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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柏硕(0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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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柏硕(00130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0 11:4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成员产生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至少每年一次,提前5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10] - 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成员一票表决权,决议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2][16] 其他规定 - 成员连续两次未出席可免职,会议记录保存不低于10年[15][21] - 议案及表决结果2个工作日内呈报董事会[19]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定等,“以上”等含本数[23]
三柏硕(00130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0 11:4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4] - 成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5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11] - 会议应由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成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7] - 成员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16]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17]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2个工作日内书面呈报董事会[20] 委员会职责与办事机构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建议[8] - 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联络及会议组织[6]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22]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5] - 涉及年份2025和数字8[26]
三柏硕(00130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0 11:48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 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 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其中一名独立 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与职权包括: (六)负责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下列事项应当 ...
三柏硕(00130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0 11:48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 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定《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 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 ...
三柏硕(00130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0 11:48
担保申请 - 申请担保人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7] 担保限制 - 不得为经营或财务状况恶化等9种情形的申请担保人提供担保[8] 审议要求 - 对外担保经董事会审议批准,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 - 多种情形下担保需股东会审议,如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12] 调剂规定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预计,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15]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5] 其他义务 - 交易使被担保方成为关联人,存续关联担保需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7] - 担保债务展期需作为新担保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8] 合同条款 - 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应明确被担保债权种类、金额等条款[20] 信息管理 - 财务部应按季度填报对外担保情况表并呈报董事会[23]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担保事项检查一次[25] 披露事项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需及时披露[27] 追偿责任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报告董事会[31] 违规追责 - 董事、高管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应追究责任[31] - 经办人员违规担保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6]
三柏硕(0013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0 11:48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内部机构、规范议事方式及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三柏硕健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青岛 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 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 ...
三柏硕(001300)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0 11:48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 | | | | |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青岛三硕健康科技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青岛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214760283533M。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943,979 股,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全称:Sportsoul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荣海二路 ...
三柏硕(0013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0 11:48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 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 薪酬与岗位价值、担当责任等相结合,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2. 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绩效相挂钩,共享成果、共担责任; 3. 标准公平、程序公开、分配公正、考核科学。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决定 董事的薪酬。 第四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 ...
三柏硕(00130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0 11:48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 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 第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董事 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
三柏硕(00130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0 11:48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 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水平,进一步明确公司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 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三柏 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执行董事会决议。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