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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精密(00126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6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 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 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他委员代行 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 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 ...
联合精密(00126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6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 | 第一章 | 总 则 1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 第三章 | 股 份 2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4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5 |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5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8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1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3 | | | 第七节 | 股东会表决和决议 16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0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0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4 |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27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0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1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议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 | ...
联合精密(001268) -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6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 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 的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份低于50%, 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企业; (四)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份低于50%, 但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 第二条 公司主要通过委派董事、监事,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财 务指导和监控等渠道对子公 ...
联合精密(00126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6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 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扬山 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须制定审计委员会 ...
联合精密(00126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6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须审计[4][8][7]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特定情形下须审计[8][7] - 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8][7] - 年度报告记载10项内容,中期报告记载7项内容,季度报告记载基本情况等内容[8][9] 业绩预告与修正 - 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规定时间预告,满足条件可免披露[12] - 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预告差异较大应披露修正公告并提交文件[14] 利润分配与转增股本 - 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后及时披露内容,实施方案前3 - 5个交易日披露实施公告[14] 临时报告披露 - 重大事件发生且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由董事会发布并盖章[17]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17]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形应及时披露[2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等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23] 重大诉讼与资产情况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满足条件需披露相关内容[24]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的30%需及时报告并披露[26] 信息披露责任与流程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5] - 定期报告经编制、审核、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0] - 临时报告按不同事项提请审批,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负责披露[30] 信息保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责任[45] - 公司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应填写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47]
联合精密(00126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6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 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手续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将相关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 售条件的股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条规定的自 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适用本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上述行为,视作本人所为。 第三条 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规范性文件关于内 ...
联合精密(00126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6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公司与前款第(二)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前款第 (二)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 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允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 ...
联合精密(001268) -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6 13:06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或单位因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原因而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 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责任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是指年度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 其他年报信息。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是指所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 错,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其他年报信息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 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或单 位。 第五条 公司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 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和《广东扬山联合 ...
联合精密(00126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6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共同简称 "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 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它担保事项,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具 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并 应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子公司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应 ...
联合精密(00126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6 13:06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 1 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 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 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