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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09-08 12:38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之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三年九月 | 目 录 | | 2 | | --- | --- | --- | | 一、释 义 | | 3 | | 二、声 明 | | 4 | | 三、基本假设 | | 4 | | 四、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 | 5 | | 五、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 | 7 | |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 | 7 | |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 | 8 | |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0 | | | |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0 | | | 一、释 义 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盛航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 | | --- | --- | --- |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 指 | 南京盛航 ...
盛航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3-09-08 12:38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6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数量为 110.6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6469%。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 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同意根据公司 ...
盛航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08 12:38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3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46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 110.6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09-08 12:38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我们作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经认真审查相关文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具备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且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将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 成,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
盛航股份_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68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2023-09-06 02:51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 年第 68 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 年第 68 次审议会 议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1.板块定位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发行人主要为 煤炭生产企业提供维修与再制造、备品配件供应管理、二手 设备租售等综合后市场服务。目前我国煤矿机械后市场服务 行业竞争主体众多,行业集中度较低。 请发行人:结合所处行业市场容量、市场竞争格局、发 行人竞争优劣势、市场占有率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具有行业 代表性,是否符合主板定位。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性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2009 年发行人设 立时,李锡元与郑煤机各持有发行人 40%出资;贾建国、李优 1 生合计持有发行人 20%出资,在发行人设立前系郑煤机员工。 目前,李锡元、贾建国、李优生系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 第二大股东郑煤机持有发行人 19.82%股份。报告期内,发行 人与郑煤机主要客户、供应商存在重叠,部分客户的维修产 品系郑煤机生产,向郑煤机关联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
盛航股份_发行人会计师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08-17 07:31
7-2-1 | 黑体: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7-2-2 7-2-3 7-2-4 7-2-5 | 序 | 船舶名称 | 船舶种类 | 船舶卖方 | 载重量 | 转固日期 | | --- | --- | --- | --- | --- | --- | | 봄 | | | | (吨) | | | | 盛航化 9 | 散装化学品船/油船 | 东莞市丰海海运 | 8, 131 | 2022年10月 | | | | | 有限公司 | | | 7-2-6 | 序 | 船舶名称 | 船舶种类 | 船舶卖方 | 载重量 | 转固日期 | | --- | --- | --- | --- | --- | --- | | 号 | | | | (吨) | | | 2 | 盛航化 10 | 散装化学品船/油船 | 东莞市丰海海运 有限公司 | 8, 125 | 2022年10月 | | 3 | 盛航化 7 | 散装化学品船/油船 | 东莞市丰海海运 | 6, 548 | 2022年5月 | | | | | 有限公司 | | | | 4 | 盛航化 101 (51 ...
盛航股份_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3-08-17 07:28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 于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邮编:100025 34thFloor,Tower3,ChinaCentralPlace,77JianguoRoad,ChaoyangDistrict,Beijing100025,China 电话/Tel:+861058091000 传真/Fax:+861058091000 网址/Website:http://www.jingtian.com 二〇二三年八月 | | 第一部分 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更新 6 | | --- | --- | | 一、 | 关于《审核问询函》问题一有关事项的更新 6 | | 二、 | 关于《审核问询函》问题二有关事项的更新 9 | | 三、 | 关于《审核问询函》问题三有关事项的更新 14 | | | 第二部分 关于补充核查期间的补充法律意见 15 | | 一、 | 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15 | | 二、 | 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的主体资格 15 | | 三、 | 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实质条件 15 | ...
盛航股份_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08-17 07:26
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二三年八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签发的《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83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已收悉。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 股份"、"公司"、"上市公司"、"申请人"、"发行人")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等相关各方对问询函相关问题 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 说明如下: 本回复报告文件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和简称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中各项用语和简称的含义 相同。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 楷体、加粗 | 对募集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