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00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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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1 07:52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公司经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函[1998]34 号文批准,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在北 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110000000286633。 2016 年 12 月 22 日,营业执照号码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002343182。 第三条 公司于 1999 年 7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证监发行字[1999]91 号"文批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35,000 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四条 | 公司中文全称: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中文简称:首钢股份 | | | 公司英文全称:BEIJING SHOUGANG CO.,LTD ...
首钢股份: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1 07:52
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的专项说明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4)第 110A007815 号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股份公司")委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首钢股份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 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11630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2024-04-21 07:52
业绩相关 - 公司2023年度相关指标未达《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1] 股票处理 - 同意回购注销当年可解除限售及部分激励对象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 合规情况 - 本次拟回购注销事项符合规定,对公司及股东权益无损[2]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文贤)
2024-04-21 07:52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文贤)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运营实际,本人作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2 次独立董事汇报会暨审计委员会会议,在认真审阅会议文件 并发表意见基础上,对审议事项均投赞成票。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 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 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 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2023年度,本人顾文贤作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北 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赋予的职责,坚持诚信、 勤勉,忠实履职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全年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会议10次。 本人依规出席董事会会议10次,未出席股东大会。2023 年 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均符合法定程序, 提交会议审议表决事项的程序与内容均合 ...
首钢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之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07:52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下属 子公司,是2015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中国银行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基本信 息如下: | 企业名称 | 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 | ---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 36 号院 1 号楼 | | 法定代表人 | 邹立宾 | | 注册资本 |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成立时间 | 2015-07-21 | | 经营期限 | 至无固定期限 2015-07-21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3513170770 | | 经营范围 | 批准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 | | | 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 | | | 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 | | | 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 | | | 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 | | | 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 ...
首钢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1 07:5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2023 年度募 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度董 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已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互 联网金融中心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妃甸自贸区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中心支行及独 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公司、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妃 甸自贸区分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联合证券 ...
首钢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07:52
财务比例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报表比例100%[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收占合并报表比例100%[1] 内控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为资产错报≥1%[10]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为损失≥1000万元[12] 内控情况 - 报告期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及重要缺陷[14] - 个别子公司有一般缺陷并要求整改[15] 评价结论 - 致同认为2023年底公司财务报告内控有效[18] - 独立顾问认为公司有内控体系及报告属实[19][20]
首钢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07:5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之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关于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二零二四年四月 1 释 义 本核查意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公司/上市公司/首钢股份 | 指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次交易 | 指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 | | |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 | 本核查意见 | 指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3 | | | |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 | 首钢集团 | 指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 | 钢贸公司 | 指 | 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京唐公司 | 指 |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 | 西山焦化 | 指 | 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 指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 | | 议书》 | | 份购买资产 ...
首钢股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1 07:50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37.61亿元[5] -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计1375.1966112833亿元,较上年年末下降4.09%[13] - 2023年末公司负债合计830.9939702915亿元,较上年年末下降10.74%[15] - 2023年末公司股东权益合计544.2026409953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8.68%[15] - 本期合并净利润为75.380484421亿美元,上期为150.941539952亿美元[17]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合并货币资金为91.5320562637亿元,较上年年末下降3.35%[13] - 2023年末合并应收票据为39.5813518383亿元,较上年年末下降40.84%[13] - 2023年末合并存货为121.776105859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1.82%[13] - 2023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为96.9787576385亿元,较上年年末下降8.39%[15] - 2023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为5亿元,较上年年末下降94.95%[15] 股东权益 - 2023年公司股东权益合计年初余额为34,613,554,570.19元,年末余额为39,313,310,360.41元[25] - 2023年综合收益总额为 - 816,149,990.41元[25] - 2023年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使股东权益增加6,196,899,590.31元[25] - 2023年利润分配使股东权益减少659,710,165.00元[25] 在建工程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52.79亿美元,上年年末余额为75.99亿美元[139] - 首钢智新取向二期工程期初余额为13.14亿美元,期末余额为7155.4万美元[140] - 首钢智新高端热处理工程期初余额为1.84亿美元,期末余额为13.16亿美元[140] 子公司相关 - 2023年4月公司完成子公司分立,12月完成注销手续,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由6家变为5家[171] - 公司对唐山国兴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对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50%[171] - 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本期营业收入10222499759.89元,净利润25644278.95元[170] - 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本期营业收入14317006979.29元,净利润308135956.50元[170] 费用与收益 - 研发费用本期合计491078795.33元,上期合计626923257.36元[157] - 财务费用本期合计1353210253.87元,上期合计1731584291.35元[157] - 其他收益本期合计497165799.61元,上期合计76142005.96元[157] - 投资收益本期合计 - 173640314.78元,上期合计 - 211209023.35元[158][159]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合并为61.54亿元,上期为100.44亿元[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合并为 -9.42亿元,上期为 -31.62亿元[1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合并为 -46.37亿元,上期为 -70.89亿元[19] 其他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标准为大于等于1000万人民币[30]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标准为大于等于1000万人民币[30] - 重要的在建工程标准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1%[32]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标准为单项出资金额超过5亿元(含)[32] - 公司增值税法定税率为13%、9%、6%,企业所得税为25%[114][116]
首钢股份:《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2024-04-21 07:50
公司架构与管理 - 公司初始注册资本20亿,首钢集团持股80%,北京首钢建设投资持股20%[12] - 2016年5月9日,注册资本增至50亿[12] - 2017年6月22日,注册资本增至100亿[12] - 公司内设9个部门[13] -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14] 业务情况 - 经营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等业务[13] - 按监管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日常业务,无违规[17] - 制定《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18] - 信贷业务实行统一授信管理[19] 业绩总结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581.32亿,总负债465.82亿[23] - 2023年度营业收入14.86亿,利润总额5.94亿,净利润4.3亿[23] 监管指标 - 2023年12月31日,资本充足率为24.74%,高于监管要求[23] - 票据承兑余额占资产总额比例为9.65%,低于监管要求[23] - 贷款比例为68.95%,低于监管要求[24] - 流动性比例为39.76%,高于监管要求[24] - 集团外负债敞口为0,符合监管要求[25] -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与资本净额比例为87.14%,符合监管要求[25] -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与存款总额比例为1.08%,低于监管要求[25] 用户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北京首钢股份吸收存款91.71亿,占比19.71%[2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北京首钢股份发放贷款及垫款120.67亿,占比34.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