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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洲(0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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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洲(000801) -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6 10:52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2]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长提名[7] 任职与解聘 - 特定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3] - 董事会秘书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8] 职责与配套 - 董事会秘书负责多项职责,聘任时应同时聘证券事务代表[4][7] 空缺处理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9] 细则相关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及解释权属董事会[11]
四川九洲(000801) -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6 10:52
制度相关 - 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年报披露质量[1]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3] 责任追究 - 实行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4]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6] 处理方式 - 四种情形从重或加重处理[7] - 四种情形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8]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10] 处理流程 - 董事会办公室收集资料并提处理方案[5] - 处理前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其权利[9] 经济处罚 - 部分人员追责事件可附带经济处罚[11]
四川九洲(000801) -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2025-08-26 10:52
内部控制原则 -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合规性、全面性等六项原则[3] 内部控制职责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5] 内部控制涵盖环节 - 内部控制涵盖销货与收款、采购及付款等业务环节[6] 风险评估 - 公司应建立完整风险评估体系,监控经营、财务等各类风险[7] 子公司管理控制 - 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包括委派人员、督导计划等活动[9] - 对控股子公司内控制度实施及检查监督工作进行评价[10] 关联交易控制 -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12]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应先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应提醒关联方回避表决[12][13] 对外担保控制 - 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审慎原则[14] 募集资金管理 - 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19]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0]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0]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并编制专项报告披露[20] 内部信息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责任人[26] 审计部工作 - 审计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至少报告一次内审工作情况和问题[30]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30] 内部控制评价 - 董事会根据内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1]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应包括董事会声明、总体情况等七项内容[31] - 董事会应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1] 非标准报告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报告等情况时,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31] - 专项说明至少应包括所涉事项基本情况等四项内容[32] 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 - 将内部控制制度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32] - 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查处违反内控的责任人[32] 资料保存与制度执行 - 审计部工作底稿等资料保存时间遵守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32] - 本制度实施与现行法规抵触时以法规规定为准[34] - 董事会负责本制度的制定、执行及解释工作[34]
四川九洲(000801) -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2025-08-26 10:52
接待推广管理 - 董事长为接待和推广工作第一负责人,董秘为直接责任人[3] - 从事接待推广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5] - 接待和推广活动实行备查登记制度[10] 活动规范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5]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应公开进行,有条件可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5] 特定对象沟通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7] - 核查特定对象文件,有错要求改正,涉未公开信息报告交易所[8]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实施再融资计划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8] - 商务谈判等需提供未公开信息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8] - 与特定持股5%以上股东等交流信息泄漏应报告交易所[10]
四川九洲(000801) -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6 10:52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以下简称大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所 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进一步明确相 关人员的权利义务、相关事项的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大股东、董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 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或者安 ...
四川九洲(000801) -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6 10:5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6名董事组成,至少2名独立董事[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3] - 设1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3]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1] 职责与流程 - 负责研究公司中长期战略等并提建议[6] - 提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6] - 会议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2]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4]
四川九洲(000801) -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8-26 10:52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公司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本办法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规范公 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 对外投资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切实保护公司和 投资者的利益。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了获取 更大的收益,将公司拥有的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而获得另一 项资产的投资活动。按照投资期限分类,对外投资分为短期 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 1 年(含 1 年)的投资,包括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 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 准备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 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第四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 ...
四川九洲(000801) -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6 10:52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六条 公司每位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 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 述职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控制度,明确独立董事 在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报信息披露 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 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二条 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 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三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 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 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条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独立董事应 当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参加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和会计 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 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 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尤其特别关注公司的业 绩预告及 ...
四川九洲(000801) -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2025-08-26 10:52
财务资助范围与限制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办法,三种情形可免执行[2] - 不得为特定关联方提供资助[2][3] - 款项逾期未收回,不得向同一对象继续或追加资助[3] 资助审议与表决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审议,四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5] - 审议关联参股公司资助事项,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回避表决[5] 部门职责与披露 - 财务部负责风险调查和跟踪,审计部审核监督[7][8]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财务部、审计部协助[8][11] - 董事会通过后两交易日内提交文件并公告[10] - 三种情形应及时披露并说明补救措施[10]
四川九洲(000801) -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6 10:52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 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 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 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及时 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 为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负责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