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石航空(000697)
搜索文档
*ST炼石: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4-02-20 08:56
| 具体情形 |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 | --- | --- | |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 | 是否适用前述情形,最终 以年度审计报告意见及 | | 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 | |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 | | | 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 |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 数据为准。 | | 审计报告。 | | |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 | | | 报告。 | |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ST 炼石 公告编号:2024-014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 公告》,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3 月 ...
*ST炼石: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4-01-29 10:39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ST 炼石 公告编号:2024-013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5 条"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 (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 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 告",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特此公告。 公司因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 ...
*ST炼石: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1-26 09:21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关于优化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规范公司管理体系,明确机构职能分工,根据公司 生产经营实际,按照扁平化原则重新设置公司组织机构,设立产业发展部、资本运 营部(证券事务部)、财务管理部、风控合规部、党群工作部(综合管理部)5个部 门,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细化等事宜。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见附件。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ST 炼石 公告编号:2024-011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 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1 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
*ST炼石:公司章程(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8 12:19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制度名称: 章 程 (2024 年 1 月 18 日修订) 制度编号: LAT-GDDH-001-(第二十七版)-2024 2024-01 发布 签发:熊辉然 | | | | 第一章 总则 3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 第三章 股份 4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股东 6 | |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6 | | 第二节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 6 | | 第三节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8 | | 第五章 股东大会 8 | |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8 | | | 第二节 年度股东大会 | 10 | | 第三节 临时股东大会 | 10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1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通知 | 12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提案 | 13 | | 第七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3 | | 第八节 股东大会表决程序 | 16 | | 第九节 股东大会决议 | 17 | | 第十节 董事、监事选举程序 | 19 ...
*ST炼石: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2024-01-18 12:19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经 2024 年 1 月 18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 秘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第四条 证券事务部统一负责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律 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 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 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 ...
*ST炼石: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1-18 12:19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经2024年1月18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 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其范围包括可能对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和可能对公司债券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前款所称尚未公开,是指内幕信息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网站等媒 体披露,或者尚未被一般投资者能够接触到的全国性报刊、网站等媒体揭露,或 1 / 7 者尚未被一般投资者广泛知悉和理解。 第六条 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包括: 第一条 为完善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的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 ...
*ST炼石: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4-01-18 12:19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经 2024 年 1 月 18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及重 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六条 公司相关部门及各子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 由经办人员提出对外信息报送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并由董事会 秘书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 第七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连同保密提示函一起报送。 保密提示函应同报送材料一起列示在报送文件材料签收清单中,报送的材料签收 清单经接收人员签字后报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备查。 1 / 2 第八条 外部信息使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公司未公开 重大信息,不得 ...
*ST炼石: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18 12:19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Free Un East Pr A YUAN LAW OFFICES 北京BEIJING·上海SHANGHAI·深圳SHENZHEN·香港HONG KONG·广州GUANGZHOU·西安XI'AN 致: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 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 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1 炼石航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嘉源 · 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目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 表 ...
*ST炼石: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4-01-18 12:19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 2024 年 1 月 18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行为,确保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 第四条 总经理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也可以在任期内提出辞 职。 第七条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由董事会决定。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
*ST炼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1-18 12:19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经 2024 年 1 月 18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工作,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要求 披露的及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规定的媒体、 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及时性原则进行信息披露,不得延迟披 露,不得有意选择披露时点强化或者淡化信息披露效果,造成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