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海德股份(000567)
icon
搜索文档
海德股份(000567) - 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稿)
2025-12-03 12:32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稿) (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五条 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需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 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 ...
海德股份(000567) - 对外投资活动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12-03 12:32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活动管理制度(修订稿) (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需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 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取得未来收 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实物以及经评估后的实 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不 包括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分类,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 期投资。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超过 1 年(含 1 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 ...
海德股份(00056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03 12:32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 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三条 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 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 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为行使相关职责。公司总部各职能 部门、各子公司的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并负 责其涉及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 ...
海德股份(000567)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12-03 12:32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需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 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 业务领导机构,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 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设独立董事 3 名。在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 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 ...
海德股份(00056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03 12:32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 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 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以下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海南海德资 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七条 内部审计部门配置与公司规模、经营特点及工作量相匹 配的专职工作人员,该等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必要的专业 知识及业务能力。 内部审计部门 ...
海德股份(000567) - 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3 12:32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提升董事会管控能力,确保董 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规则、指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风险 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 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主要负 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风险控制、管理、监督和评 估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为不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由独立 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 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 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 部审计工作,促进上市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
海德股份(000567) - 2025-056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1)
2025-12-03 12: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3、变更会计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公司审 慎研究与评估,拟聘任和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 1 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 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 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号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 ...
海德股份(000567)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12-03 12:31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序号 | 原条款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 | 修正后条款 | | --- | --- | --- | | | 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 | | | |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公 | | | | 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 |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 | | | | 的法定代表人。 | | |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 |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 | | | 新的法定代表人。 |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 |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 | | 1 |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 司承受。 | | |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 |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 | | 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 意相对人。 | | |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 |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 | | | | 事责任。 ...
海德股份(000567)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2025-12-03 12:31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和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 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风险管 理与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监事会议事规则》相 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对《公司章程》中相 关条款及其他相关制度亦作出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 ...
海德股份(000567) - 2025-057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1)
2025-12-03 12:30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9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