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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路(000510) -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须股东会审议)
2025-08-29 11:4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局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4]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4]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局、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0] - 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1] 独立董事补选 - 因不符合规定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17]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局[17] 审计委员会 - 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局[21]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 - 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 向董事局提提名或任免董事等建议[22][23] 其他规定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局会议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 及时发董事局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并保存10年[27]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要求延期,董事局应采纳[27] - 董事局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27] - 行使职权公司人员应配合[27]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28]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9]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局制订、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29] - 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29]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9]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亦同[31]
新金路(000510) -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议事规则(尚须股东会审议)
2025-08-29 11:41
董事任职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 独立董事占董事局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5]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6] 董事选举与产生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 - 公司董事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5] 董事局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局审议[1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董事局审议[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董事局审议[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董事局审议[1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三十万元的交易需董事局审议[11]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三百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需董事局审议[11] 董事长权限 - 董事长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可签批净资产总额1%以内资产报损,超出则报董事局审批[13] 董事局会议 - 董事局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紧急情况不受此限[27] - 董事局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一人一票表决权[31] - 董事局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临时会议可用传真方式作出决议[35] - 应由董事局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局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38] 董事局秘书 - 公司应在有关拟聘任董事局秘书的会议召开5个交易日之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材料[23] - 董事局秘书空缺超三个月后,由董事长代行职责直至正式聘任[24] 关联董事规定 - 董事关联关系应尽快向董事局披露其性质和程度[40] - 有关联关系董事应向董事局书面报告并不得表决[41] - 董事局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41] - 董事局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41] - 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1]
新金路(000510) -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须股东会审议)
2025-08-29 11:4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董事局审议[6]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局审议[6] - 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为其他资产需披露评估报告,还需股东会审议[7] 财务资助规定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出席董事局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审议流程要求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局审议[10] - 董事局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出席董事局会议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0] 股东会表决规则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1] - 关联股东回避争议由股东会临时审议表决[12]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表决不计算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12] 披露要求 - 披露关联交易需按要求提供支持文件并编制公告[13] 累计计算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3]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5] - 已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需重新审议[15] - 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年度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5] 责任追究 - 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损害公司利益需承担赔偿责任[18] - 关联交易管理失职违规视情节处分、要求赔偿或追究刑事责任[18]
新金路(000510) -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防范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尚须股东会审议)
2025-08-29 11:41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防范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以及 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本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 定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 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为大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 ...
新金路(000510) -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8-29 11:41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 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新金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原则, 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 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 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 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
新金路(000510) -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9 11:41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董事 在任期届满前辞任,应在辞任前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 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局成员低于法 定最低人数时,或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局或者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 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 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董事产生之日。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 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四川新金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 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其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 ...
新金路(000510) -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9 11:41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明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核 程序,督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 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 ...
新金路(000510) -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08-29 11:11
2025 年 8 月 1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 年度财务报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 年度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06 月 30 日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 | --- |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214,978,498.95 | 298,586,344.42 |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2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25,964,940.60 | 43,165,000.00 | | 应收账款 | 100,487,367.48 | 63,068,322.24 | | 应收款项融资 | 57,276,213.25 | 25,851,135.35 | | 预付款项 ...
新金路(000510)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9 11:11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元 | 占用方与 | 上市公司核 | 2025 | 年 | 1-6 | 月占 | 2025年1-6月 | 2025年1-6 | 月 | 非经营性资金 | 资金占用方名 | 上市公司 | 2025 | 年期初占用 | 2025 | 年 | 6 | 月末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算的会计科 | 用累计发生金额 | 占用资金的 | 偿还累计发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占用 | 称 | 的关联关 | 资金余额 | 用资金余额 | 目 | (不含利息) | 利息 | 生金额 | | | | | 系 | | | | | | | | | | | | | | | | | | | 控股股东、实 | 际控制人及其 | 无 | | | | | | | | | | | | | | | | | 附属企业 | | | | | ...
新金路(00051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08-29 11:11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5—40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第八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及其他相关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 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局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作相应修订和完善, 上述相关制度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 | 的合法权益,……制订本章程。 | 权人的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