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00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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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A: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9 12:19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对四位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意见[1] - 四位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董事会信息 - 董事会日期为2024年3月27日[6]
华侨城A: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9 12:19
信永中和人员情况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的超660人[1] 审计相关安排 - 2023年公司两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为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 - 2023年度审计收费330万元[2] 审计结果 - 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有效性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3] 审计沟通与督促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充分沟通,三次发函督促年度审计工作[5] 2024年会议情况 - 2024年3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两次会议,听取报告并审议议案[5]
华侨城A:第八届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2024-03-29 12:19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 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 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 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监事: 陈跃华 李 峥 彭 华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第 1 页 共 1 页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
华侨城A: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29 12:19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 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 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 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 1 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 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 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 ...
华侨城A: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9 12:19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4-25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5(星期五)以书面、电子 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16:30 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大厦 5317 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2 名,监事长陈跃华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 议,授权委托监事李峥代为主持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李峥 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关山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
华侨城A: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沙振权)
2024-03-29 12:19
2023年会议情况 - 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全出席并赞成所有议案[7][8] - 召开4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和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履职[9] 2023年独立董事工作 - 3月28日和8月29日对多项重大事项出具同意专项意见[14][17] - 前往5地10个项目实地调研[18] 2023年其他事项 - 为全体董监高购买责任险[23] - 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审计机构[30] 合规情况 - 2023年度信息披露合规[21] -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规[31] - 2023年聘任高管合规[32] - 2022年高管薪酬合规[34] 2024年计划 - 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并完善制度[12] - 独立董事继续履职并关注中小股东权益[37]
华侨城A: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9 12:19
内部控制审计 - 审计深圳华侨城股份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 建立健全和实施内控并评价有效性是董事会责任[3] - 注册会计师对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重大缺陷[4] 内控结论 - 内控有固有局限性,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5] -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6]
华侨城A:关于公司2024-2025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
2024-03-29 12:19
借款额度 - 2024 - 2025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申请不超400亿借款额度[4] - 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金融机构借款利率[8] 审批情况 - 2024年3月27日董事会会议同意借款额度议案[4][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5] 关联交易 - 本年度预计支付利息总额不超15亿元[9] - 定价按市场价格或比照市场价格[10] - 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3]
华侨城A: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2024-03-29 12:19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2023 致全体股东: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 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多渠道搭建投资者沟通交流平台,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 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现对公司 2023 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持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成效 公司以合规性信息披露为基本原则,结合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需求,持续优化信息披露机制,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1 次,董事会会议 5 次,监 事会会议 4 次,在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 回避了表决。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涉及定期报告、债券发 行、申请借款额度、行政监管整改、内部管理制度等 35 项议题, 向市场披露 133 份公告及相关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律师见证报 告等,切实履行了职责,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此外,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和市场需求,公司提升了定期报 告的详尽、丰富程度,逐步按月披露经营动态。 二、确保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便捷性 ...
华侨城A:关于董事、总裁离任的公告
2024-03-29 12:19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4- 16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裁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 日收到公司董事、总裁王晓雯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晓 雯女士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总裁、执行委员会委 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职务,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王晓雯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 展,王晓雯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总裁空缺期间,将由公司副董事长刘凤喜先生代行总裁职 责。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总裁聘任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王晓雯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385,174 股, 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管理。 1 公司董事会向王晓雯女士在担任相关职务期间勤勉尽责、 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以及在公司发展过程中所做出的的重要贡 献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