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控赛格(00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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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控赛格(000068)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4:06
【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等工作,维护信息披 露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 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 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 ...
华控赛格(00006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4:06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1 -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中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 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 ...
华控赛格(00006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4:06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切实履行其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 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之 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证券部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配备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专职 人员,有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五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的有关 ...
华控赛格(000068) -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4:06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的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董事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战略委员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发展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 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研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 议,对公司发展项目进行审查,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发展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工作细则等 法律、法规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发展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应符合上述章程及规 定;发展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 董事会工作细则及本工作细则规定的,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 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发展战略委 ...
华控赛格(000068)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8 14:06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 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或本公司主动披露的信 息;本办法所称"披露"系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 ...
华控赛格(00006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4:06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主板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辞任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 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的,自股东 ...
华控赛格(00006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8 14:06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 | | | | |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函[1997]43 号《关于中康公司分立并设立赛格中 康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赛格中康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8 年 8 月更名为赛格三 星股份有限公司),以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深业腾美 有限公司(1998 年 8 月被三星康宁株式会社及三星 SDI 收购并更名为三星康宁投资 有限公司)、深圳市赛格进出口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赛格储运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在 深圳中康玻璃有限公司基础上进行分立,并以募集设立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 ...
华控赛格(00006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4:06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领导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含独立董事,下同)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审查并提 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决议内容应符合上述章程及规定;提名委员会决策程序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有关 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提名委员会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
华控赛格(00006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4:06
股份转让规定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出售股票数量占比不超50%[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5][6] -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变化,可同比增加或减少当年可转让数量[6] 信息申报要求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应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6] - 新任董事、高管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身份信息[9]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身份信息[9] 股份锁定规则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申报数据锁定董事、高管证券账户中本公司股份[10] - 公司上市未满一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1]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内新增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1] - 自公司申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信息并办理股份加锁解锁事宜的两个交易日内起,离任人员所持股份全部锁定[12] - 自离任人员的离任信息申报之日起六个月内,其增持本公司股份予以锁定[12] - 自离任人员的离任信息申报之日起六个月期满,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全部解锁[12] 人员聘任规定 - 公司拟再次聘任离任三年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报告深交所[13] - 深交所收到聘任相关材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未提出异议,公司方可提交审议[13]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3] 制度生效情况 - 制度于2025年8月27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15]
华控赛格(00006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8 14:06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华控赛格(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 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 价值最大化和股东长远、安全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 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 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的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出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