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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控赛格:控股子公司提起反诉 涉案金额5042万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28 05:33
法律诉讼 - 华控赛格控股子公司迁安市华控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 [1] - 反诉请求包括判令对方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等损失暂计5042.35万元 [1] - 要求对方完成未完工程及提供竣工验收资料 [1] 案件进展 - 案件已获法院受理 [1] - 目前处于一审阶段 [1]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迁安华控诉讼进展暨提起反诉的公告
案件基本情况 - 公司控股子公司迁安华控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成都建工起诉 涉案金额暂计5042万元 [2] - 案件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诉讼处于一审反诉阶段 [2][3] - 迁安华控于2025年9月26日提交反诉状并获得法院受理 [3] 反诉主体信息 - 反诉原告为迁安市华控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83MA07RDC7X2 [4] - 反诉被告为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201929676Y [5] 反诉具体请求 - 要求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3650万元(按每日10万元计算) [6] - 索赔政府可用性服务费损失1011万元(七年总损失7078万元) [6][9] - 要求支付监理费损失52.7万元 [7][10] - 索赔办公室租赁费损失17.09万元(总租赁费194.19万元按61.6%分摊) [7][11][12] - 要求支付人员工资损失311万元(总工资3539万元按61.6%分摊) [7][11][12] - 要求完成全部未完工程并达到质量验收标准 [7][13] - 要求提供完整竣工验收材料并配合办理手续 [7][14] - 要求承担诉讼相关费用 [7] 事实与理由 - 合同约定工期190天 应于2017年12月2日完工 但截至2025年9月14日仍未完工 延误超7年 [8] - 因施工质量不达标导致无法通过政府可用性考核 造成可用性服务费损失7078万元 [9] - 工期延误导致需额外支付监理服务费52.7万元 [10] - 工程长期停滞产生额外办公室租赁费194.19万元和人员工资3539万元 [11][12] - 已超付进度款5068万元但仍有工程未完成 [13] - 竣工资料不完整且拒不整改质量缺陷 阻碍验收推进 [14] 公司诉讼披露情况 - 除本案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5] - 本次反诉尚未开庭审理 对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15]
华控赛格(000068) - 关于控股子公司迁安华控诉讼进展暨提起反诉的公告
2025-09-26 11:31
诉讼情况 - 案件处于一审反诉阶段,涉案金额暂计5042.3542万元[2] - 2025年7月28日收诉讼文书,9月26日反诉获受理[3][4] 损失金额 - 工期延误违约金暂按1年计3650万元[6][8] - 政府可用性服务费暂按1年计1011.1371万元[6][8] - 监理费损失52.7万元[6][9] 费用分摊 - 办公室租赁费暂按1年计17.0885万元,按61.6%分摊[6][9] - 人员工资暂按1年计311.4286万元,按61.6%分摊[6][10] 其他金额 - 截至反诉时,公司超付进度款5068万元[10] - 未达重大诉讼涉案原被告金额分别为96.69万和3239.51万元[11] -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未达重大诉讼涉案142.39万元[12]
华控赛格:9月23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3 10:27
公司董事会会议 - 公司第八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5年9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1] - 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等文件[1] 行业采购动态 - 国家组织的大型采购中报价太低的企业遭到严防并被要求解释清楚[1] - 该采购事件引发全行业关注[1]
华控赛格(000068)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公告
2025-09-23 10:15
贷款情况 - 公司向建行坪山高新支行申请5000万3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最高3%[3] - 全资子公司华控凯迪向光大银行太原分行申请1000万授信额[3] - 华控凯迪500万国内信用证贷款,期限1年,利率不超3%[3][6] 贷款用途与还款 - 公司贷款用于日常经营,还款来源为应收款项回款[3] - 华控凯迪贷款用于日常经营周转,还款靠经营性资金回款[3][6] 贷款影响 - 贷款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稳健经营和优化资产负债结构[4]
华控赛格(000068)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23 10:1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9月23日通讯表决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9日送达全体董事[2] - 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8人参与[2] - 会议由董事长郎永强主持[2]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8票同意[3] - 《关于全资子公司华控凯迪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8票同意[3]
华控赛格(00006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5 12:32
独立董事制度通过时间 - 独立董事制度于2025年9月15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原则上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兼任[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11] 独立董事解职与改选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1][17] - 辞职致人数低于规定,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改选[12] 独立董事职责与权限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职权行使需过半数同意[14][15] - 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7]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18] - 工作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10年[18] - 发表意见应明确并签字确认[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独立董事报告与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21]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23]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5] - 给予与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5]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两名以上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披露或报告[25] - 行使职权公司人员应配合,否则可报告[25] 独立董事其他规定 - 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津贴外其他利益[25] - “以上”含本数,“超过”“少于”不含本数[27]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7] - 制度与后续规定抵触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2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和修改[27]
华控赛格(00006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5 12:32
股东会议事规则审议 - 股东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9月15日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5] - 交易事项按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一个年度内向金融机构新增借款余额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需报股东会批准[7]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等六种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2]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2]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相关机构备案[12] -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需在发出股东会通知前锁定股份[13] 提案与通知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5]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15]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2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4]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4]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权利[25]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6] -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向董事会提名推荐[27] - 董事候选人若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形公司应披露相关情况[27] - 实行累积投票制时,每位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28]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0]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等相关信息[30] - 关联交易事项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31] - 因特殊原因致股东会中止或无法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同时向相关机构报告[31]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31] - 会议召集程序等违法或违反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1]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应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32]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2]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34] - 会议记录需记载会议时间、地点等内容[34] - 出席会议相关人员应在会议记录签名,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5]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7]
华控赛格(00006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5 12:32
规则审议 - 董事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9月15日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规则制定、修改需董事会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8] 交易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等6种情形应提交董事会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 担保与借款 - 单笔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7种情形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一个年度内向金融机构新增借款余额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应报股东会批准[12] 财务资助 - 公司为持股比例不超过50%非合并报表范围的控、参股公司及其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经股东会审议[1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15] 会议召开 - 公司董事会每年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年度业绩董事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半年度业绩董事会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召开,季度业绩董事会在公历二、四季度首月召开[15] - 董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有六种[15] - 召开董事会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董事会提前三日书面通知[15] 董事管理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未委托出席,董事会应在三十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7][18] - 董事关联关系需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性质和程度[25] 会议决议 - 临时增加会议议题需到会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9]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并决议,除特殊规定外,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有效[20] 文件保存 - 董事会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0]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2] 记录反馈 - 会议记录人员若未立即整理完记录,需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发送,董事在五个工作日内反馈修改意见[22][23] 关联交易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25] - 关联董事回避后董事会不足法定人数由股东会决议[25] - 未按要求披露关联关系公司有权撤销交易[25] 其他规定 - 规则重新修订由董事会秘书提意见稿交董事会审定[29]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9]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规则制订通过事宜应记载于公司董事会记录[29]
华控赛格(000068)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15 12:32
公司基本信息 - 1997年6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7]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667.1464万元[8] - 股份总数为1006671464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4] - 营业期限为五十年[8] 股东相关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0]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有特定诉讼请求权[27] 股东会相关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9月15日召开并审议通过相关事项[2]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7]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34]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8]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8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书面通知[84][89][91]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3年,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77]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7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7]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9]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6]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125,126] -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