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煤炭/伊泰B股(90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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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7:3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5] - 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5]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6]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5] - 特定情形下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8][19] -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提交书面提议,董事长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会议[20] 会议主持与召开条件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由副董事长或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召集和主持[21]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6] - 一名董事不得在同一次会议上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31] 专门委员会与秘书 - 董事会设战略、审计等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0] -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和董事会相关事务[13] 交易审批 - 重大非关联交易达到一定标准应报董事会批准,如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35] - 关联交易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应提交董事会批准,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36] 特殊交易审议 - 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交易,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7] 提案表决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一般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3] - 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43] - 关联交易事项须经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44] 董事回避 - 董事回避表决情形有上交所规则规定、本人认为应回避、《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关系三种[47] - 董事回避表决时,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4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应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48]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联名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49] - 提议暂缓表决的董事要明确提案再次审议应满足的条件[50] - 董事会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51] - 会议记录应包含召开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多项内容[52]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54]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交易所规则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55]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6]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7:3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4]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提前三天,紧急可豁免[16]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出席并表决,需提交授权委托书[18] 职责与权限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及资金往来[8]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先形成审议意见提建议[11]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问题及欺诈舞弊可能[12] 关联与保密 - 成员与讨论事项有关联须回避,无法形成意见由董事会审议[19] - 出席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2] 会议纪要 - 需出席委员签名,有意见可书面提出,记录有误修改后再签,保存不少于十年[20] - 应包含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召集人姓名等内容[21] 其他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2]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制定、修改、解释权归董事会[24]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7:37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产生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提前三天[10]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可通讯表决,会议纪要保存不少于十年[15][19] 薪酬审议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通过[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7
董事、高管任职与离职 - 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 特定情形下董事、高管不能任职[7] - 特定情形下公司30日内解除其职务[7] 资料移交与义务 - 离职5个工作日内移交资料[8] - 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6个月内有效[10] 异议与生效 - 离职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申请复核[13] - 董事、高管辞任生效时间不同[4] - 任期届满未获连任或聘任离职时间[5]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解任生效时间[6]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负责解释修改[15]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7:37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4] - 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提前五天通知,临时提前三天,紧急可豁免[12]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为投票,可通讯表决[15] 其他规定 -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高管列席[15] - 可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支付[16] - 会议纪要保存不少于十年[16]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9]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7
信息披露时间 - 首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至少于发行日前五个工作日公布发行文件,后续发行应至少于发行日前三个工作日公布[6] - 年度报告应在4月30日前披露,中期报告应在8月31日前披露,季度报告应在4月30日和10月31日前披露[9] - 重大事项出现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 已披露重大事项出现进展或变化,应在2个工作日内披露[18]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应至少于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19] - 涉及经审计财务信息更正,应在更正公告披露之日后30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关报告及信息[19] 信息披露触发条件 - 公司1/3以上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同等职责人员变动需披露[15] - 公司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5]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或放弃债权、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16] - 公司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6] 内部流程时间 - 董事会议案草案应于会议召开五日前编制完成并提交审定[27] - 各子公司应在审议定期报告的董事会召开前10个工作日内等时间提供相关议案和数据[33] 信息管理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38] - 公司董事会应在信息公开披露前控制知情者范围[38]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事项[38] - 董事会秘书有权制止不适合发布的信息[40]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由董事会秘书负责[41] - 公司董事等履行信息职责情况由董事会秘书记录保管[40] - 以公司名义对交易商协会行文须经董事长审核批准[41] 责任与实施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负责[43] - 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将处罚相关责任人员[44]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8月29日实施[47][48] 财务信息更正 - 公司对未经审计的财务信息差错进行更正时,应同时披露更正公告及更正后的财务信息[18]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7
业绩预告 - 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10] - 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等三种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0]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或半年度≤0.03元,可免按净利润变动50%以上披露业绩预告[10]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收入等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等孰低者为负值,应进行业绩预告[10] 业绩快报 - 定期报告披露前向有关机关报送未公开财务数据预计无法保密等三种情形,应披露业绩快报[12] - 拟披露第一季度业绩但上年度年报未披露,应不晚于一季度业绩公告发布时披露上一年度业绩快报[12] - 业绩快报应包括本期及上年同期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数据和指标[12] 信息披露规则 - 预计净利润与预告发生方向性变化等情形,应披露更正公告[11] - 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业绩快报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净利润等发生方向性变化,应披露更正公告[13]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9] 定期报告审核 - 审计委员会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无法保证内容真实性等应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23][24] 重大事项报告 - 重大事项发生时,相关人员应立即履行报告义务,董事长督促临时报告披露[24]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披露前需经提供信息单位核对、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编制、董事会秘书合规性审查、董事会审议(如需)、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签发[25] -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信息,由董事会秘书提交,监管员审核,信息在规定媒体、网站披露[25] - 向公司网站及其他新闻媒体发布信息,由有关部门撰写,董事会秘书审查,董事长或总经理审阅后发布[25] 信息披露权限 -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有权以公司名义披露信息,未授权前其他人员不得代表公司发言[25][27]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28] -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特定情况视同公司行为需披露[29]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0] 日常报告与制度 - 经理班子应在事件发生当日内或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情况[32]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授权发言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33] - 各职能部门等应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并向董事会秘书提供总结[34] 违规处理 - 发生重大事项未报告给公司造成影响,将处分相关责任人[35] - 对责任人处分结果需在5个工作日内报上交所备案[42] - 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将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51] 其他规定 - 保密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40] - 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41] - 股东等应及时准确报告并配合公司信息披露[37] - 持续关注证券异常交易及媒体报道并及时澄清[37] - 人员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泄密将被追责[38] - 涉及国家或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9] - 按公平原则与投资者等沟通,内容限于已公开及非重大非公开信息[44] - 与证券服务机构保持沟通并披露专业意见[45] - 建立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制度,重大信息发布需请示董事长[45] - 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情况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录和保管[47] - 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及管理层负责检查监督[48]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实行内部审计制度[48]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48]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4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51] - 信息披露具体事宜按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执行[51]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51]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9 17:37
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监察部,对董事会负责,受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4] 人员要求 - 内审人员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有利害关系需回避[5] 职责权限 - 对公司业务等进行监督检查,履行多项职责,享有相关权限[6][8] 审计流程 - 拟定年度审计计划上报,实施审计有规范流程,重要事项后续审计[10][11][12] 整改机制 - 建立整改机制,明确责任人,对违规情形进行处理[15][17]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7:3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事行 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 章程》第 6.05 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 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 ...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8-27 02:22
报告与会议时间 - 公司2025年8月30日发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3] - 投资者可在2025年8月27日至9月2日16:00前预征集提问[3][7] - 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9月3日09:00 - 10:00召开[3][4][6][7] 会议信息 - 业绩说明会在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4][6][7] - 参加人员有董事长等多位公司人员[6] 联系信息 - 联系部门为资本运营与合规管理部,电话0477 - 8565729,邮箱ir@yitaicoal.com[8] 会后查看 - 说明会召开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主要内容[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