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首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至少于发行日前五个工作日公布发行文件,后续发行应至少于发行日前三个工作日公布[6] - 年度报告应在4月30日前披露,中期报告应在8月31日前披露,季度报告应在4月30日和10月31日前披露[9] - 重大事项出现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 已披露重大事项出现进展或变化,应在2个工作日内披露[18]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应至少于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19] - 涉及经审计财务信息更正,应在更正公告披露之日后30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关报告及信息[19] 信息披露触发条件 - 公司1/3以上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同等职责人员变动需披露[15] - 公司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5]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或放弃债权、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16] - 公司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6] 内部流程时间 - 董事会议案草案应于会议召开五日前编制完成并提交审定[27] - 各子公司应在审议定期报告的董事会召开前10个工作日内等时间提供相关议案和数据[33] 信息管理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38] - 公司董事会应在信息公开披露前控制知情者范围[38]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事项[38] - 董事会秘书有权制止不适合发布的信息[40]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由董事会秘书负责[41] - 公司董事等履行信息职责情况由董事会秘书记录保管[40] - 以公司名义对交易商协会行文须经董事长审核批准[41] 责任与实施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负责[43] - 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将处罚相关责任人员[44]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8月29日实施[47][48] 财务信息更正 - 公司对未经审计的财务信息差错进行更正时,应同时披露更正公告及更正后的财务信息[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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