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4]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提前三天,紧急可豁免[16]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出席并表决,需提交授权委托书[18] 职责与权限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及资金往来[8]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先形成审议意见提建议[11]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问题及欺诈舞弊可能[12] 关联与保密 - 成员与讨论事项有关联须回避,无法形成意见由董事会审议[19] - 出席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2] 会议纪要 - 需出席委员签名,有意见可书面提出,记录有误修改后再签,保存不少于十年[20] - 应包含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召集人姓名等内容[21] 其他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2]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制定、修改、解释权归董事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