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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股份(68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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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股份: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2024-03-28 12:24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1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股份"或"公 司")核心技术人员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于 3 月 28 日因个 人发展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已办理离职手续。离职后, 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等知 识产权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 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结合郭鑫先生、周翠芳女士、张峰博先生的任职履历, 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等相关因素,认定其为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施利勇先生、李伟先生于 3 月 28 日因个人原 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已办 ...
天能股份: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3-28 12:2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2656837.45万元,2022年度为2325424.31万元[12] - 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807.52万元,2022年度为707.89万元[12] - 浙江省长兴天能电源有限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534.071009亿元,净利润为1.4971254亿元[8] - 浙江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2111.96万元,净利润为 - 1269.13万元[10] - 浙江天能动力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533572.13万元,2022年度为513744.02万元[13] - 天能集团(河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26161.26万元,2022年度为9556.80万元[14] 担保与授信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不超38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200亿元担保额度[2][4] - 截至2024年3月2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86.69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2] - 浙江省长兴天能电源有限公司预计获担保额度100亿元[4] - 浙江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预计获担保额度40亿元[4] - 浙江天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预计获担保额度35亿元[4] - 截至2024年3月2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6.6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归母净资产的24.19%和56.22%[23] 会议决策 -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18] -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20] -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天能股份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22] 其他 - 浙江天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10]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568837.58万元,负债总额556399.68万元[12] - 浙江省长兴天能电源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08.002604亿元,负债总额为164.41748亿元[8] - 浙江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9.216253亿元,负债总额为11.647351亿元[10]
天能股份: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佟成生】
2024-03-28 12:24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佟成生作为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 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勤勉履职,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 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持,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 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 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阿米巴研究中 ...
天能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3-28 12:24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并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进行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公司计 划使用募集资金 14,029.31 万元投资于"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计划使用 1,200 万元投资于"天能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为天能电池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能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
天能股份: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28 12:24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 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 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天能股份: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28 12:24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 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过半数。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的考核和评价体系,根据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会会议。 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 人数低于 ...
天能股份: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28 12:24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 称"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过半数。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会会议。 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 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 职的委员仍应 ...
天能股份: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28 12:24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需要,增强公 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 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 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会会议, 主任委员原则上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 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在改选出的 ...
天能股份: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2024-03-28 12:24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 保责任保险的议案》。全体董事和监事回避议案表决,并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同时保障公司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降低公 司运营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拟为公司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二、投保方案主要内容 1、投保人: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被保险人:公司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 ...
天能股份: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3-28 12:24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候选人36个月内无相关处罚及谴责批评记录[7]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需有相关职称和5年以上全职经验[8]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请解除职务[12]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独立意见应多方面内容并签字报告[1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4]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8] 公司支持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2]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和资源获取[33] - 公司保障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4]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3日提供资料且保存至少十年[32] 履职保障 - 履职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33] - 公司不披露信息,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33]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4]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5] 津贴与沟通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5] - 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高管汇报经营进展[37] - 独立董事审计前后与注册会计师沟通[37]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不得为现职和未退休党政领导干部[42]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订,股东大会批准生效[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