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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信林: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4-08-28 10:31
激励计划概况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量290万股[1] - 激励计划公告日期为2024年8月29日[3] 激励对象分配 - 核心技术人员2人获授13万股,占授予总量4.48%[1] - 中层干部23人获授277万股,占授予总量95.52%[1] 规则限制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0%[1] - 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20.00%[1]
迈信林: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4-08-28 10:31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90.00万股,占股本总额1.99%[2][7] - 激励对象25人,占2023年底员工总数5.30%[12] - 核心技术人员2人获授13.00万股,占授予总量4.48%[13] - 中层干部23人获授277.00万股,占授予总量95.52%[13]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股本20.00%[7][14]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股本1.00%[7][14] 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36个月[17][18] - 经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授予权益[19]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10天[15] - 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及公示说明[15] 归属安排 - 限制性股票12个月后按比例分次归属,两期归属比例均为50%[21][22]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3] 授予价格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3.00元[24] - 是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均价的54.23%[26] - 是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54.90%[26] - 是草案公布前60个交易日均价的54.12%[26] - 是草案公布前120个交易日均价的45.14%[26] 条件要求 - 激励对象归属前须任职12个月以上[35] - 上市后36个月内无违规利润分配情形是授予和归属条件之一[30][33] - 2024 - 2025年分年度考核业绩,2024年营收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2025年不低于50%[36][40]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合格归属比例100%,不合格为0%[37] 流程步骤 - 薪酬委员会拟定草案及办法,董事会审议[42] - 监事会发表意见,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发表专业意见[42] - 董事会审议通过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决议及草案摘要[42] - 公司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6个月内买卖股票情况[42] - 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10天,股东大会前5日披露审核说明[42] - 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43] - 经股东大会通过后,董事会60日内授出权益并公告[44] - 60日内未完成授予公告,激励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47] 费用及预测 - 授予290.00万股,预计权益费用总额3379.71万元[70] - 若2024年9月授予,2024 - 2026年分期确认激励成本[70] - 以2024年8月28日为基准日,标的股价24.29元[70] - 有效期1年、2年,历史波动率12.81%、12.92% [70] - 无风险利率1.50%、2.10% [70] - 2024 - 2026年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分别为3379.71、2106.13、642.97[71] 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Q=Q0×(1+n) [52]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Q=Q0×P1×(1+n)/(P1+P2×n) [53]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Q=Q0×n [54]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1+n) [57] - 派息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 - V,调整后P须大于1 [60]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计划终止,未归属股票取消归属[82] - 公司合并、分立或控制权变更,董事会决定是否终止计划[83][84]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任职,已获授股票按计划进行[86] - 激励对象离职,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未归属取消归属[87] - 激励对象退休返聘,已获授股票按退休前计划进行[88] - 激励对象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离职,薪酬委员会决定处理方式[90] - 激励对象非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未归属取消归属[90]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薪酬委员会决定处理方式[91] - 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未归属取消归属[91] - 激励对象所在子公司控制权变更且留任,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未归属取消归属[92] - 激励对象因特定情形不符资格,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未归属取消归属[93] - 特定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被认定不适当人选等[94] - 其它未说明情况由薪酬委员会认定处理方式[96] 其他 - 上网公告附件包含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97]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98]
迈信林: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8 10:31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9名董事实到[2] 报告审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3]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4] 激励计划 - 拟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草案及摘要议案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5][6] - 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7][8] - 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议案[9] 其他事项 -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待股东大会审议[13] -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4] - 审议通过制订《舆情管理制度》及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议案[15] - 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6][17]
迈信林: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024-08-28 10:3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9月20日14时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20日[6] - 召开地点为苏州市吴中区溪虹路1009号公司2楼会议室[6] - 审议事项包括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4] 投票权征集信息 - 独立董事尹琳9月13日征集投票权,对表决事项均同意且未持股[4] - 需征集委托投票权议案含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三项[6] - 征集对象为截至9月12日登记在册并办手续全体股东[8] - 征集时间为9月13日9:00 - 12:00、14:00 - 17:00[8] - 征集方式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发布公告[8] 授权委托信息 - 委托投票股东需按要求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提交文件[8] - 授权委托有效需满足按要求送达等六个条件[10] - 已授权委托出现特定情形,征集人按相应办法处理[11] - 授权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15]
迈信林: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8-28 10:31
激励计划人员范围 - 激励计划考核范围为核心技术人员和中层干部,不含独立董事等特定人员[5] 组织与考核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企管部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6]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年营收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为首个归属期目标之一[8] - 2025年营收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为第二个归属期目标之一[8] 考核相关规则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归属比例100%和0%[10] - 考核年度为2024 - 2025年,每年一次[12] - 主管5个工作日内通知结果,有异议薪酬委员会10个工作日复核[13][15] - 绩效考核记录保存10年,超期薪酬委员会统一销毁[17] 实施条件 - 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19]
迈信林: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8-28 10:31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激励对象为核心技术人员和中层干部[11]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290.00万股,占股本总额1.99%[19]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20] - 授予价格为每股13.00元[26]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 - 2025年以2023年为基数,2024年营收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2025年不低于50%[38] 归属安排 -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12 - 24个月,归属比例50%;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24 - 36个月,归属比例50%[23] 合规情况 - 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规定[48][49][50] - 公司具备实施主体资格,计划内容合规[50] 其他 - 公司业务分航空航天零部件及工装、民用多行业精密零部件两大板块,呈“军品为主、民品为辅”格局[42]
迈信林: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8-28 10:31
业绩总结 - 2024年半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997,125.17元[2] - 信用减值损失计提2,531,110.26元[2] - 资产减值损失计提3,466,014.91元[2] - 计提减值准备减少利润总额5,997,125.17元[6] 其他说明 - 计提符合规定,为初步测算,以审计结果为准[7] - 本次计提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7]
迈信林: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法律意见书
2024-08-28 10: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186.6667万元[12] - 公司A股股票于2021年5月13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12] 股权激励计划 - 激励对象共计25人,占2023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472人的5.30%[19]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计290.00万股,约占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45426667股的1.99%[24] - 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为290万股,中层干部获授277万股,占授予总量的95.52%,占当前总股本的1.90%[26] - 焦仁胜获授限制性股票6万股,占授予总量的2.07%,占当前总股本的0.04%[26] - 姚佳志获授限制性股票7万股,占授予总量的2.41%,占当前总股本的0.05%[26]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29]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授予权益[30] -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归属比例50%[33] -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归属比例50%[33]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元/股[36]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为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之一[48] - 2025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为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之一[48] 费用测算 - 预计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为3379.71万元,假设2024年9月授予,2024 - 2026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分别为630.60万元、2106.13万元、642.97万元[74][75] 会议审议 -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并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99] -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99] -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核实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100] 其他 -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尚需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非关联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1]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106]
迈信林: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28 10:3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2021年5月7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52亿元,净额2.00亿元[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03,131.99元[3] - 2024年报告期内募投项目资金投入 - 19.81万元,累计投入2.05亿元[15] 项目投入情况 - 航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5年3月前[8] - 该项目承诺投资2.19亿元,调整后1.20亿元,累计投入1.25亿元,进度103.91%[15] - 国防装备研发中心项目承诺投资6600万元,调整后3000万元,累计投入3060.09万元,进度102.00%[15] 资金使用情况 - 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1.55亿元,补充营运资金5014.34万元,手续费支出3270.26元[3] - 利息收入396.53万元,现金管理收益193.87万元[3] -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7000.00,其中5014.34占比100.00%[16] 其他情况 - 公司与多家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5] - 2024年报告期内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等情况[7] - 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9][11] - 国防装备研发中心项目报告期内投入减少19.81万元系供应商退回设备价款汇率差额[17] - 航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未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无法判断预计效益[16] - 国防装备研发中心项目用于改善研发条件,无法单独核算效益[17]
迈信林: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4年8月修订版)
2024-08-28 10:31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5]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0] - 公司董事等应积极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10] - 相关主体应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备案,完整档案送达不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2]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需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12] - 董事会秘书核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当地监管局报备[12] - 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十年以上[13] - 公司董事等应将内幕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知晓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15] - 公司向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在证券部备案并确认签署保密协议或取得保密承诺[16] - 公司董事审议非公开信息议案,关联方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可拒绝大股东不合理信息提供要求[16]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事项流传致股价异动时,应告知董事会秘书以便澄清或报告[16] - 内幕信息范围包括公司经营方针变化、重大投资行为等21种情形[33][34] 违规处理 - 公司应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情况,发现问题两个工作日内报送监管局[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制度擅自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18] - 为公司重大项目提供专项文件的中介及相关人员违反规定,公司可解除合同并报送处理[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 制度相关 - 公司应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教育培训,杜绝内幕交易[22]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起生效实施[22] 乙方责任 - 乙方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报导、转送,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操纵股价[36] - 乙方应控制内幕信息知情者范围,不在非业务相关部门或个人间传播[36] - 乙方应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专用办公设备[36] - 乙方应拒绝无合理理由要求提供未公开信息的请求[36] - 乙方需按规定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填写、备案[36] -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害需赔偿公司经济损失[37] - 公司将对乙方内幕交易行为自查、处罚并备案[37] - 公司将视情节对违规乙方责任人处分并索赔[37] - 协议保密期限自签订至保密事项公开[38] 知情人义务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履行保密义务,不买卖公司股票等并填写档案[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