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精科(688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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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精科(688605) -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29 10:02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5059.5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均为20237.9856万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150000000股,每股面额一元[16] - 公司股份总数为20237.9856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一元[19] 股东信息 - 发起人游利持股21.62%,认购3242.4341万股[16] - 徐子鸣持股5.41%,认购812.1706万股[17] - 聚源中小企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绍兴)持股3.90%,认购585.4077万股[17] 股份限制与转让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6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9]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11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6]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从董事中选举产生[124][12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72] - 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10%[17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最低比例达80%[180] 其他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71]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20天通知[191][193]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股东会决议[200]
先锋精科(688605) - 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0:02
重大事项审议标准 - 重大经营与投资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标准为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7] - 重大经营与投资事项报董事会审议标准为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9] 财务资助审议规则 - 财务资助交易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15]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6] 交易报告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达规定标准,需提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报告[12] - 交易标的为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使用日不超1年[12] - 经审计财务报告截止日距审计报告使用日不得超6个月[12] 交易计算与披露原则 - 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达披露标准应披露前期交易事项[12]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18]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18] - 日常经营交易预计产生利润总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披露[18] 合同签署权限 - 公司总经理有权签标的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日常经营合同[20] 特定交易审议要求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决策考察因素与制度 - 重大经营与投资事项决策需考察多因素,包括符合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等[21] - 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坚持推行公开招标制[25] 人员责任与制度生效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决策失误致公司及股东损失,董事会可处罚并要求赔偿[27]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亦同[31] 委托理财规定 - 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8]
先锋精科(68860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0:02
管理安排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3] - 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23] 工作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工作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6][7] 工作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7][8] 沟通方式 - 公司应通过多渠道、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8] 沟通渠道 - 公司需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及时公布变更信息[9]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利用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活动[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0] 股东会安排 - 公司应考虑股东会召开要素为股东提供便利并积极沟通[10] 说明会安排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提前公告[10][12]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并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24] 人员培训 - 公司应加强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25] 信息保密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18] 档案管理 - 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记录活动情况[27] 活动记录发布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后应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活动记录[18] 制度执行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0] 制度修订 - 本制度与国家颁布文件或修改后公司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9] 制度日期 - 该制度文件日期为2025年9月29日[22]
先锋精科(68860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0:0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委员会意见[7] - 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五日披露委员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说明[8]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1次定期会议[15] - 定期会议提前三天、临时会议提前一天通知全体委员[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委员有一票表决权[15] - 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6]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 - 文档日期为2025年9月29日[20]
先锋精科(68860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0:01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议至少每月召开一次,提前一天通知[8] - 会议由总经理办公室通知时间、地点[8] - 议题由分管人员提出,办公室汇总报告[8] 人员职责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11]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负责主管工作[15] 报告与权限 -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对外投资与担保事项[18] - 资金、资产运用权限按章程及制度执行[20] 会议纪律 - 讨论涉及成员个人议题时,相关当事人回避[8] 会议记录 - 会议专人记录形成纪要,重大决议通报董事会[10]
先锋精科(688605) -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29 10:01
内部控制原则 -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全面性、重要性等原则[4] 责任主体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实施,审定报告并担责[9] - 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价工作,听取审议报告提建议[9] -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9] 工作流程 - 评价工作小组确定范围方法,现场测试并提交报告[12]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12] - 各部门组织自查、测试和评价[13] - 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建设和自我评价[14] 评价周期 - 公司整体评价原则上每年一次[25] - 各部门和子公司自评每年不少于一次[25] - 内审部门不定期抽查[25] 缺陷分类 - 按成因分设计和运行缺陷[28] - 按表现形式分财务和非财务报告缺陷[28] - 按影响程度分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28] 报告要求 - 应在披露年报同时披露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1] - 报告应涵盖声明等七方面内容[32] - 以12月31日为基准日,4个月内报送[34] 其他规定 - 评价工作形成底稿记录要素[22] - 缺陷认定需确定重要性和影响程度[27] - 重大缺陷使报告作无效结论,重要缺陷引关注[28] - 未经授权不得公布结果,否则追责[36]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修订解释[38]
先锋精科(68860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0:01
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 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设负责人1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6] 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8] 审计流程规范 -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建立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14] - 实施审计前需提前7日通知被审计单位[18] - 审计终结,审计小组应在20日内写出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应在7日内反馈书面意见[18]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提出复审申请[19] - 审计终结,内部审计部门应在15日内建立审计档案[19] 内部控制评价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1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2]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公司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需形成决议[31] 违规处理与制度管理 - 若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董事会应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相关情况及措施[13] - 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报告等,公司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31]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35] - 违反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内部审计部门提处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35] - 违反制度的审计人员,内部审计部门提处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3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8]
先锋精科(68860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0:01
董事会秘书聘任 - 设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3]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的[11]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12] 任职限制与解聘 - 近3年受处罚或禁入未届满不得担任[6] - 出现不得担任情形1个月内解聘[11] 职责与代行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8] - 空缺超3个月法定代表人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2] 离任要求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办理移交手续[12] 细则相关 - 自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改[15][16]
先锋精科(68860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0:01
会议组织 - 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3][10] - 会议通知提前两日送达,紧急情况可口头或电话通知[10] 会议召开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会议决策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4] - 行使部分职权需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7] - 表决一人一票,全体过半数同意通过[13] 意见与记录 - 独立意见应包含所讨论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14] - 会议记录含届次、时间等,独立董事签字确认[15]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5]
先锋精科(68860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0:01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1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通知期有规定[11]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1] 其他规定 - 委员可委托他人,独立董事委托独立董事[1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超十年[17]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生效、修订和解释[16] 工作流程 - 工作组负责前期准备,提交提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