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巨芯(688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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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巨芯(688549) - 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
2025-08-26 11:59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 2025 年 8 月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与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 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技改和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 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公司直接股权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当他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实行 ...
中巨芯(688549) -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26 11:59
资金占用防范制度 - 制定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3] - 董事、高管对维护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4] 资金占用限制 - 限制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占用资金[5] - 不得多种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7]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按权限审议批准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10] 资金检查监督 - 财务部定期检查资金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1] - 年度终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12] 责任追究 - 董事会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侵占资产采取措施保护权益[9]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资产将被处分或追究责任[11]
中巨芯(68854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1:59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巨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 ...
中巨芯(688549)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8-26 11:59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出席股东会 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会 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 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保证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 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 ...
中巨芯(68854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6 11:59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提交董事会审议[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单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比例5% - 50%由董事会审议,50%以上由股东会审议[14] - 股权投资按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比例3%与相关规定孰低原则由董事会审议,达特定标准由股东会审议[14]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 - 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等投资,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 - 30%由董事会审议,30%以上由股东会审议[14] 交易特殊规定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6] - 租入或受托管理资产交易以租金或收入为计算基础适用相关规定[18] - 分期实施交易以交易总额为基础适用相关规定[19] - 与同一交易方同时发生同一类别且方向相反交易按单项金额适用相关规定[20] - 交易对方以非现金资产作为交易对价或抵偿债务,公司应披露资产审计或评估报告[18] - 股权交易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对应公司财务指标计算适用规则;未变更则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18] - 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购买或认购权致子公司不纳入合并报表,以放弃金额与相关财务指标适用规则[18] - 放弃参股子公司优先购买或认购权未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但持股比例下降,以放弃金额与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指标适用规则[19] 交易审批与实施 - 未达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的交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审批[19] - 对外投资获批后由授权部门或人员实施,签合同前不支付投资款或移交资产[21] 投资管理与监督 - 公司指定机构或人员对投资项目跟踪管理,每月向总经理汇报,异常时向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汇报并提建议[21] - 财务部对投资项目全面财务记录和会计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簿[21] - 公司年末对投资项目全面检查,对控股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1] - 内部审计或财务部门定期盘点投资资产,核对账实一致性[21]
中巨芯(68854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6 11:59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 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 新 ...
中巨芯(68854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6 11:59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 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 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 ...
中巨芯(68854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6 11:59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
中巨芯(68854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6 11:59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3] - 涉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5]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披露流程与要求 - 申请需审核,符合条件经董事长签字保存不少于十年[9] - 需登记相关事项,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10]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1] 责任机制 - 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违规人员视情形追责[13]
中巨芯(68854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6 11:59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董事辞 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公司董事会收到辞职 报告时生效,董事会需审议该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对公司日常经营、公司治理、内 部控制等方面是否产生重大影响,并明确辞职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