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股份(688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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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股份: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3-10-17 07:56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三)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况,制定了《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出具《关于同意合肥新汇成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6 号),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
汇成股份:关于董事会秘书正式履职的公告
2023-10-10 09:12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请奚勰先生出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由于奚勰先生获聘时暂未取得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郑瑞俊先生继续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成股份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11)。 奚勰先生近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 并完成测试,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公司按相关规定将奚勰先生的董事 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结果为无异议通过。奚勰先生自 取得 ...
汇成股份: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09-28 07:36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汇成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汇成")。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江苏汇成经营发展需要,2023 年 9 月,公司与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扬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 可撤销担保书》,为江苏汇成向招商银行扬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本次公司为江苏汇成提供担保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4,000.00 万元。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以及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 披露 ...
汇成股份: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2023-09-22 07:42
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股票简称:汇成股份 股票代码:688403 7-1-1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印发的《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 21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按照贵所要求,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股份"、"发行人"、"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 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已就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对申请 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本问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术语、名称、缩略语,除特别 说明之外,与其在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 类别 | 字体 | | --- | --- |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 问询函问题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宋体(不加粗) | | 募集说明书补充披露内容 | 楷体(加粗) | 保 ...
汇成股份: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3-09-22 07:42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Union Semiconductor(Hefei)Co., Ltd. (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股票简称:汇成股份 股票代码:688403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 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 ...
汇成股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023-09-22 07:42
目 录 | 一、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第 | 1—12 | 页 | | --- | --- | --- | | 二、关于前次募投项目 ……………………………………………第 | 12—16 | 页 | | 三、关于融资规模与效益预测 ……………………………………第 | 16—44 | 页 | | 四、关于经营业绩…………………………………………………第 | 44—103 | 页 | | 五、关于应收账款与存货 ………………………………………第 | 103—122 | 页 | | 六、关于其他 ……………………………………………………第 | 122—131 | 页 | 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3〕1431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 216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合肥新汇成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股份或 ...
汇成股份: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2023-09-22 07:41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3 日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 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根据要求将问询函回复报告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报 告》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 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 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 ...
汇成股份: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3-09-22 07:41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ANHUI TIANHE LAW OFFICE 地址:中国合肥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区 15-16 层 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7-3-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本所已就本次发行出具了《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 见书》")、《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及《安 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现根据上交所《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216 号)(以下简 称"《问询函》")的要求,本所律师对汇成股份本次发行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 ...
汇成股份: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2023-09-08 08:56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但仍然面临政 策、市场变化对项目进展造成不确定性影响的风险。同时投资项目尚处于论证 阶段,项目涉及的投资总额和具体实施内容等存在变动可能。 2、本次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尚需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 让方式取得,项目投资和实施以竞买目标土地为前提,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 价格及取得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3、本次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所涉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进行项目备案、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和审查等前置审批手续。此外,如因国家 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 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本次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涉及投资金额较大,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可能存在因资金未能按期足额到位导致项目建设周期延长或无法按 期完成的风险。另外未来贷款利率波动,可能会对公司项目融资产生不利影 响。公司将根据项目时间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合理统筹安排资金。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 ...
汇成股份: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8-24 09:56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Union Semiconductor(Hefei)Co., Ltd. (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八月 股票简称:汇成股份 股票代码:688403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 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