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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14:02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范仲华因退休离任,离任后仍担任公司顾问,其工作已完成交接,不会对公司技术优势、核心竞争力、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并完善激励体系 [1][4] 核心技术人员离任具体情况 - 范仲华因退休辞去核心技术人员职务,离任后担任公司顾问,其于1998年7月加入公司,截至公告日直接持有公司40,000股股份 [1][2] - 范仲华参与“高性能银钎料节银增效提升”等项目研发,离职后相关工作由唐卫岗和黄世盛接任,其工作期间作为非单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21项,专利所有权归公司 [2] - 范仲华与公司签有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离任后24个月内有相关限制,截至公告日未发现其违反协议情形 [2][3] 核心技术人员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 公司通过近30年技术积累建立完备研发体系,重视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单一依赖,范仲华离任不影响公司核心技术 [4] - 核心技术人员变动为本次变动前有范仲华等5人,变动后无范仲华 [4] 公司采取的措施 - 范仲华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生产运营和技术研发团队结构完整,现有团队能支撑公司发展 [4] - 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针对新赛道引进及培育技术研发人才,完善薪酬激励体系及股权激励提升团队稳定性和积极性 [4]
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13:52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拟开展不超过2亿元合约价值的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5000万元,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不利影响,且不进行投机套利交易,已获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1][2]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 铜材和白银占公司产品成本比重较大,采购价格受市场波动影响明显,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降低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1] 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 业务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有色金属铜材和白银 [2] - 业务合约价值不超过2亿元,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5000万元,资金为自有资金,额度有效期12个月 [1][2]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和有效期内决策及签署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2] - 业务按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 价格波动风险:将业务规模与生产经营匹配,套保周期与现货库存周期对应,制定交易预案,加强行情和基差分析,设置止损线 [3] - 资金浮亏风险:合理调度自有资金,控制资金规模,做好资金测算,合理使用保证金 [3] - 市场流动性风险:配置专职人员关注交易情况,科学规划和使用资金 [3] - 操作失误风险:制定管理制度,明确授权、审批和风险管理规定,加强内控和专业素养 [4] - 选择合适工具和遵守规定:比较分析选择合适套期保值工具,遵守交易所规定,把握政策并调整方案 [4] 专项意见说明 -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业务是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符合业务发展需要,有有效审批和风控体系,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开展业务 [4]
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13:52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 2024 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汇报,认为中汇表现良好,按时完成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 [1][6]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代码为 91330000087374063A,企业类型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注册地址在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首席合伙人为余强先生 [1] -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汇拥有合伙人 116 人,注册会计师 694 人,其中 28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1] -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 101,434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89,94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5,625 万元 [2] -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80 家,收费总额 15,494 万元,涉及专用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等制造业以及信息传输等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 家 [2]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 公司审计委员会考察并与拟签字会计师沟通,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审议通过续聘议案,认为中汇专业胜任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强,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3]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续聘议案,聘用中汇为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3]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考察与审议 - 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考察并与拟签字会计师沟通,2024 年 3 月 18 日审议通过续聘议案,认为其符合要求,同意提交董事会 [3] 审计过程沟通 - 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中汇项目组充分沟通讨论,督促按计划开展审计并评估履职情况 [4] - 2024 年 12 月,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与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沟通 2024 年度审计相关事项并提建议 [5] - 2025 年 3 月,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和现场会议与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沟通 2024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等并提建议 [5] 会议审议 - 2025 年 3 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5]
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13:52
文章核心观点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涵盖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使用管理、实际使用情况等,各募投项目有进展且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使用符合规定 [1][6][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 2020年7月21日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2200万股,发行价16.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691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于2020年8月14日到位 [1]。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 2020 - 2024年分别使用募集资金5713.26万元、5323.23万元、6331.69万元、6505.63万元、4751.21万元,现有钎焊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新型连接材料与工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分别有855.04万元、1013.82万元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产4000吨新型绿色钎焊材料智能制造建设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1]。 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与保荐机构和多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严格遵照履行以保证专款专用 [1]。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余额合计1992.774465万元 [1]。 - 2025年3月31日,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专户不再使用并已注销 [1]。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经鉴证和核查 [1][2]。 - 公司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2]。 - 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2]。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0 - 2024年公司多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每次使用额度不同且到期归还,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无此情况 [2][3][4]。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0 - 2022年公司多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额度不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赎回 [5][6][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将“年产4000吨新型绿色钎焊材料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其他内容不变,保荐机构核查 [7]。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7]。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7]。 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 现有钎焊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新型连接材料与工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年产4000吨新型绿色钎焊材料智能制造建设项目结项,分别将855.04万元、1013.82万元、1993.00万元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无此情况 [7]。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7]。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 公司披露信息合规,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重大情形 [7]。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专项报告符合规定,公允反映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7]。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规定,无变相改变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况 [7]。
华光新材: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13:52
文章核心观点 文章是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展示了不同关联方的资金占用和往来情况 [1]。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小计为“/” [1]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小计为“/” [1]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小计为“/” [2]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总计为“/” [2]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因宿舍租赁押金形成其他应收款,期初资金余额 4 万元,期末资金余额 4 万元,为经营性往来 [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因宿舍租赁费用形成预付款项,发生金额 30.49 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30.49 万元,为经营性往来 [2]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关联自然人、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存在非经营性往来,总计 4 万元 [2][3]
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13:52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2024年度履职情况良好,有效促进公司内控建设、财务规范和规范治理 [1][5] 各部分总结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金瑛女士、吴昊先生、金李梅女士3名委员组成,金瑛女士、吴昊先生为独立董事,金瑛女士为专业会计人士,成员具备专业知识,符合制度要求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6月16日审议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等议案 [1] -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6月18日审议通过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议案 [1] -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6月28日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 [1] -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某时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议案 [2] -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某时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资格,遵循职业准则,能胜任审计工作 [3]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检查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督促执行并要求制定2025年度计划 [3] -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 [3] -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指导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内控制度基本符合要求,取得良好成效 [4] -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促进财务和内控规范 [4] - 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要求,无违规情形 [4] 总体评价 - 审计委员会履职尽责,发挥指导、协调、监督作用,促进公司内控建设、财务规范和规范治理 [5]
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昊
证券之星· 2025-04-02 13:51
文章核心观点 独立董事吴昊汇报2024年度履职情况,表明履职中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还对公司多方面事项重点关注审核,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1] 本人的基本情况 -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吴昊1991年1月1日出生,本科学历,哈尔滨工业大学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现担任多个社会职务,有不同公司工作经历,2023年11月至今任华光新材独立董事 [1] - 任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委员 [2] -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未提供相关服务,未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职务,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专业判断 [2] 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 2024年度出席会议情况:亲自出席12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积极参与讨论提建议 [2][3][4] -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确定内部审计工作方式,关注审计问题,保证年报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 - 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进行现场考察,日常通过电话和邮件沟通获取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司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重视沟通交流,落实和纠正问题 [4] 本人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 -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5] -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2024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影响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未变相改变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5] -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 -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推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完善制度,编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严格有效,符合公司实际 [6][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公司提名并选举金瑛为独立董事,程序符合规定,独立董事符合任职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考核发放程序合规 [7][8] - 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事务所具备资格和能力,完成审计工作 [8] -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合计派发12,800,279.00元,占净利润30.77%,方案符合规定,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8][9] - 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司2024年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经营和上市地位,具有必要性,不损害股东利益 [9][10] -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公司2024年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符合规定,不存在禁止情形和损害利益情况,员工自愿参与,有利于公司发展 [10] -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无违反承诺情况 [11] -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 [11] -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董事会下设多个专门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范运作 [11] 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董事吴昊履行义务发挥作用,为公司发展提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科学性,未来将继续履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维护股东权益 [11]
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13:42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公布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7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208,938.53元(含税),该方案已获董事会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1][2][3]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具体内容 - 2024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617,367.0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478,608,884.58元 [2] -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7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208,938.53元(含税) [1][2] -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3%,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 - 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8,494,890.73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2,703,829.2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2.97% [2] - 若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变动或实施股份回购,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另行公告 [3]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37,009,217.03元,不低于3000万元,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相关标准,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等均未触发风险警示条件 [4]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会议 - 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监事会意见 - 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认为方案考虑多因素,符合规定,有利于股东利益,同意提交股东大会 [5]
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13:42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涵盖工作报告、年报、财务决算、利润分配等,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3月22日以邮件发通知及资料,3月29日召开 [1] -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召集和召开符合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要求履职,召开10次会议,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实施有效监督 [1] -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合规,能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情况 [2] -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合规,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 [2] -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方案考虑多因素,符合规定,有利于股东利益 [3] -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薪酬标准符合公司和监事情况,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4] -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关于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规,无变相改变用途和违规使用情形 [4] -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资格和能力,审议程序合规 [5] -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关于 <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合规,内容符合实际 [5] -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 《关于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无重大缺陷 [6] -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管理,审议程序合规 [6] - 表决结果为0票赞成,0票反对,3票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需求,决策程序合规,无不利影响 [7] -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
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4-02 13:42
文章核心观点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涵盖会议基本情况、审议事项、投票注意事项、出席对象、登记方法等内容 [1]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 [5] - 会议类型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1] - 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14:00在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奉运路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1] - 网络投票系统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 [1] - 融资融券等相关账户及沪股通投资者投票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2] 会议审议事项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3] - 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4][9] - 部分议案已分别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3日披露,公司将在会前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4]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6]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股东对所有议案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6] 会议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1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股票代码688379,股票简称华光新材)有权出席,可委托代理人 [6]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也可出席 [6] 会议登记方法 -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可现场、信函或邮件办理,不接受电话办理 [7] - 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各自委托代理人登记需持相应文件 [7] - 会议主持人宣布相关信息前完成登记的股东有权参会投票,之后到达的可列席但不能投票 [7] 其他事项 - 公司通讯地址为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奉运路8号公司会议室,邮编311107,电话0571 - 88764399,传真0571 - 88777166,邮箱bdo@cn - huaguang.com,联系人李美娟 [8] - 参会人员需提前半小时到达现场签到 [8] 附件及报备文件 - 附件为授权委托书,包含委托出席会议及表决相关内容 [9] - 报备文件为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