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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云科技(688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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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云科技(688365)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5 10:56
营业收入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11,785,261.40元,同比增长1.64%[4]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11,785,261.40元,同比增长1.6%[14] 净利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760,748.38元,同比变化不适用[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178,171.70元,同比变化不适用[4]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16,233,499.93元,同比下降11.72%[1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760,748.38元,同比下降14.35%[15]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85,978.40元,同比变化不适用[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85,978.40元,去年同期为-11,318,824.42元[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872,974.33元,去年同期为-121,642,548.08元[1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283,223.96元,去年同期为187,924,178.37元[1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34,302,431.80元,去年同期为54,949,642.60元[1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66,220,291.63元,去年同期为133,961,080.85元[1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15,412,464.52元,同比增长2.18%[16]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81,796,619.08元,同比下降10.45%[17] 研发投入 - 研发投入合计为38,002,797.78元,同比增长25.67%[5]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4.00%,同比增加6.50个百分点[5] - 2024年第一季度研发费用为27,470,450.76元,同比下降9.2%[14] 资产状况 - 总资产为1,598,109,894.43元,同比增长1.9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010,220,523.10元,同比减少1.27%[5] - 2024年第一季度货币资金为256,922,999.48元,环比下降12.2%[11] - 2024年第一季度交易性金融资产为43,600,000.00元,环比增长61.5%[11] - 2024年第一季度应收账款为61,348,444.85元,环比增长12.9%[11] - 2024年第一季度短期借款为132,760,000.00元,环比增长14.4%[13] - 2024年第一季度应付账款为57,880,828.47元,环比增长7.6%[13] - 2024年第一季度合同负债为152,450,331.34元,环比下降3.7%[13] 股东权益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010,220,523.10元,同比减少1.27%[5]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3,432[8]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金额为417,423.32元[6] 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3元/股,去年同期为-0.04元/股[15] 营业成本与费用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成本为40,717,237.32元,同比下降0.1%[14] - 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费用为39,064,059.56元,同比增长2.3%[14]
光云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大亮)
2024-04-25 10:56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5] - 2023年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6] 审计机构 -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4][16] 员工持股计划 - 2023年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6.87元/股[17] - 总人数不超82人,合计不超320.93万股[17] - 参与认购员工58人,认缴269.07万股[17] - 董事、高管4人,认缴82.94万股[17]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继续履职提建议[19]
光云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25 10:56
募集资金情况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4.3308亿元,净额3.6954827482亿元[1] - 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7699999692亿元,净额1.7186251608亿元[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0年募资专户余额1.0487770299亿元[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募资专户余额4862.32894万元[5] 项目投入情况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光云系列产品优化升级项目累计投入1.3819184875亿元[4]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6029.069785亿元[4] - 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字化商品全生命周期治理平台项目投入2302.909372万元[5] - 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支出3255.331985万元[5] 资金使用与管理 - 2023年4月,公司使用2022年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04.89万元[13] - 2022年10月,公司使用不超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9月4日已全额归还[15] - 2023年9月,公司使用2020年闲置募集资金8,000.00万元、2022年闲置募集资金7,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16] -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金额64240万元,已赎回78240万元,获得收益527.89万元[19] 项目变更情况 - 2023年3月22日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光云系列产品优化升级项目软硬件投入减少4799万元,场地投入增加4799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软硬件投入减少2100万元,场地投入增加2100万元[30][32] - 2023年3月22日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光云系列产品优化升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2年12月延至2024年6月[33] - 2023年4月13日公司新增长沙光云和深绘智能为“数字化商品全生命周期治理平台项目”实施主体,增加长沙市为实施地点[40] 项目进度与效益 - 光云系列产品优化升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2024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未产生效益[58] - 数字化商品全生命周期治理平台项目预计2025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未产生效益[61]
光云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0:5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满6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2] - 董事会成员应有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在会计等岗位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5]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得被提名[10] - 最近36个月内受上交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10] - 过往任职因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未满12个月不得被提名[10]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0]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3] 职务解除与补选 - 不符合条件或任职资格应立即解除,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2] - 任期届满前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19] 履职要求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7] 公司支持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确保信息畅通[29] - 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9]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31]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三日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1] - 二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按程序采用其他方式[31] 履职保障 - 行使职权公司有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32]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32]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3] - 给予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不应获其他利益[33] - 条件允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3]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
光云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0:56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监事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也是[4]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5][7] 重大事项披露 - 出现董事会或监事会形成决议等情形,应及时披露重大事项[9] - 公司筹划重大事项持续时间长,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1] 公告文稿要求 - 公司公告文稿应重点突出、逻辑清晰、语言浅白易懂[12] 子公司事项披露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等发生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并披露[12] 信息披露调整 -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申请调整适用上交所信息披露要求[14] 公告登记 - 公司应通过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系统登记公告[14]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且一季度季报披露不得早于上年年报[20]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扭亏为盈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9][31] - 公司预计半年度和季度业绩出现上述情形之一,可进行业绩预告[29][30] 业绩快报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年报,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32] 退市风险警示业绩预告 -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于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全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40] 业绩预告更正 -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本期业绩与预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41] 业绩快报更正 - 定期报告披露前,公司发现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34] 交易披露 -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形之一,应及时披露[37]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38] 送股及转增股本审计 - 公司拟实施送股或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依据半年度或季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审计[23] 交易关注指标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关注[41]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关注[41] 日常经营交易披露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且超1亿元应披露[45]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的50%以上且超1亿元应披露[45] - 日常经营交易预计产生的利润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500万元应披露[45]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交易应披露[4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应披露[49] 年报特殊披露 - 公司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需在年报披露相关信息[63] 关联交易金额计算 - 公司计算披露或审议关联交易相关金额,本节未规定的适用《上市规则》[52]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54] 股份质押披露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披露相关信息[73]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达50%以上且出现债务逾期等情形需披露相关信息[74] -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数量及比例[74]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77] 股票交易异常披露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严重异常波动需核查并披露结果[70][71] 风险因素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可能对核心竞争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64] 重大事件披露 - 出现重大事故或负面事件、重大风险事项应及时披露具体情况及其影响[65] 破产重整披露 - 公司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整等应及时披露进展事项[67] 承诺未履行披露 - 公司未履行承诺需及时披露原因及解决措施,督促相关方履行承诺[76] 募集资金披露 - 公司应建立完善募集资金相关制度,披露使用情况及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安排[78]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由总经理等高管负责,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83]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编制,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需经公司相关会议审议后披露[83] 信息归档 - 证券部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进行归档保存[84] 信息披露领导与责任人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89] 信息披露日常部门 - 证券部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相关事务[89]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并防止泄漏[92] 投资者沟通 - 公司应建立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渠道,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93] 档案管理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和资料的档案管理,指派专人负责[95] 文件保存期限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保存期限为10年[95] 内幕交易赔偿责任 - 内幕交易行为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7]
光云科技: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25 10:56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 2024年度预计合计500万元[3] - 2023年度预计合计600万元[7] 与深圳市秦丝科技交易 - 2024年销售预计500万元,占比4.60%[6] - 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86.03万元[6] - 2023年实际发生221.31万元,占比3.90%[6] 2023年其他交易 - 向广州睿本信息科技销售预计100万,实际10.81万[7] - 接受众安在线劳务预计100万,实际24.94万[7] - 接受深圳巨益科技劳务预计100万,实际11.51万[7] 公司信息 - 深圳市秦丝科技注册资本258.8235万元[9]
光云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5 10:5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6] - 选聘应采用多种方式保障公平公正[8]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9]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相关情况[11]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发生较大变动或选聘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需关注[18]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会计师事务所未按要求实质性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需关注[18] 文件保存与信息披露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3]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3] 改聘与监督 - 出现四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5]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0] - 审计委员会应监督检查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7] 关注情形 - 变更或同一年度多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需关注[18]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多个审计项目正被立案调查需关注[18] - 拟聘任原审计团队转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需关注[18] 责任承担与审查 - 经股东大会决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造成经济损失由公司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19] - 公司选聘时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的审查[22] 制度生效与执行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制定、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3]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其为准[23]
光云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0:56
人员任期 - 公司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4]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聘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可连聘连任[11] 人员兼任 - 兼任总经理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工作汇报 - 总经理需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多方面工作[10] 会议制度 -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20] - 会议组成人员含总经理、副总经理等[21] - 议题由总经理等提出,办公室汇总审定[22] - 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必要时可指定副总经理主持[23] - 必要时可随时召开[24] 记录保存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存10年[14]
光云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5 10:56
业绩相关会议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委员全出席[2] - 2023年4月14日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等议案[3] - 2023年8月15日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等议案[3] - 2023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3] 未来展望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强化董事会事项事前审核,加强审计沟通协调[10]
光云科技: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并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25 10:56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并修订公 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决定对《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