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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生医疗(688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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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生医疗(688358) -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08-28 12:26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三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3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证 券事务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 的日常办事机构。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1 第一条 为加强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 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 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
祥生医疗(688358) -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8-28 12:26
行为规范 - 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3] - 控股股东等主体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规范[3] 独立与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资产等独立[4][5] - 与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原则并签书面协议[6] 信息披露 - 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8] - 应明确重大信息范围等相关制度内容[8] - 应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并告知公司联系信息[15] - 发生控制权变动等情形应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0] - 获取未披露信息应做好登记保密工作[11] - 应向公司提供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12] 股份限制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首发前股份,不得提议回购[25] - 特定转让关系12个月后可豁免36个月限售规定[15] - 公司重大违法触及退市标准期间,不得减持股份[17] 其他 - 规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执行,修改亦同[23] - 规范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祥生医疗(688358) -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8 12:26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 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祥生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执行财务 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 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后,经董事会 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决定。在公司股东会审议 ...
祥生医疗(688358) -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2:26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 独立董事不少于一名。 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固有委员。 1 第一条 为适应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 的发展需要, 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 员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 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 对董 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 当战略委员会主 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
祥生医疗(688358) -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28 12:26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四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 接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 1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无锡祥生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杜绝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 经营性资金占用: 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 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 占用。 (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
祥生医疗(688358) -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2:26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以前, 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 的职权。 第十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 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 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 员结构,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 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更换、推荐新任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的意见或建议, 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 ...
祥生医疗(688358) -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2:26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祥生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 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 负责。 第四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 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第七条 薪酬 ...
祥生医疗(688358) -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8 12:26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 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无锡祥生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 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 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 步了解和熟悉;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 ...
祥生医疗(688358) -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2025-08-28 12:26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1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确保公 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 以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对外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任何人无 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视同公司行为, 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 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 ...
祥生医疗(688358) -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8 12:26
董事及高管离职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及高管离职情形[2]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日生效[4] - 任期届满未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日自动离职[5] 信息披露与手续办理 - 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任情况[6] - 离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9] 审计与追责 - 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并报告董事会[9] - 未履行承诺公司有权要求赔偿损失[10] - 有异议可15日内申请复核[14]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