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科亿(688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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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科亿(688308) -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4-25 12:15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会计师事务 所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 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 工作的要求,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议续聘致同所为 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聘任期限为一年。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4 ...
欧科亿(688308) - 欧科亿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4-25 12:09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5-020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5 月 22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金龙社区马家河路 588 号公司九楼会议 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5 月 22 日 至2025 年 5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 ...
欧科亿(688308) - 欧科亿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5 12:08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5-012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3 日 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张奕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 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 ...
欧科亿(688308) - 欧科亿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5 12:06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5-011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 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3 日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 出席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美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
欧科亿(688308) - 欧科亿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4-25 12: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5-013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 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公司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
欧科亿(688308) - 欧科亿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4-25 12:03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5-017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未成就并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4 月 24 日,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 (1)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 ...
欧科亿:2024年报净利润0.57亿 同比下降65.66%
同花顺财报· 2025-04-25 11:30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6元,同比下降65.71%,2023年为1.05元,2022年为1.71元 [1] - 每股净资产为16.05元,同比下降0.56%,2023年为16.14元,2022年为21.91元 [1] - 每股公积金为10.67元,与2023年持平,2022年为15.26元 [1] - 每股未分配利润为4.07元,同比下降0.73%,2023年为4.10元,2022年为5.14元 [1] - 营业收入为11.27亿元,同比增长9.84%,2023年为10.26亿元,2022年为10.55亿元 [1] - 净利润为0.57亿元,同比下降65.66%,2023年为1.66亿元,2022年为2.42亿元 [1] - 净资产收益率为2.24%,同比下降66.11%,2023年为6.61%,2022年为14.69% [1]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8488.48万股,占流通股比53.46%,较上期减少92.39万股 [1] - 袁美和持股2528.40万股,占总股本15.92%,持股不变 [2] - 格林美(002340)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52.35万股,占总股本10.41%,持股不变 [2] - 谭文清持股1434.64万股,占总股本9.04%,持股不变 [2] - 乐清市德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37.41万股,占总股本5.90%,持股不变 [2] - 南京精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15.05万股,占总股本3.87%,持股不变 [2] - 通用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用技术高端装备产业股权投资(桐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41.57万股,占总股本2.78%,持股不变 [2] - 广东粤科纵横融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05.92万股,占总股本1.93%,持股不变 [2] - 马怀义持股246.36万股,占总股本1.55%,增持0.30万股 [2] - 晋江和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铭价值发现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96.68万股,占总股本1.24%,新进 [2]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30.10万股,占总股本0.82%,新进 [2] - 宁波科力特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退出前十大股东,原持股220.20万股,占总股本1.39% [2] - 中欧价值发现混合A退出前十大股东,原持股199.27万股,占总股本1.25% [2] 分红送配方案情况 - 分红方案为10派1.5元(含税) [2]
欧科亿(688308) -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5 11:28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5)第 441A016429 号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科亿公司) 2024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 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 欧科亿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Grant Thornton th let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公司于 2024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00000012 中国 ...
欧科亿(688308) - 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报告
2025-04-25 11:28
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报告 目 录 1、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第 1-2 页 2、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第 3-4 页 3、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资格证书 第 5-8 页 hornton 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5) 第 441A009873 号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科亿公 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欧科亿公司 2024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5) 第 441A016428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 --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规定,欧科亿公司 ...
欧科亿(688308) - 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5 11:28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 393 号世茂环球金融中心 63 层 410000 电话:(0731)82953-778 传真:(0731)82953-779 网站:www.qiyuan.com 致: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科亿")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计划")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五)本所在出具法律意见时,对于法律专业事项履行了法律专业人士特别 2 的注意义务,对会计、评估、资信评级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履行了普通人的一般注 意义务。 (六)对于本所出具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 本所根据公司、有关政府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组织或个人出具的证明出具意 见。对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