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688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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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和美康(688246) - 嘉和美康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1-15 16:00
股票归属 - 2023年7月26日,首次授予第一批次268名激励对象48.1153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4][5] - 2024年1月17日,预留授予第一批次53名激励对象4.8871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6] 行权期限 - 2023年9月15日至2024年7月14日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5] - 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12月28日为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7][11] 期权注销 - 2024年7月23日,125.1067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业务办理完毕[7] - 剩余2.1824万份可行权但未行权股票期权将被注销[9][11] 行权情况 - 行权期内30名激励对象行权3.0306万股[9][11] 激励计划审议 - 2022年6月29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2] - 2022年7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3] - 2025年1月15日,董事会与监事会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议案[1][8]
嘉和美康(688246) -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1-15 16:00
激励计划审议 - 2022年6月29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 - 2022年7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3] 激励对象相关 - 2022年6月30日至7月9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无异议[13] - 2022年7月15日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14] 股票归属与行权 - 2023年7月26日首次授予第一批次48.1153万股归属[16] - 2024年1月17日预留授予第一批次4.8871万股归属[18] - 行权期内30名激励对象行权3.0306万股[21] 其他业务 - 2024年7月23日注销125.1067万份股票期权[19] - 剩余2.1824万份可行权未行权期权统一注销[21]
嘉和美康(688246) - 嘉和美康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15 16:00
股票期权 - 2022年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5.2130万份,30名激励对象行权3.0306万股,剩余2.1824万份将注销[1] 项目进展 - 专科电子病历研发和数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达预定可使用状态,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 资金使用 - 公司超募资金49,045.72万元,拟用3,052.27万元归还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占比6.22%[7] - 最近12个月累计使用超募资金不超总额30%[7] - 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非控股子公司对象提供财务资助[7]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6][9][13] 会议安排 - 公司将于2024年2月13日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4]
嘉和美康(688246)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2025-01-15 16:00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2年6月29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 - 2022年7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0] - 2023年7月17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归属期条件成就[12] - 2023年12月29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归属期条件成就[13] 行权与注销情况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5.2130万份[15] - 行权期内30名激励对象行权3.0306万股[15] - 公司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2.1824万份[15]
嘉和美康(688246) - 嘉和美康公司章程
2025-01-03 16: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34,469,376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757.0846万元,股份总数为13,757.0846万股[9][20] - 2013年2月26日,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19] 股东信息 - 发起人夏军认购24,690,198股,比例30.48%[20] - 发起人SAIF II Mauritius(China Investment)Limited认购18,339,720股,比例22.64%[20] - 发起人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认购10,529,999股,比例13.00%[20] - 发起人北京和美嘉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购8,861,397股,比例10.94%[20] - 发起人王清认购5,547,541股,比例6.85%[20] - 发起人北京启明创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4,860,000股,比例6.00%[20] 股份转让与交易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30]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高诉讼[39] 股份质押与报告 - 持股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0]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4]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关联交易[45] 对外担保审议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7]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7] - 1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7] 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六种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1]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4][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1][55] 临时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0] - 召集人在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60] 股东大会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62]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6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63] 股东大会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7]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78] 股东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80] 关联交易投票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普通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赞成即为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81] 董事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8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83]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比例在30%以上,公司应采用累积投票制[8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5] - 若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51]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61][162]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债权人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72]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另有约定除外)[173] - 公司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债权人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174][175] 公司解散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9] 公司章程 - 依照规定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0] - 公司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197] - 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8]
嘉和美康(688246) - 嘉和美康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5-01-02 16:00
股票期权行权 - 2022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5.2130万份,行权期2024年2月5日至12月28日[2] - 2024年10月1日至12月28日累计行权并过户14,752股,占可行权总量28.30%[2] - 截至2024年12月28日累计行权并过户30,306股,占可行权总量58.14%[2] -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期权20.3646万份,可行权5.2130万份,2024年Q4行权1.4752万份[12] -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54人,截至2024年12月28日30人自主行权[14] 股票变动 - 2024年7月23日125.1067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业务办理完毕[11] - 2024年Q4行权且完成登记的股票上市流通14,752股[17] - 截至2024年9月30日,无限售股100,937,285股,限售股36,633,561股,总计137,570,846股[20] - 本次变动无限售股增加14,752股,限售股无变动,总计增加14,752股[2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无限售股100,952,037股,限售股36,633,561股,总计137,585,598股[20] 资金与影响 - 2024年Q4行权且完成过户14,752股,获募集资金395,058.56元[21] -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1] - 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22] 其他 - 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股票T+1到账,T+2上市交易[3] -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是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13] - 2022年6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4] - 2022年7月15日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6]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嘉和美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0 10:34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4日公告20日召开股东大会[5] - 现场会议于20日14:30在京召开[6]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日多个时段[6] 参会情况 - 125人出席,代表77,271,389股,占比56.1626%[10] 议案表决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率99.9615%[14][15] - 《关于变更公司相关事项并修订章程的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15]
嘉和美康:嘉和美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20 10:3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20日在京召开[2] - 出席股东和代理人125人,表决权占比56.1626%[2] 议案表决情况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同意票比例99.9615%[5] - 5%以下股东对变更事务所议案同意票比例99.7864%[7] 参会人员情况 - 7名董事出席6人,3名监事全出席[6] 决议合规情况 - 律所见证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8]
嘉和美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2024-12-13 08:35
出让方信息 - 截至2024年12月9日,弘云久康持股11,650,207股,比例8.47%[2] 转让情况 - 拟询价转让上限1,788,421股,占总股本1.30%[3] - 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前20交易日均价70%[5] - 转让价格26.19元/股,金额46,838,745.99元[13] 认购情况 - 2024年12月10日收到7份有效报价,认购239万股,倍数1.3倍[12] - 受让方4名,诺德基金等分别受让不同数量股份[13] 公告情况 - 2024年12月10日公告转让计划书,11日公告定价提示[16] 资格核查 - 2024年12月6日完成出让方资格核查,9日出具核查意见[17] - 出让方、受让方符合要求,申购报价无不当情形[18][19][20][21]
嘉和美康:嘉和美康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13 08:35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4-056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弘云久康数据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云久康"、"出让方")保 证向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嘉和美 康")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26.19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1,788,421 股。 弘云久康为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 价转让。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询价转让后,出让方合计持股比例由 8.47%减少至 7.17%。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9 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 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截至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