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派科技(688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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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688216)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7-17 10:16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4]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等[4] 责任承担 - 高管组织编制年报草案并提请审议,董高对披露负责[6] 差错范围 - 年报披露重大差错涵盖财务、信息、业绩预告等方面[8] 责任追究 - 按情节轻重处理,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9][16]
气派科技(688216)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7 10: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1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审议与关联人发生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1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审议通过[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通过[12]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审议[13] 股东会授权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4] 通知公告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公告通知[3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34] 选举规则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董事候选人[27]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选举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55]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55]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48] - 公司控股子公司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在一年内依法消除该情形[52]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52]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51] - 股东与股东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其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3]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5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交易事项有相应表决要求[6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6]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6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71][74]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7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8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82]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8]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非日常业务经营交易和关联交易的权限按相关规定执行[84][86] - 授权事项、权限、内容应明确具体且具可操作性[85] - 不应授权董事会确定自己的权限范围或幅度[85] -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职权不得授权董事会代行[85] - 规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87] - 规则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法规、规定和章程执行[87] - 规则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87]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生效[87]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88]
气派科技(688216)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7-17 10:16
子公司定义与财务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能实际控制的为子公司[3] - 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11] - 子公司应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和会计资料[11][15] 子公司经营与投资 - 子公司经营要遵守法规并按规划制定目标[15] - 子公司特定交易和对外投资需审批[15][16] - 子公司委托理财等投资需经公司批准[16] 子公司人事与信息 - 子公司享有自主人事和薪酬管理权[19] - 子公司重大事项参照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1]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通报公司董事会秘书[21] 子公司审计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25] - 子公司需配合审计并执行审计决定[2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7] - 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2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9]
气派科技(688216)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7-17 10:16
委员会组成 - 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7]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7]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7] - 战略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召集人[7] 会议召开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 - 战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1] - 提名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21] - 通常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无异议时可少于三日[21]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26]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26] - 由召集人主持,不能主持时可委托他人代为主持[26] - 讨论议题涉及委员时该委员应回避[27] 记录保存 - 会议应制作记录,独立董事意见应载明并签字确认[29] - 独立董事应制作工作记录,重要内容可要求相关人员签字确认[31]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31]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并经批准后生效[34] - 规则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34]
气派科技(688216)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17 10:16
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包括公司董高监等五类人员[4]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事项报告标准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等占比及绝对金额[9] - 重大日常交易事项报告标准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报告[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报告[14] 特殊交易报告要求 - 公司及各子公司拟进行“提供担保”交易不论金额大小均应及时报告[9] - 公司发生诉讼、仲裁、行政处罚事项不论涉案金额大小均需报告[17]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需关注[18]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重大事件[2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为重大事件[20] 影响债券价格事项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22]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22]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22] 交付过户报告要求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交付或过户需报告相关情况并后续每隔30日报告进展[27] 报告制度及责任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制度[24] - 对瞒报、漏报、误报重大事项人员追究责任[29] 其他规定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其他公告为临时报告[28] - 制度所称“大股东”指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31]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有关法律等相关规定为准[31]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负责解释[31]
气派科技(688216)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7-17 10:16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法人成交300万以下或占比0.1%以下、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以下由总经理批准[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比0.1%以上且超300万、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0] - 与关联人成交占比1%以上且超3000万(获赠现金或担保除外)由股东会批准[10] 担保与审议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 应披露关联交易由独立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12]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不计入表决权总数[14] 实施与变更 - 需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和管理层按决定组织实施[20] - 关联交易协议变更需股东会同意,终止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股东会确认[20]
气派科技(688216)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17 10:16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分别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和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董事[20] - 六种情形下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三日书面通知董事,紧急情况不受此限[22] 关联交易与重大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金额占比及超一定金额由股东会审议[6] - 公司与关联法人、自然人发生特定金额关联交易需关注[8] - 六种重大交易情况需关注[9] 董事会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单数且不少于3名,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他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17] 董事履职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15]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任职期间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应书面说明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26][27]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7] 董事会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表决一人一票制[29] - 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0] - 特殊情况增加新议题或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31] - 董事会对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决议,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同意通过[34]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需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4] 会议记录与公告 - 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6] - 董事会秘书应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将决议报送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办理公告事宜[38] 高管聘任 -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其他高管由总经理提名,均报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2] - 聘任或解聘高管需提名委员会遴选、审核并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42] 项目审议 - 对外投资等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项目,经职能部门研究、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董事会,必要时聘请专家评估[43] - 年度银行信贷计划由总经理或财务部上报,董事会审定,额度内按程序实施,临时周转资金方案报董事会批准[43] 规则执行与生效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按《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45]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按相关规定执行[47]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47]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8]
气派科技(688216)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7-17 10:16
董事会秘书相关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为高管,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4] - 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可担任[7] - 空缺超三月法定代表人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0] 会议与通知规定 - 董事会会议按规定筹备并提前通知董事[13] - 股东会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1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每年书面总结工作[18] - 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其解释[20][21] - “以上”等含本数,“以下”等不含本数[19]
气派科技(688216)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2025-07-17 10:16
舆情管理 - 规范流程,提高应对能力,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3]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含负面报道等[4][5][6] 组织架构 - 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10] - 证券法律事务部负责信息采集[10] 处理原则与方式 - 一般舆情董秘处理,重大舆情工作组制定方案[13] - 重大舆情需调查、沟通等[14] 责任追究 - 违反保密、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将追责[16]
气派科技(688216)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17 10: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6,570,000股普通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687.9805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6,879,805股,均为普通股[19] 股东信息 - 发起人梁大钟持股77.27%,白瑛持股16.37%,施保球持股3.03%[18]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或章程规定人数2/3等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股东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8]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50]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10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18]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9]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9]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31]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3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0]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9]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65]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165] 其他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29] - 公司对外担保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5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79][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