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博通(68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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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博通(68816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4 11:47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保持公司诚信、公正、透明的对外形象,提高公司治理水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 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 ...
安博通(688168) -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04 11:47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财务管 理,加强对资金的内部控制,提高资金营运效率,监督和控制使用资金,保障公 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供给,创造资金效益最大化,控制公司财务风险,保 障公司资金安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控股子 公司应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防范涉及资金管理的下列风险: (一)资金管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 失。 (二)资金管理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 诈而导致损失。 (三)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核对和清理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要求,可能导致受到处罚造成资金损失。 (四)资金记录不准确、不完整,可能造成账实不符或导致财务报表信息失 真。 (五)有关票据的遗失、变造、伪造、被盗用以及非法使用印章,可能导致 资产损失、法律诉讼或信用损失。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在资金运作过程中停留在货币阶段 的那一部分资金,是以货币形态存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 金。 第二章 授权与 ...
安博通(68816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4 11:4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设召集人1名,由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经验的独立董事担任[6]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6]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0]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23] - 会前3日通知并呈送资料,紧急情况不受限[24]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报告与审议流程 - 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报告同时报送[12]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3] -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1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以上[19] - 董事会年末评估审计委员会工作[20] - 审计委员会会计年度结束六个月内向董事会提交年度汇报[20] - 公司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等情况[23] - 披露年报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3]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 - 规则解释权属董事会[25] - 规则与规定冲突以有效规定为准[25]
安博通(68816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4 11:47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提名委员会委员的提案获得通 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的 决策程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保护 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及《北京安博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下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 ...
安博通(68816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04 11:47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五)公司现任监事(如有);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职责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称"《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北京安博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取得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最近 3 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六)相关法律法规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 ...
安博通(68816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04 11:47
审计会议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工作[2]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 审计检查与监督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8] - 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及子公司内控和财务开展监督评价[2] 审计流程 - 审计通知书一般在实施审计前1至2天送达被审计单位[14] - 所有审计项目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立项[14] - 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报告5日内提书面意见[20] - 被审计单位对结论有异议10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诉[23] - 经董事长同意复审应30日内完成并出结论[23] 档案管理 - 审计部年度结束6个月内将审计档案送交档案室[26] -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为5年[26] - 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为5年[26] - 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26] 其他职责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2] - 内部审计部门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8] - 审计部在董事会领导下行使职权并报告工作[4]
安博通(68816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4 11:47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的 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 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其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标准和任职资格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以及制 订、审查公司董事及 ...
安博通(68816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4 11:47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的 决策程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保护 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及《北京安博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称"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 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不少于 3 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战略委员会委 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
安博通(688168) -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2025-12-04 11:47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至少三名并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 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 ...
安博通(68816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04 11:47
募集资金使用原则 - 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等[2] -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募投项目个数[5] 协议签订与决议程序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5]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等情形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由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审议[9] 项目变更与处理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需公告原项目情况、新项目情况等内容[10] - 公司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需披露转让或置换原因等信息[11]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6]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无法按期完成,公司拟延期实施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意见[16] 资金使用与管理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14]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7]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18] - 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9] 超募与节余资金处理 - 公司应最迟于同一批次的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20]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元,可免于特定程序,但应在年报中披露使用情况[22]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专项报告[24]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与年报一并披露[25]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与年报一并披露[27]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