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博通(68816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安博通安博通(SH:688168)2025-12-04 11:4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设召集人1名,由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经验的独立董事担任[6]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6]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0]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23] - 会前3日通知并呈送资料,紧急情况不受限[24]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报告与审议流程 - 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报告同时报送[12]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3] -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1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以上[19] - 董事会年末评估审计委员会工作[20] - 审计委员会会计年度结束六个月内向董事会提交年度汇报[20] - 公司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等情况[23] - 披露年报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3]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 - 规则解释权属董事会[25] - 规则与规定冲突以有效规定为准[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