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惠技术(688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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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惠技术(688155) -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1 10:01
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信息变化、离任等后二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4] 股份变动 - 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含变动前后持股数量[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高管及公司股票不得转让[8][22]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8][22] - 就任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10]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0] - 公司因相关违法犯罪被调查等未满六个月不得转让股票[22] - 涉及证券期货违法未足额缴纳罚没款不得转让股票[22] - 涉及公司有关违法违规被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不得转让股票[22]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不得转让股票[22] - 承诺期限内不转让公司股票[22] 减持计划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0]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二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1]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1]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2] 交易确认 - 董事/高管提交的买卖公司证券问询函会被确认是否同意交易[22] - 同意交易,期间发生禁止买卖情形董事会另行书面通知[22] - 不同意交易,进行计划交易将违反多项规定或承诺[22]
先惠技术(688155) -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1 10:01
关联人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属于关联人[4][5]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提供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关联人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8] -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管理系统填报和更新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信息[8] - 董事会办公室建立关联人信息库并每年初调查更新[8]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依次为国家定价、行业可比当地市场价、推定价格、协议价[13] 关联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形除外,且需经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8]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20] - 公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0]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超3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超过半数通过[28] 关联交易实施与变更 - 经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和经理按决定组织实施[30] - 经董事会批准的关联交易,经理按决定组织实施[30] - 经批准的关联交易合同变更主要内容,需原批准机构同意[3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4]
先惠技术(688155) -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7-11 10:01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 不分配利润情形 -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等,且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或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负时可不分配[7] 现金分红要求 - 未来12个月无重大资金支出且满足条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等,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9] 重大资金支出定义 - 未来12个月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10] 审议流程 - 审计委员会审议股利分配方案需全体成员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15]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5] 政策调整 - 遇不可抗力等重大变化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论证、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7] 信息披露 - 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9] - 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分红低于30%需详细披露相关事项[19]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为正,需披露子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及拟采取措施[20] 其他规定 - 本制度未规定的适用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22]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3][24]
先惠技术(688155) -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1 10:01
董事会秘书聘任 - 上市后3个月内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7] - 空缺超3个月法定代表人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7] - 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7] 任职限制 - 近3年受证监会处罚不得担任[4] - 近3年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5] 解聘情形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1个月内解聘[8] - 出现不得任职情形1个月内解聘[8] - 履职重大错误等后果严重1个月内解聘[8] 其他 -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7] - 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9]
先惠技术(688155) -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1 10:01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无人权签署相关文件[4] - 可为业务互保、重要业务关系单位及子公司等提供担保[6] 担保审核 - 担保项目不符规定等情形原则上不得提供担保[10][11] 股东会审议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审议[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审议[14]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审议[14]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相关程序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4] 担保变更与管理 - 被担保人变更担保事项,公司应重新履行调查评估与审批程序[16] - 财务部是对外担保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备案与注销[23] - 财务部门需对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评估并办理手续[24] 担保核查与追偿 - 董事会每年对全部担保行为核查[27]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公司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8] 信息披露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及时披露[31]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32] - 公司发生违规担保行为需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33] 责任追究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损害公司利益,公司追究责任[33] - 担保合同审批等人员决策失误或失职,视情况追究责任[33] 制度生效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7]
先惠技术(688155) -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1 10:01
投资范围与限制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超50%股份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 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等[6] - 公司不得参与对金融类公司投资[7] -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9] 投资审议规则 - 非保本型证券投资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未来12个月内证券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12] 投资管理要求 - 公司应审查投资方案可行性、合规性、资金能力等,重大项目实行集体决策或联签制度[16] - 公司应与被投资方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明确相关内容并审批后履行[18] - 公司应指定专人跟踪投资项目,定期分析效益,关注异常情况[17][18][19] - 公司应加强投资会计系统控制,合理确定会计政策,建立台账[19] - 被投资方财务恶化等情况,公司应合理计提减值准备[19] - 董事会应关注投资进展和效益,异常情况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20] - 公司应按规定向被投资单位派出人员,人员需履行职责并通报情况[21] 投资处置与回收 - 公司应加强投资处置控制,按规定审批收回、转让、核销等[21] - 公司应重视投资到期本金回收,合理确定转让价格,核销需相关证明[22]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子公司需遵循规定[24]
先惠技术(688155) -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1 10:01
重大事项报告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30%需报告[6] - 大股东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报告[6][7]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员知悉信息当日向董事会和秘书报告[11] - 董办分析草拟文件,秘书审核,完成披露后整理保管并通报[11] - 向监管等报告前需内部审议,秘书审核报送[12] 其他 - 违规未履职将被追责,制度按法规等执行[14][1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16]
先惠技术(688155) -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2025-07-11 10:01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度规范董高及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加强信披管理[1] - 信披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秘负责公布事宜[3] - 宣传文件经董秘审核签发后发布[2] 保密责任 - 董高作为内幕知情人未公布信息前需保密[2] - 未经授权个人不得披露未公开信息[3] - 控股股东等沟通时不得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3] 信息报送 - 对外报送信息需登记内幕知情人并审批[4] - 报送信息时提醒外部单位人员保密[4] 违规追责 - 违反制度致公司损失将依法追责[6]
先惠技术(688155) -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1 10:01
总经理权限 - 对未达规定标准的资金、资产运用有决定权[8] - 非关联交易多项指标低于10%或特定金额时有决定权[8] - 关联交易低于特定金额时有决定权[9]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年一次,可开临时会[18] 细则说明 - “交易”含12项内容,不含日常经营交易[24] - “关联交易”指与关联人交易[24]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26][27] - 细则发布于二〇二五年七月[28]
先惠技术(688155) -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1 10:01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算术平均值基础上规定市值[4]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0]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3] - 公司预计半年度或季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可以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15] - 公司信息披露应在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完成[3] 信息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于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17]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关注[18][28]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披露[21][22]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应披露[22]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应披露[23]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应披露[23]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应披露[24] - 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应披露[24]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应披露[27]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披露[2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披露[22] - 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份被冻结等情况应及时披露[30]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的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关注[28]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1]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后披露[33] - 重大事件由董事等报告,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审定或审批后提交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披露[34][35]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37] -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8]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1] -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41] 其他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46]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51] - 符合特定情形,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1] - 公司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53]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监督[5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与外部审计沟通及监管内部审计制度[54] - 财务管理部门要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并防止泄漏[55] - 公司应保证对外联系渠道畅通并及时回复投资者提问[57] - 对外宣传文件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发布[59] - 控股股东等沟通时不得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或虚假信息[62]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负责人,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60] - 公司建立控股子公司定期报告和重大信息临时报告制度,子公司需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报告重大事件[61] - 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应指派专人管理信息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63] -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重大事项,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可能影响股价时参照制度披露[61][63] - 违反相关法规等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65][66]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执行部门,负责举报受理、审核等工作[67] - 任何人可向董事会办公室举报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办公室审核后提出处理方案报董事会决定[67] - 董事会裁决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各部门执行裁决,董事会办公室监督[67] - 制度未规定的适用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抵触时以法律和章程为准[6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7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