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彦技术(688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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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彦技术(68813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8 10:10
资金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时,应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8]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超过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2] - 募投项目出现异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情况[12] - 募投项目预计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募投项目变更需董事会决议、相关方意见并股东会审议[26] -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应投资主营业务[27] 资金使用 - 公司可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6个月内可置换[15] - 置换事项经审议、出报告、发表意见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5]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6] -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12个月[19]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非金融类财务性投资等[15]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等,结项时明确计划[22] -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需投资主营业务并披露信息[22] 资金管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3]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32]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年度出报告[32] - 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34] 信息披露 -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异常及时公告[32] 资金占用 - 公司控股股东等关联人不得占用募集资金,发现应要求归还并披露[35]
邦彦技术(68813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0:10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 - 至少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6]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可通讯表决[6] 职责与建议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建议[5]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5]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0]
邦彦技术(688132) - 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
2025-08-28 10:10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2]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特定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2]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需填写知情人档案并报备[3] - 知情人档案应保存至少10年[6]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需报送知情人档案[7] 违规处理与信息搜集 - 发现内幕交易等行为2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9] - 内幕信息发生后5日内公司及子公司搜集知情人名单等[10] 核查与协议 - 董事会核查知情人信息真实性并及时报备[11] - 公司与中介机构涉内幕信息需签保密协议[1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4]
邦彦技术(68813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0:10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 - 提前三天通知开会,紧急情况不受限[6]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可通讯表决[6] 职责与流程 - 负责拟定选任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建议[3] - 董事、高管选任经多环节[5]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7]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8]
邦彦技术(68813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8 10:10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4][5][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有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六项原则[7][8]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方面[9] - 公司可设公开电子信箱与投资者交流并整理重要问答刊载[11] -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后举行业绩说明会或一对一沟通[12] - 公司实施融资计划时可按规定举行路演[17] 信息披露要求 - 应披露信息须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公布[10] - 公司应将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制度在指定网站披露[22] - 公司应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交易日内编制记录表并刊载[22] 特定对象管理 - 公司安排特定对象参观应避免其获取未公开重要信息[14] - 公司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应做好记录并存档[20] - 公司应要求特定对象在发布相关文件前知会并核查[20] 制度与人员管理 -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24]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24]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工作[24] - 公司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系统培训或学习[25] 其他规定 - 公司应丰富网站内容并及时更新,可设论坛供投资者交流[11] - 公司应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16] - 公司应建立事后复核程序及应急处理流程[20]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8月生效[28]
邦彦技术(68813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8 10:10
人员管理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可受委托分管业务或代行职权[9] - 财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主管财会工作并负责财务预决算等[10] 会议决策 - 总经理办公会议按需召开,由总经理做最终决定[8]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内容包括拟订公司计划、制度等并报董事会审批[13] 审批流程 - 公司员工聘任由人力资源部提意见,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14] - 部门正副职任命由总经理提名,经会议讨论后报总经理审批[15] - 公司本部和分(子)公司预算内费用分别由总经理和分(子)公司负责人审批[17] 工作汇报 -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工作,包括经营计划等情况[18]
邦彦技术(68813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8 10:10
担保审批 - 为发展业务关系且风险较小的申请担保人担保,需2/3以上董事同意或股东会审议通过[7] - 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的不得为其提供担保[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12]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须股东会审批[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2]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12] -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决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5] 担保流程 - 担保合同订立时需审查主合同等内容,不合理应要求修改,拒绝则拒绝担保[16]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18] - 法律顾问协同财务部做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评估等工作[22] - 为他人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并妥善保管,通报相关部门[22][23] 追偿与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还款等情况,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24] - 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董事会[24][25] - 特定对外担保须在指定报刊披露,内容含担保总额及占比[28] - 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披露追偿情况[29] 监督与制度 - 董事会每年对公司全部担保行为核查并披露结果[29] - 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担保情况,发现异常提请董事会采取措施[3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4]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5]
邦彦技术(68813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8 10:10
信息披露规则 - 公司拟披露的不确定、商业敏感、国家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 - 定期或临时报告中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信息可豁免披露[7] 流程与保管 - 暂缓、豁免披露需经申请、审核、审批,未通过应及时披露[9][10] - 相关文件需妥善归档保管十年,报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9][12] 保密与责任 - 知情人应保密,不当致泄露承担法律责任[18] - 信息泄露或传闻时应及时核实披露[12]
邦彦技术(68813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8 10:10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经程序审议披露[14] - 交易金额占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关联交易,由股东会审议批准[16]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7]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7]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7]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交易提交股东会[1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特定股东回避表决[20][21][22]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含主要条款,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23]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3] - 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23] 免履行义务情况 - 现金认购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可免履行义务[25] - 承销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可免履行义务[25] - 关联人按股东会决议领取股息等可免履行义务[25]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交易可免履行义务[25]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30]
邦彦技术(688132)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28 10:10
财务资助审批 - 对外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披露[5] - 四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5] - 为他人取得股份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6] - 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6] 财务资助管理 - 逾期未收回不得继续或追加资助[7] - 资助成本按市场利率确定,不低于同期公司实际融资利率[7] - 继续资助视同新发生行为,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7] 财务资助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财经管理部协助[9] - 财经管理部负责风险调查、手续办理及后续跟踪监督[11] - 内部审计小组监督合规性,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