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宜新材(688033)

搜索文档
天宜上佳: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12-12 10:52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3-053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3、业务规模: 中审众环 2022 年度经审计总收入 213,165.0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1,343.8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7,267.54 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95 家,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24,541.58 万元,天宜上佳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 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
天宜上佳: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0:51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 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 6 个月至少召开 1 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 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 种规定和要求、 ...
天宜上佳: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10:51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洋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监事经过充分讨论和认真 审议,一致同意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3-052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10 点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以电话、电子邮件 等相结合的方式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监事 3 名,其中现场表决的监事 1 名,通讯表决的监事 2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与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
天宜上佳: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0:51
战略委员会 - 成员由3名或以上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设召集人1名,由董事长担任[5] - 不定期召开,召集人提前3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19]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每委员1票表决权[16] - 每委员最多接受1名委员委托[16] 投资评审小组 - 由公司总裁任组长,设副组长一至二名[6]
天宜上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0:51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 ...
天宜上佳: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12-12 10:51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5 | | | 第一节 | 董事 25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9 | | | 第三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5 | | 第六章 |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6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7 | | | 第一节 | 监事 37 |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8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 ...
天宜上佳: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0:5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人数应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最近36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担任[6][7] - 持股或亲属持股等情况不得担任[9]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有额外经验要求[11]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代为提名[13] - 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原则上不得再被提名[14]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6] 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解除职务[16] - 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6]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应60日内补选[18]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5][26]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 年度股东大会时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7][30] - 核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审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33] 保障与待遇 -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费用公司承担[36][45]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46] 其他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十年[4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43]
天宜上佳: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0:51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 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 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
天宜上佳: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0:51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本章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由 3 名或以上董事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 ...
天宜上佳: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2-12 10:51
董事会会议 - 天宜上佳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 - 会议审议通过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议案[1] 人员调整 - 副董事长兼总裁杨铠璘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1] - 刘海涛等五人组成第三届审计委员会[1] - 刘海涛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