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光电(68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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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光电(68801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9 10:22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审计法务部 - 设专职负责人1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10]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月提交次年计划,结束后两月提交年度报告[11] - 审计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15]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 对重要事项及业绩快报进行审计[18][19][20] 内部控制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报告评价内控并形成报告[21]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审计[22] - 非无保留结论审计报告需专项说明[22] - 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及核实意见[22] 监督考核 - 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绩效[23] - 优秀内审人员可获奖励,违规人员视情节处理[24] - 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24] - 违规被审计单位或个人视情节处理[24]
新光光电(688011) -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10-29 10:22
事项审批权限 - 董事长可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未达10%或金额不超1000万元、100万元的事项[7][8] - 需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在10% - 50%,或金额超1000万元、100万元但不超5000万元、500万元[8][9] - 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事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超50%,且金额超5000万元、500万元[9] 合同与资产处理 - 董事长可直接签订单项合同额度在其权限内的合同,超权限按规定提交审议[12] - 购置固定资产按金额不同由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审批[13] - 固定资产报废按金额不同由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审批[13][14] 投资管理 - 对外投资前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规定审批[14] - 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分次实施,以累计数计算投资数额履行审批手续[16] 项目管理 - 项目经理应定期向公司办公室、财务部提交项目进展书面报告并接受审计[18] - 财务负责人需依据投资项目计划制定资金配套计划并调配资金[18] - 公司应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定期对投资项目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并提书面意见[18]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推行公开招标制,竣工后进行验收和决算审计[18] - 重大经营及投资项目实施完毕,项目组应报送结算文件申请审结[18] 责任追究 - 因决议违法致公司严重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20] - 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执行决策失误致公司损失,董事会可处罚并要求赔偿[21] - 出具虚假报告致投资项目失败,董事会可处罚并要求赔偿[21] - 项目经理项目实施违法致公司损失,总经理办公会议可处罚并要求赔偿[21] - 拒不接受审计的项目经理,总经理办公会议可进行处理[21]
新光光电(68801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9 10:22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9]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12][13] 特殊情况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6] - 定期报告审计报告非标准,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6] - 发生重大事件、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8][20]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披露文稿由董事会秘书撰稿或审核,按规定审批后披露[26] - 重大信息报告程序为董高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董事长督促披露[28] - 临时公告由证券投资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通报董高后发布[30]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经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1]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2] - 董高应保证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35] - 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45] - 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对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45] 股东相关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主动告知并配合披露[3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配合披露[39] -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40] - 通过委托等方式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41] 其他规定 - 各分公司、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应于二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秘书[47]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0] - 本制度为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0月制定[51]
新光光电(688011) - 现金管理制度
2025-10-29 10:22
资金管理 - 现金管理业务资金为自有或闲置募集资金,不挤占正常资金[4] - 闲置资金管理金额超净资产50%须股东会审议[7][9]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7] 信息披露 - 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募集资金及现金管理信息[9]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现金管理前期论证、调研及日常管理[7][11] - 审计法务部负责审计和监督资金使用[12]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现金管理情况[12] - 证券投资部负责现金管理信息披露[13]
新光光电(6880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2025-10-29 10:22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 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及《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 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 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包括科创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以下简称"上证 e 互动平台")发布各类信息的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
新光光电(688011) -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10-29 10:17
人员与业务数据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超700人[1] - 2024年度业务收入40.54亿元,审计业务25.87亿元,证券业务9.76亿元[2] - 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4.71亿元,同行业客户255家[2] 其他数据 -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与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2亿元[3][4] - 近三年公司受行政处罚1次、监管措施17次、自律措施8次[5] - 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处罚等共33次[5] - 本期财报审计费53万元,内控审计费12万元,与2024年一致[9] 未来展望 - 2025年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审计机构,需股东大会通过生效[11][12][13]
新光光电(688011) -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9 10:17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 - 公司将修订《公司章程》[1][3] 股本与股份相关 - 公司发起人设立公司时股份总数为75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5] - 公司股本总数为10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相关股份[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8] - 股东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或章程的,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1/2以上)通过[1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8]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1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24] -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24] - 董事会需召集股东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等多项职权[2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5]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35]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37] 公司制度修订 - 公司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治理制度[45] - 公司拟制定财务资助管理制度[45] - 公司拟废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45]
新光光电(688011) -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29 10:1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1月14日14点在哈尔滨松北区召开[3] - 网络投票2025年11月14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5]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多项议案,议案相关信息已披露[5][6] 股权与登记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6日,A股代码688011,简称新光光电[12] - 股东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地点为公司证券投资部[14] 公司议案信息 - 公司有多项制度修订、制定和废止议案[22] - 有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2]
新光光电(688011) -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10-29 10:16
会议情况 -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应到实到监事均为3名[2] 议案表决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4]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8] - 《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11] 其他决策 -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7] - 同意取消监事会、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完善公司治理结构[10]
新光光电(688011)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9 10:15
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9,489,229.77元,同比增长22.95%[4]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40,770,059.23元,同比下降39.57%[4] - 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39.5%,从6746.3万元降至4077.0万元[17]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11,956.12元,同比减亏84.57%[4][10]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299,213.12元,同比减亏31.77%[4][1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2329.9万元,较上年同期3414.6万元亏损收窄31.8%[1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33元/股,上年同期为-0.341元/股[19] 成本和费用表现 - 营业总成本同比下降27.0%,从11033.6万元降至8055.8万元[17] - 第三季度研发投入为3,983,033.44元,同比下降29.87%[4] - 年初至报告期末研发投入为16,614,597.96元,同比下降25.55%[4] - 研发费用为1661.5万元,同比下降25.5%[17] - 第三季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0.44%,同比减少15.39个百分点[4] - 年初至报告期末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0.75%,同比增加7.67个百分点[4]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为4960.0万元,较上年同期5840.8万元净流出收窄15.1%[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20万元,同比改善14.4%(从-5747.3万元)[21]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9643.6万元,同比下降6.5%[20] - 收到的税费返还大幅增至509.6万元,上年同期为17.1万元[2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大幅增长129.3%至26.74亿元(去年同期为11.66亿元)[2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长79.6%至27.29亿元(去年同期为15.19亿元)[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529.7万元,同比大幅改善84.3%(从-3.53亿元)[21]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26.64亿元,同比增长129.8%(去年同期为11.6亿元)[21] - 投资支付的现金为27.19亿元,同比增长80.1%(去年同期为15.1亿元)[21] - 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977.2万元,同比增长43.8%(去年同期为679.6万元)[2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06亿元,同比改善74.1%(从-4.1亿元)[2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402.4万元,较期初下降88.3%[21] 资产负债状况 - 货币资金为19,621,627.78元,较年初119,957,849.54元大幅减少[14]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599,417,056.82元,较年初564,320,887.92元有所增加[14] - 应收账款为138,903,295.65元,较年初162,433,690.25元有所减少[14] - 存货为124,622,257.63元,较年初82,044,048.83元显著增加[14] - 流动资产合计为958,911,996.32元,较年初982,979,287.07元略有减少[15] - 资产总计为1,232,225,578.06元,较年初1,269,479,776.85元有所减少[15]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232,225,578.06元,较上年度末下降2.93%[5] - 合同负债为82,292,946.10元,较年初61,167,646.29元有所增加[15] - 负债合计从17790.6万元降至16287.9万元,下降8.4%[16] - 所有者权益合计从10915.7万元降至10693.5万元,下降2.0%[16] 非经常性损益 - 年初至报告期末非经常性损益中政府补助为4,480,215.42元,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损益为9,132,381.59元[7] 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819名[12] - 实际控制人康为民持股44,654,000股,占比44.65%[12] - 股东康立新持股5,677,093股,占比5.68%[12] 会计准则适用性 - 公司未适用2025年起的新会计准则调整[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