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光电(688011) -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新光光电新光光电(SH:688011)2025-10-29 10:22

事项审批权限 - 董事长可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未达10%或金额不超1000万元、100万元的事项[7][8] - 需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在10% - 50%,或金额超1000万元、100万元但不超5000万元、500万元[8][9] - 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事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超50%,且金额超5000万元、500万元[9] 合同与资产处理 - 董事长可直接签订单项合同额度在其权限内的合同,超权限按规定提交审议[12] - 购置固定资产按金额不同由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审批[13] - 固定资产报废按金额不同由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审批[13][14] 投资管理 - 对外投资前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规定审批[14] - 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分次实施,以累计数计算投资数额履行审批手续[16] 项目管理 - 项目经理应定期向公司办公室、财务部提交项目进展书面报告并接受审计[18] - 财务负责人需依据投资项目计划制定资金配套计划并调配资金[18] - 公司应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定期对投资项目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并提书面意见[18]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推行公开招标制,竣工后进行验收和决算审计[18] - 重大经营及投资项目实施完毕,项目组应报送结算文件申请审结[18] 责任追究 - 因决议违法致公司严重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20] - 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执行决策失误致公司损失,董事会可处罚并要求赔偿[21] - 出具虚假报告致投资项目失败,董事会可处罚并要求赔偿[21] - 项目经理项目实施违法致公司损失,总经理办公会议可处罚并要求赔偿[21] - 拒不接受审计的项目经理,总经理办公会议可进行处理[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