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百股份(605599) -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募集资金支取与专户管理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的20%,应通知保荐人或顾问[7]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两周内签新协议并公告[8] 募投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11] - 超过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11] 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六个月内置换[12]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3] -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5]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8][19] - 募投项目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定期报告披露使用情况[19] - 募投项目全完成后,节余在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9] 监督核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编制披露专项报告[26]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披露[27] - 公司审计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使用并报告结果[27] 资金投资与项目变更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项目,需披露建设方案等信息[16]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需公告原项目等情况[24] - 公司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需公告转让原因等内容[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