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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
2025-08-28 11:07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促进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 进行有效监督,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 工作细则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 审计委员会的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的 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 ...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
2025-08-28 11:07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联 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四)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依据客观标准判断的原则; (四)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
2025-08-28 11:07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 部审计工作在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公允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 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 定;②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③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④确保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 下同)、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及职责权限 第四条 公 ...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
2025-08-28 11:07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厦门力鼎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 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四条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连任,但是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第五条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以下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 ...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
2025-08-28 11:07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1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 ...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
2025-08-28 11:07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的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如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能确定其所涉及的事项是 否属于本制度所称"信息",应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并由公司董事会秘 书负责进行认定。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披露信息,任何机构、部门和人员不得 擅自进行信息披露。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
2025-08-28 11:07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工 作及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 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并协调各种内 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公司所处的行业,熟 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凡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员,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人员,或 ...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
2025-08-28 11:07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 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 实施。 第四条 公司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 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 依法豁免披露 ...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
2025-08-28 11:07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 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作为拟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 方案、评估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薪酬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 薪酬委员会的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的 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 撤销薪酬委员会的 ...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
2025-08-28 11:07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的召 开时间原则上应为公司上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和本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前。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五)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