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60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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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鼎光电现22笔大宗交易 总成交金额5572.44万元
证券时报网· 2025-09-01 16:02
大宗交易概况 - 9月1日发生22笔大宗交易,合计成交量195.18万股,成交金额5572.44万元,成交价格均为28.55元,较当日收盘价折价15.00% [2] - 近3个月内累计发生29笔大宗交易,合计成交金额达8191.34万元 [2] - 当日收盘价为33.59元,股价上涨8.25%,日换手率3.70%,成交额4.98亿元 [2] 资金流向与机构动向 - 机构专用席位参与11笔交易,合计成交金额2460.48万元,净买入2460.48万元 [2] - 全天主力资金净流入536.09万元,但近5日资金合计净流出2499.21万元 [2] - 近5日股价累计上涨8.53% [2] 交易参与方分布 - 卖方营业部高度集中,广发证券厦门环岛东路证券营业部出现在全部22笔交易的卖方席位 [2][3][4] - 买方营业部多元化,包括中信证券总部、招商证券西安北大街营业部、浙商证券金华分公司等机构及券商席位 [2][3] - 外资机构参与交易,摩根大通证券上海银城中路营业部作为买方购入7.10万股 [3]
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5-09-01 11:00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0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到期赎回本金:2,000万元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议案,在额度 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和2025 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鼎光电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本次已到期产品的赎回情况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次赎回的两笔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000 万元购买了厦门 银行新阳支行的结构性存款-CK2502096,产品期限 182 天,起息日为 2025 年 2 月 28 日,到期日为 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已按期收回前述理财产品本金 ...
力鼎光电9月1日现22笔大宗交易 总成交金额5572.44万元 其中机构买入2460.48万元 溢价率为-15.00%
新浪财经· 2025-09-01 10:31
股价表现与交易概况 - 9月1日公司股价收涨8.25%至33.59元,近5个交易日累计上涨8.53% [1][6] - 当日发生22笔大宗交易,合计成交量195.18万股,成交金额5572.44万元 [1] - 主力资金近5个交易日合计净流出956.14万元 [6] 大宗交易细节 - 全部22笔交易成交价格均为28.55元,较当日收盘价33.59元呈现15%的折价 [1][2][3][4][5][6] - 卖方营业部均为广发证券厦门环岛东路证券营业部 [1][2][3][4][5][6] - 买方包含多家机构专用席位(10笔)、券商总部及分支机构(如海通证券国际部、摩根大通上海银城中路营业部等) [1][2][3][4][5][6] 历史交易数据 - 近3个月内累计发生29笔大宗交易,总成交金额达8191.34万元 [6] - 单笔交易规模在7.01万股至17.60万股之间,对应成交金额200.14万元至502.48万元不等 [3][4][5]
力鼎光电2025年中报简析:营收净利润同比双双增长,盈利能力上升
证券之星· 2025-08-29 22:42
财务表现 - 2025年中报营业总收入3.72亿元,同比增长26.38%,归母净利润1.29亿元,同比增长64.73% [1] - 第二季度营业总收入2.07亿元,同比增长38.65%,归母净利润7210.82万元,同比增长63.9% [1] - 毛利率48.94%,同比增长20.89%,净利率34.77%,同比增长29.78% [1] - 三费总计1145.77万元,占营收比3.08%,同比增长74.52% [1] - 每股净资产3.69元,同比增长4.52%,每股经营性现金流0.38元,同比增长51.26%,每股收益0.32元,同比增长64.74% [1] - 去年ROIC为10.22%,净利率28.39%,上市以来ROIC中位数15.86% [2] - 证券研究员普遍预期2025年业绩2.15亿元,每股收益均值0.52元 [2] 业务发展 - 光学镜头产销量提升,在专业安防、消费类、机器视觉、车载等大类领域销量增加 [3] - 专业消费类产品增长较多,境内低空经济领域相关产品销量同比增长 [3] - 无人机镜头涵盖主摄变焦镜头、广角镜头、红外热成像镜头、避障镜头 [3] - 无人机镜头销售以境内客户为主,目前没有与大疆批量合作 [4] - 微光夜视通过增强放大微弱信号成像,红外热成像通过温差生成温度分布图像 [5] - 亚马逊是重要客户,早年提供门铃内置光学镜头,目前为其智能分拣机械臂、无人配送车及装运机器人提供光学镜头开发服务 [6] - 机器人应用包括扫地机器人、割草机器人及智能物流分拣等无人自动化领域的光学类镜头产品 [6] - 目前没有光刻机相关业务,不具备国内军工资质 [7] 研发能力 - 研发技术人员大约150人,研发团队具有资深专业背景和丰厚技术积累 [8] - 可同期开发40余个项目,项目开发周期从3-6月不等甚至更长 [8] 市场影响 - 关税战对上半年业绩负面影响有限,客户因关税取消合作的可能性低 [9] - 原材料主要来源国内,不存在恐慌囤货境外原材料的情形 [9] - 客户未发生恐慌性大量提货的情形 [9]
力鼎光电: 力鼎光电关于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暨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47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1] - 以总股本410,684,000股计算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3,205,200元(含税)[1] - 本次分配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 分配比例调整 - 原计划现金分红比例为净利润的10%-60%[1] - 调整后现金分红占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达95.52%[2] - 分配比例提升是为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 财务数据基础 - 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979,544.95元[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612,687,342.73元[2] - 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601,462,301.58元[2] 实施安排 - 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分配[1] - 若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1][3] - 具体实施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1] 决策程序 - 方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3] - 监事会认为方案符合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要求[3] -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4]
力鼎光电: 力鼎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15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1] - 会议由董事长吴富宝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全体董事亲自出席,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1] 半年度报告及财务事项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文件 [1][2]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交易所网站披露 [2] - 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 - 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 利润分配方案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方案详见"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相关公告 [3]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3][4] - 董事会成员中将设立1名职工代表董事 [3]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4] 内部制度修订与制定 - 审议通过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制度更新 [4] - 授权管理层对尚未完成的内部制度进行简易修订,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5] - 多项制度修订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5] 会计师事务所续聘 -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5] -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专项行动评估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5] 股东大会召开安排 -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通知详见交易所网站 [5]
力鼎光电: 力鼎光电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15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金龙主持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2025年半年度报告审议 - 监事会确认半年度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内容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 [2] - 报告公允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 未发现报告编制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 -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 募集资金管理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 - 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 - 批准使用不超过82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现金管理 资金可滚动使用 [3] 利润分配方案 - 通过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符合监管指引和公司章程规定 [3][4] - 方案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4] -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治理结构变更 - 根据新修订《公司法》及相关规定 拟取消监事会职能 [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承接原监事会职权 [4] - 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4] - 现任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职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 [4] 会计师事务所续聘 - 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 -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5]
力鼎光电: 力鼎光电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15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14点00分,地点为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1][3]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全天,其中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开放时段为9:15-9:25、9:30-11:30及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开放时段为9:15-15:00 [1] 审议议案内容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包括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及管理制度的非累积投票议案 [2][3] - 所有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3] - 本次会议无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3] 投票规则与程序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参与网络投票,首次使用互联网投票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3] - 公司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及议案信息,提供一键投票服务 [4]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其表决权数量按全部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优先股的总和计算 [4] - 重复投票情况下,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且需对所有议案完成表决后才能提交 [4][5] 参会人员资格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8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有权参会 [5][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律师将出席会议 [6] - 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登记 [6] 会议登记方式 -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在2025年9月12日16:30前送达并电话确认 [6] - 登记联系人为马延毅、韩惠英,联系电话0592-3136277,传真0592-3137588 [7]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注明委托人持股数量、账户信息及对各项议案的表决意向 [8][9]
力鼎光电: 力鼎光电: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0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00万股 每股面值1元 发行价格9.28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38048万元[1] - 扣除发行费用2471.65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35576.35万元[1] - 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余额为181.46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8200万元[2] 现金管理方案 - 使用不超过8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 - 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或可灵活申购赎回的理财产品 包括国债/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证券公司收益凭证/通知存款等[3] - 投资产品需满足安全性高(保本承诺)和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要求[3] - 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跟踪[3] 资金使用影响 - 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 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4] - 通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可增加公司收益 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4] - 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会造成重大影响[4] 审批与核查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5] - 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 符合相关监管规定[5] - 保荐机构对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5]
力鼎光电: 力鼎光电: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0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00万股 发行价格9.28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38048万元[3] - 扣除发行费用2471.65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35576.35万元[3] - 募集资金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 实行专户存储管理[3] 募投项目投资规划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54700.53万元 其中募集资金投入35576.35万元[3] - 项目资金缺口部分通过其他方式支付[3] 资金支付安排 - 因进口设备采购需使用外币或信用证支付 海关税费需从自有资金账户托收[3] - 考虑采购交期因素 存在通过承兑汇票支付设备款的情形[3] - 人员薪酬及社保支出通过银行代发协议执行 多账户支付不便于日常管理[3] - 公司将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先行支付的自有资金 置换周期不超过6个月[4] 资金管理机制 - 资金置换需履行审批手续 经董事长或授权人士批准[4] - 保荐机构对资金置换实施监督 公司及开户银行配合核查问询[4] - 该安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4] 决策程序履行 -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5] - 监事会认为该安排符合法律法规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5] - 保荐机构对资金置换安排无异议[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