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电(60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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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605011)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11-10 13:16
资金往来制度 - 制定制度加强和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2] - 明确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义[2] 资金占用防范 - 关联方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公司不得向关联方提供资金[5]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控制非现金资产清偿[7] 责任与监督 - 董事长是防范工作第一责任人[11]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需出具专项说明[13] 违规处理 - 发生违规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21] - 协助侵占资产董事将受处分[15] - 损害权益控股股东将被追责[26] 制度说明 - 制度依法律和章程执行,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18] - 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批准后实施,废止原两份文件[18]
杭州热电(605011)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0 13:16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超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3]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3] 协议签订与公告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6][7][8]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自终止之日起2周内签订新协议,新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8] 资金使用审议与公告 -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特定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资金存放管理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超募资金也应专户管理[6] 银行对账单提供 - 商业银行应每月向公司提供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资金支出审批 - 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资金支出需履行严格审批手续[11] 募投项目延期 - 募投项目预计无法原定期限完成拟延期,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13][14] 资金置换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支付困难时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置换[15] 闲置资金管理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需为安全性高、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不可质押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等[15]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需归还前次到期资金[16] 节余资金披露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项目募集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9]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净额5%,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20]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占募集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0] 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或独董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22] 募投项目变更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董事会决议,2个交易日公告[23] - 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25] 收购资产要求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控人资产,需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24] 资金使用记录与检查 - 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支出与投入情况[26]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26] 募投项目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6] -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7] 审计与核查 - 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并公告[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一次现场调查[27]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7] 报告披露 - 公司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28] 制度解释与实施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批准后实施[31] 原制度废止 - 原杭热电集司《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8﹞117号)废止[31]
杭州热电(605011)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1-10 13: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获批发行4010万股,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010万元[9] - 股改设立时发行股份36000万股,每股1元[16] 股权结构 -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持股68.5%,认购24660万股[16] -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持股22.5%,认购8100万股[16] - 浙江华视投资管理持股5%,认购1800万股[16] 股份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5%以上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3] -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6种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6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8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0日前书面通知[90] - 1/3以上董事等提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90]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9][110]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10]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11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10%列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9] - 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低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22]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有最低占比要求[123] 章程相关 - 章程修改需股东会决议,审批后报主管机关,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登记[152] - 董事会依股东会决议和审批意见修改章程[152] - 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草案提请股东会审议[154]
杭州热电(605011)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1-10 13:16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等[4]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4]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 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由超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超过半数通过[1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2]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向非由公司控股的情况除外[13] - 关联交易价格若政府有定价或指导价参照其确定,有市场价参照市场价,都没有则参照成本加合理利润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7]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做好登记管理[6]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4]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5]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6]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以公司投资等金额为计算标准,关联人单方面增资或减资按不同情形处理[17]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履行审议程序,预计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18]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或出售股权达到披露标准需披露标的公司情况,购买资产溢价超100%需说明相关情况[19]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应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20]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涉及评估需按规定披露,提交股东会审议评估值增减值大需详细披露原因等[22]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1] 关联交易管理 - 公司应按上交所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有关内容[24] - 公司各职能部室及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需及时报送信息并履行审批程序[23] - 审计委员会监督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检查一次[23] - 财务管理部跟踪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开展年度预计及调整事项[24] - 内部审计部门对关联交易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24] 控股子公司规定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实际控制的公司[26] - 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6] 制度实施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批准后实施[26] - 原《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杭热电集司〔2019〕34号)废止[26]
杭州热电(605011)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10 13:1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多项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6][7]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5] 会议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提前二十日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通知[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0] 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决议相关 - 发行类别股公司特定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股东会对发行优先股应就种类和数量等事项逐项表决[23][24]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4]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人数、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25] - 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类别股的公司需分别统计并公告内资股和外资股、普通股和类别股股东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26] - 提案未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27]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7] - 因特殊原因致股东会中止或无法决议,召集人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同时向相关机构报告[2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9]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章程的决议[29]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2] - 股东会召集、召开及信息披露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32]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4]
杭州热电(605011)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11-10 13:1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成员任期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多项职责[7]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0]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1]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高行为等[13] - 发现财务舞弊线索可要求公司自查或调查[13]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公司应提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信息[15] - 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表决[1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7] - 成员对会议资料和内容保密[16] - 成员有利害关系须回避,无法有效审议提交董事会[17] - 工作规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20]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废止[20]
杭州热电(605011)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2025-11-10 13:15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七项制度修订事项[1]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其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需股东大会审议,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3]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五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无需提交[5]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等废止,相关内容整合至《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5] 股权与股份 - 公司股改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6,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8] -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为24,660万股,持股比例为68.5%[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0010万股,均为普通股[9]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9]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除外)[11]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11]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况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4]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6] - 董事会成员中设职工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选举产生,无需股东会审议[16] - 董事辞任生效后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17] - 独立董事辞任导致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无会计专业人士时,改选前原独立董事仍履职[17]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等多项职权[18] - 董事会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解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并决定报酬奖惩[18]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20]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0] - 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2]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同[22] 其他 -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需该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2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27]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8]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8]
杭州热电(605011)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10 13:15
会议情况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通讯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5日邮件送达监事[2] - 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4人[2] 公司决策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职权[2] -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票同意待股东大会审议[3] - 股东大会通过前监事会继续履职,通过后成员不再担任监事[3]
杭州热电(605011)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10 13:1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通讯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5日邮件送达董事[2] - 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2] 议案情况 - 会议审议通过八个议案,含取消监事会、修订章程等[2][3] - 六个议案提交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 八个议案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反对,0弃权[4]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1-08 00:17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15:00-16: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4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sTv4K8Cfr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 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 题进行回答。 ■ 一、说明会类型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 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15:00-16: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 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