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川股份(603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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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川股份(603976)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9月制定)
2025-09-26 11:32
董事选举制度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投票权[2] - 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6][7] - 选举独董和非独董时,出席股东投票权数按对应规则计算[11] - 股东投票仅投同意票,超累积表决票数则无效[14]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当选,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5] - 超半数选票候选人数量异常时进行第二轮选举[15][16]
正川股份(603976) -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11:32
投诉处理责任 - 公司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2] - 董事会秘书为投诉处理主要负责人[4] 投诉受理 - 公开受理渠道包括电话、信函等及转办投诉[8] - 接到投诉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8] 投诉处理 - 可现场处理的立即处理当场答复,无法立即处理的60日内办结[9] - 发现违规立即整改并履行披露义务[9] 其他规定 - 投诉回复涉及应公开披露信息时,回复时间不得早于信息公开时间[11] - 投诉工作台账及资料保存不少于三年[11] - 发生群体性事件启动维稳预案并报告[11]
正川股份(60397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11:32
决策审批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有特殊审批要求[9]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有特殊审批要求[9]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有特殊审批要求[9][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有特殊审批要求[9]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需及时披露信息[1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废止[16]
正川股份(60397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11:32
控股子公司管理 - 公司持有超50%股份等情况的为控股子公司[2] - 控股子公司需定期提交财务报表[9][10] - 公司委派人员对控股子公司治理监控[4] - 重大交易需公司审议披露后实施[5] - 未经授权不得对外投资等[5] - 遵循公司财务制度并接受审计[8] - 按规定报告重大信息[13] - 内部机构设置等方案需公司批准[15] - 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推荐聘任[17] - 实行亲属回避制度[17]
正川股份(60397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11:32
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和关联人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2] - 交易事项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7]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诉讼仲裁需报告[7] - 重大亏损单次损失100万元以上需报告[9]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9] 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报告人员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6]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按规定公开[11] 制度相关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19]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公司定期报告,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及时报送资料[19]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定内部报告制度,指定联络人并报证券部备案,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19] - 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敦促各部门及下属公司收集、整理、报告重大信息[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信息未公开前保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和进行内幕交易[20]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培训[21]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其承担责任,造成损失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1] - 本制度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自动废止[23]
正川股份(60397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11:32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8] - 过去12个月内或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为关联人[6]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含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10]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17]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等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7]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等同意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17] 关联交易合同签署 - 公司与关联人签署关联交易合同应采取回避措施[14]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及时披露[25]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2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处理[26] 委托理财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为计算标准,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7]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执行中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需重新审议[28] - 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审议[2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8] 特殊情况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9] 文档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期限为十年[32] 公司与时间 - 文档提及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3] - 文档时间为二〇二五年九月[33]
正川股份(60397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11:3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职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6] 减持计划披露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7]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8] 信息申报与报告 - 董事和高管应在相关时点或期间内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9] - 所持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9]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0]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0] 短线交易规定 - 董事、高管等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所有[12] - 董事会未收回收益,连续180日以上持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起诉[12] 其他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及开展相关衍生品交易[13] - 买卖前应书面通知董秘,董秘核查并提示风险[13] 公司管理职责 - 公司了解减持情况,董秘管理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发现违规及时报告[13] 违规处理措施 - 董事、高管减持违规,上交所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致股价异常从重处分[15] - 转让股份违反制度,证监会采取责令购回等监管措施[15] 制度相关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17]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原办法废止[17]
正川股份(60397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胡文言)
2025-09-26 11:31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直接或间接持股不超1%,非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2] - 不在超5%或前五股东处任职[3] - 近12个月无影响独立性情形[3] - 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3] - 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其他情况 - 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 承诺任职后不符资格将辞去职务[6]
正川股份(60397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大军)
2025-09-26 11: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具备5年以上履行职责必需的工作经验[1]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4] 独立性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 - 最近12个月内曾有特定情形的人员不具独立性[3] 不良记录限制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最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其他要求 - 承诺提名后参加上交所独董资格培训并取得证明材料[1] - 任职后不符资格将按规定辞去职务[6]
正川股份(60397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大军)
2025-09-26 11:31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未取得培训证明需提名后参加培训并取得证明[1] 独立董事独立性限制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亲属不具独立性[4] - 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亲属不具独立性[4] 独立董事任职禁止情形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能担任[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能担任[5] 独立董事兼任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5] 独立董事任职期限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