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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川股份(60397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正川股份正川股份(SH:603976)2025-09-26 11:3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名[4] - 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董事会成员中设1名公司职工代表,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4][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5] 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等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9]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会议时间等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1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15]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需提前3日,紧急事项可随时通知并书面确认[15] - 2名或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提议延期,董事会10个工作日内决定[1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特定提议召开的董事会及临时董事会审议特定事项不得传真表决[20] - 董事会普通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经全体董事2/3及以上通过[23] - 董事会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23][25]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通过[27] - 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27] 规则生效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2022年4月26日公告)废止[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