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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派格(603956) - 威派格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48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 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 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
威派格(603956) - 威派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48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 1页 共 8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有关法 律法规")及《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不受 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承担忠实、勤勉义务。委员会所做决议,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本工作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四条 委员会至少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 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承办委员 ...
威派格(603956) - 威派格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48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 ...
威派格(603956) - 威派格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5-08-25 10:48
员工持股计划资金与股份 - 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3681.04万元,每份份额1元[18] - 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034.00万股,约占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81%[22] - 购买股票的价格为3.56元/股[23] 股份回购情况 - 2024年2月5日至5月5日,累计回购股份10939797股,占当时总股本2.16%,支付资金69982579.77元[19] - 2024年6月11日至2025年3月11日,累计回购股份8845800股,占当时总股本1.65%,支付资金50003269.16元[20] 人员范围与存续期 - 参加人员范围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监事等核心骨干人员[15] - 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可按约定程序延长[27] 解锁安排与业绩考核 - 标的股票分3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24、36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28][29] - 2025 - 2027年分年度考核业绩,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0.3亿或营收不低于13亿等[31][32] 管理与会议相关 - 由公司自行管理或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持有人会议为最高管理权力机构[38] - 管理委员会至少由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48] -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3日发通知[41] 表决与权益相关 - 每项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含)以上份额同意视为表决通过,部分需2/3(含)以上份额同意[44] - 持有人解锁权益后离职,2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工作[73] 变更、终止与清算 -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65] - 存续期届满或拟提前终止,管理委员会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63]
威派格(603956) - 威派格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48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原则上由公司董事 长担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 ESG(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管理水平,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 ESG 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 ...
威派格(603956) - 威派格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48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年8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3100005791928139。 第三条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下称"中国 证监会")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59.61 万股,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章 | 总则 4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 | 第三章 | 股份 6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6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8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威派格(603956) - 威派格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48
会议召开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4] - 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保证半数以上出席不受此限[4] - 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 会议决策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4]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会议组织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9] 会议记录 - 应制作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2] 其他规定 - 出席和列席人员有保密义务[6]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8]
威派格(603956) - 威派格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48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 1 页 共 16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规范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会议。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会议正常召开和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会议和临时股东会会议。年度股东会会 议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会议 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会 议的情形时,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 ...
威派格(603956) - 威派格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48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 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威派格智 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证券部作为董事会秘书分管部门,为董事会秘书履行工作职责提供 服务。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 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 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的过 ...
威派格(603956) - 威派格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48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和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威派格智慧水 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 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