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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07 17:44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1月7日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31日发出 [1] -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会议由董事长王进兴主持 [1] -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1]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并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 公司治理制度更新 -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监管法规和要求,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公司制定并修订了部分治理制度 [2] - 制度更新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最新法律法规 [2] - 具体制定的新制度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修订的制度包括《薪酬管理制度》等 [2] - 相关制度文件已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包括《兴业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兴业股份信息披露制度》、《兴业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兴业股份薪酬管理制度》 [2]
兴业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日报网· 2026-01-07 10:12
公司治理制度更新 - 兴业股份于1月7日发布公告,宣布其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并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1]
兴业股份:1月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07 08:23
公司治理动态 - 兴业股份于2026年1月7日晚间发布公告,宣布召开了第五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举行 [1] - 会议审议了包括《关于制定并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在内的文件 [1] 市场宏观观点 - 有观点指出沪指十年首现连续站稳关键位置的现象 [1] - 高盛建议高配中国股票 [1] - 券商分析师认为人民币升值等因素正在加速跨境资本回流 [1]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6-01-07 08:15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苏州兴业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 欠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人士;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 他导致董事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 ...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薪酬管理制度
2026-01-07 08:15
薪酬构成 - 工资总额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基本与绩效薪酬总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16][18] 考核方式 - 普通员工实行月度、季度与年度相结合考核,董高以半年度、年度为主[20] 薪酬发放 - 基本薪酬及津贴补贴固定发放,普通员工绩效按考核周期发放[24] - 董高薪酬发放审批需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情况需披露[24] 薪酬追索 - 员工涉嫌违法违纪等情况公司可暂停支付薪酬[26] - 员工因个人原因致公司损失,公司可从未发薪酬追索赔偿[27] - 董高绩效薪酬或中长期激励发放后数据有误或履职过错,公司可追索已发薪酬[28] 考核负责方 -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普通员工薪酬考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高考核[12] 薪酬调整 - 薪酬调整若公司盈亏变化董高绩效未降需披露原因,市场环境等变化可提建议调整[12] 保密管理 - 公司实行员工薪酬保密管理(公开奖励考核除外)[30] - 薪酬相关调整方案等重要信息未经批准须严格保密[30] - 严禁人员将公司薪酬体系等信息对外泄露[30]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6-01-07 08:15
人员申报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身份信息[4] - 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2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董事会向上交所申报并公告[6] 股份锁定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已满一年,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5] - 离任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自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将其持有及新增公司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解锁无限售条件股份[20] 股份转让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9]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的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9]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特殊情况除外)[10] 交易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21]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22]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转让股份需遵守公司章程更严规定[12] - 公司需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12] - 违反制度公司可给予责任人多种处分,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可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触犯法律法规可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4] - 公司需完整记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1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特定人员股份数据和信息[17]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17]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信息披露制度
2026-01-07 08:15
信息披露人员与媒体 - 信息披露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和机构[3]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至少一家报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为信息披露媒体[9] 定期报告要求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3][15]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5][19]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8] 特殊事项披露 - 公司拟实施再融资计划时,应按要求编制并公告相关文件[14] - 公司应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1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况应披露[3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应披露[25]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应披露[25]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应披露相关情况[32] - 定期报告中财报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23]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2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发生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38] 子公司与股东相关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股东会就有关重大事件进行决议的,应在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及全套文件报证券部[45] - 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提交月度财务报告等资料[4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信息披露[72] 内幕信息与档案 -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时,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54] - 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应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56]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61]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披露执行情况[81] - 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部门和股东来访接待机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7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和了解财务经营情况[74]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沟通联络[76] - 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事务[77] - 公司董事等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80]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监督[80]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0][81]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进行相关活动[85]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或未按制度披露信息,公司将处分责任人并追究责任[85]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决议公告
2026-01-07 08:1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1月7日召开[2] -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2] 制度相关 - 《关于制定并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修订《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3] - 相关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新浪财经· 2026-01-06 18:32
投资决策与授权 -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7] -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7] - 公司获准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该额度在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2][7] 理财产品投资详情 -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资种类为银行理财产品 [2] -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6,350万元 [2][4]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 - 所购理财产品额度期限均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 [6] 资金管理与财务影响 - 委托理财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3]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为224.45万元,本次理财金额16,350万元均为中低风险、低风险银行理财 [10] - 公司表示,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流动性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发展 [10] 风险控制与监督机制 - 公司选择抗风险能力强、信誉高的金融机构及相对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并在购买前进行内部风险评估和审批 [8]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跟踪产品投向与进展,审计部负责监督审计,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与检查 [8] -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
兴业股份:如达到业绩预告披露标准,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披露
证券日报· 2026-01-06 14:13
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沟通 - 兴业股份在互动平台回应投资者关于业绩预告的提问 [2] - 公司表示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 如达到业绩预告披露标准,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披露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