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创智能(60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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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创智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3-12-04 10:0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永创 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智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7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512,17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0,377,358.49元(不 含税)以及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直 ...
永创智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04 10:06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1、 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文件资料的正 本、副本或复印件,听取相关方对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 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公司对本所律师作出如下保证: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信息和 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和口头信息等)均是真实、准 确、完整和有效的,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均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 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 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中国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又无 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机 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1 法律意见书 浙六和法意(2023) ...
永创智能: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2023-12-04 10:06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之签署 页) 陈莉莉 郑燕飞 张贤红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的激励对象范围与 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真实、有效,满足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除限售 条件。公司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 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 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特此说明。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1 - 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
永创智能:永创智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04 10:06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浙六和法意(2023)第 1959 号 致: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创智能")的委托,指派孙芸律师、吕荣律师(以下简 称"本所律师")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就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相 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解除限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审计、财 ...
永创智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4 10:06
| 证券代码:603901 |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85 | | --- | --- | | 转债代码:113654 | 转债简称:永 02 转债 |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邦毅 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永创智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12-04 10:06
| 证券代码:603901 |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84 | | --- | --- | | 转债代码:113654 | 转债简称:永 02 转债 |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4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人民币 2000 万元(含)-4000 万 元(含),回购期限从 2023 年 9 月 4 日至 2024 年 3 月 3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报告书》(2023-06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 ...
永创智能: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3-12-04 10:06
| 证券代码:603901 |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 公告编号:2023-088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654 | 转债简称:永 02 转债 | |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3 年 12 月 4 日,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 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根据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 2 名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1,250 股进行回购注销。每股限制性股 票 ...
永创智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11-17 09:09
| 证券代码:603901 |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83 | | --- | --- | | 转债代码:113654 | 转债简称:永 02 转债 |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 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52,6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15%,购买的最高价为 12.28 元/股、最低价为 11.96 元/股,总支付金额为 8,894,762.25 元(不 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 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公司董事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及市场情 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7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 ...
永创智能:永创智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13 10:19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8日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法定媒体上 刊载了《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已提前15日以上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本次股 东大会会议的召开时间、会议地点、召集人、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审议事 项、会议登记办法等有关事项。 浙六和法意(2023)第1750号 致: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孙芸、吕荣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 师")出席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
永创智能:永创智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3 10:19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79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 02 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16,935,60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44.4618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邦毅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集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 2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