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科技(603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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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科技(603897)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1 09:2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62.82亿元,同比下降0.56%[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7亿元,同比增长18.86%[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1亿元,同比增长22.95%[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7元/股,同比增长19.64%[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55%,同比增加1.35个百分点[20] - 2025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628,248.11万元,同比下降0.56%[27] - 202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729.21万元,同比增长18.86%[27] - 营业收入为62.82亿元,同比下降0.56%[31]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为62.82亿元人民币,同比微降0.56%[76]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13.13%至1.75亿元人民币[77] - 净利润同比增长18.86%至1.37亿元人民币[77]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19.64%至0.67元/股[78] - 公司2025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9.79亿元,同比下降4.53%(2024年同期为10.25亿元)[80] - 营业利润同比下降56.94%至1.65亿元(2024年同期为3.83亿元)[81] - 净利润同比下降55.24%至1.67亿元(2024年同期为3.74亿元)[8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60.32亿元,同比上升0.19%[31] - 管理费用为3146.2万元,同比上升44.29%,主要系人工费用增加所致[31] - 财务费用为945.3万元,同比下降51.26%,主要系利息支出减少所致[31] - 研发费用为2282.6万元,同比下降57.82%,主要系研发材料领用减少所致[31]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57.83%至2282.6万元[77]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51.26%至945.3万元[77] - 研发费用从2024年的38.14万元降至2025年0元[80] 经营活动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4亿元,同比增长164.72%[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4亿元,同比上升164.72%,主要系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增长164.7%至7.44亿元(2024年同期为2.81亿元)[8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增长9.85%至71.23亿元[83] - 2025年半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967,504,157.29元,较2024年同期下降44.7%[86] - 2025年半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6,755,079.71元,2024年同期为-257,546,608.62元[86] 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流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出扩大至8164.63万元(2024年同期为2189.25万元)[8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出扩大至3.93亿元(2024年同期为1.65亿元)[84] - 2025年半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1,000,487.58元,较2024年同期下降54.4%[86] - 2025年半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9,043,021.50元,较2024年同期下降131.1%[86][87] - 2025年半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39,598,453.77元,2024年同期为-18,569,783.94元[87]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公司总资产为66.2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90%[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3.91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6.57%[19] - 货币资金为13.06亿元,占总资产19.72%,同比上升32.08%,主要系应收账款收回增加所致[34] - 境外资产为4.65亿元,占总资产7.02%[35] - 在建工程为2258.8万元,同比上升409.35%,主要系子公司在建工程增加所致[34] - 货币资金从2024年底的988,413,764.57元增长至2025年6月30日的1,305,534,941.33元,增幅32.1%[68] - 交易性金融资产从2024年底的340,531,528.35元下降至2025年6月30日的299,266,119.54元,降幅12.1%[68] - 应收账款从2024年底的3,105,978,733.16元下降至2025年6月30日的2,734,505,509.97元,降幅12%[68] - 存货从2024年底的696,450,316.78元增长至2025年6月30日的805,449,838.68元,增幅15.6%[68] - 短期借款从2024年底的993,638,903.79元下降至2025年6月30日的919,566,555.27元,降幅7.5%[69] - 应付票据从2024年底的2,189,230,000.00元增长至2025年6月30日的2,740,110,000.00元,增幅25.2%[69] - 未分配利润从2024年底的658,277,062.04元下降至2025年6月30日的485,915,627.84元,降幅26.2%[70] - 母公司货币资金从2024年底的152,772,461.09元下降至2025年6月30日的146,129,952.27元,降幅4.3%[72] - 母公司应收账款从2024年底的1,104,960,287.26元增长至2025年6月30日的1,279,632,145.17元,增幅15.8%[72] - 流动资产合计从15.58亿元增至22.87亿元,增幅46.82%[73] - 短期借款从1.46亿元增至2.55亿元,增幅74.96%[73] - 应付票据从3.3亿元增至7.94亿元,增幅140.61%[73] - 未分配利润从1.91亿元增至3.33亿元,增幅74.55%[74] - 银行存款期末余额为10.86亿元,期初余额为8.33亿元,增长30.3%[181] - 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20亿元,期初余额为1.55亿元,增长41.5%[181] - 货币资金总额期末为13.06亿元,期初为9.88亿元,增长32.1%[181]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2.99亿元,期初为3.41亿元,下降12.3%[183] - 应收账款1年以内期末余额为28.78亿元,期初为32.69亿元,下降12.0%[187] 业务表现 - 2025年1-6月电磁线产品产量为8.4467万吨,同比增长0.51%[27] - 2025年1-6月电磁线产品销量为8.2663万吨,同比下降3.41%[27] - 公司产品约90%销往华东地区[29] - 公司电磁线产品热级涵盖130级-240级,圆线线径范围0.07-5.20mm,扁线截面积20mm²以下[25] - 公司采用“铜价+加工费”的定价原则,铜价依据上海有色网或上海期货交易所价格确定[26] - 公司主营业务为特种电磁线、绕组线的生产销售[97] 利润分配和股东权益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6] - 公司拟每10股派息3元(含税)[44] - 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168,212,918.10元,主要由于利润分配309,653,521.50元[89][90] - 2025年半年度对股东的分配为309,653,521.50元[90] -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中对股东的分配金额为-309,653,521.50元[92] - 2025年1-6月对股东分配金额达309,653,521.50元,与2024年同期持平[94] - 公司对所有者分配利润3.0965亿元人民币[96]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427.03万元[2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合计为6,122,362.17元[23]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为-19,229,115.79元[24] - 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61,812.91元[24] - 信用减值损失从2024年盈利1387.52万元转为2025年亏损919.45万元[81]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48]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回购全部新股并赔偿投资者损失[48]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活动[49]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49] - 实际控制人承诺减少关联交易并按公平合理条件进行[50] -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58]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6,239户[59] - 湖州长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51,737,200股,占比25.06%[61][62] - 顾林祥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38,698,100股,占比18.75%[62] - 沈宝珠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持股30,008,000股,占比14.54%[62]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一致[62]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644亿元人民币[97] - 公司股份总数2.0644亿股,均为流通股[97] 税务和补贴 - 湖州长城异形线材有限公司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76][177] - 湖州弘城电气制造有限公司等子公司享受小型微利企业20%所得税优惠税率[176][177] - 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为13%[177] - 先进制造业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增值税[178] - 小型微利企业享受50%税额幅度内"六税两费"减免[178][179] 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中,厦门英赛德电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3,755,186.45元,计提比例100%[188][189] -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中,1年以内应收账款2,878,426,852.60元,计提比例5%,坏账准备143,921,342.63元[188][191] - 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合计1,513,186,976.49元,占总应收账款52.50%,坏账准备75,659,348.82元[194] - 期末银行承兑汇票余额383,074,555.63元,期初为322,916,145.41元[197] - 期末已背书或贴现银行承兑汇票2,228,217,283.45元,全部终止确认[19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期末余额2,878,426,852.60元,占应收账款总额99.87%[188]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期末余额3,755,186.45元,占应收账款总额0.13%[188] -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本期收回或转回19,558,810.58元[192]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中,第一名占比26.39%,坏账准备38,032,525.48元[194]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2,882,182,039.05元,坏账准备147,676,529.08元[188]
长城科技(60389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09:17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 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及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督促董事 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 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 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1名。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 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 ...
长城科技(60389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1 09:17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 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本公司与本制度第四条 1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本条前项法人直接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一 ...
长城科技(603897)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09: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6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435,681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06,435,681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东信息 - 公司成立时,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6974.52万股,持股比例58.121%[17] - 公司成立时,顾林祥认购股份3513.48万股,持股比例29.279%[17] - 公司成立时,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股份1200.00万股,持股比例10.000%[17]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21]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有3%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2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6]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1]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91]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1] 总经理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93] - 总经理可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94]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7] - 符合条件下,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0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00]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9]
长城科技(603897) - 累积投票制度
2025-08-21 09:17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 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 的权利,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 积,选举中实行一权一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 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 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且特指非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 用于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 ...
长城科技(60389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1 09:17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长城电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它单位或个人提供 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它担保事项,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 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子 公司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应及时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 ...
长城科技(603897) - 独立董事工资制度
2025-08-21 09:17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长城电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 ...
长城科技(603897) - 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1 09:17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管理,提高公司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规避 投资风险,强化决策责任,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现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 1、证券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品种或工具,包括新股配售、 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二级市场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委托 理财进行证券投资以及本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 即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资合作、联营、兼 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投资。 3、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第三条 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 效益。 第二章 投资决 ...
长城科技(60389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09:17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二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 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和《浙江长城电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
长城科技(603897)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1 09:17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任 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长城 电工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任、解 任或其他原因离任的情形。 第三条 董事离任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 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任相关信息; (三) 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任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 定性; (四) 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