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6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435,681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06,435,681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东信息 - 公司成立时,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6974.52万股,持股比例58.121%[17] - 公司成立时,顾林祥认购股份3513.48万股,持股比例29.279%[17] - 公司成立时,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股份1200.00万股,持股比例10.000%[17]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21]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有3%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2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6]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1]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91]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1] 总经理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93] - 总经理可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94]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7] - 符合条件下,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0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00]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9]
长城科技(603897)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