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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科技: 长城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1 09:18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1] - 变更内容包括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披露、售后租回交易会计处理等 [2] - 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 变更对公司影响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 审计委员会意见 - 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2] - 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 监事会意见 - 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 -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
长城科技: 长城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1 09:18
会计师事务所续聘 -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1]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 [1]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1]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情况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1] - 该所审计收费总额7.20亿元,涉及A、B股上市公司审计 [1]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行业覆盖制造业、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零售业等16个主要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4家 [1] 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控制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 [1] - 该所近三年存在2次行政处罚和67名从业人员受到各类监管措施,但未受到刑事处罚 [4] -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其中华仪电气案已完结并履行判决,不会对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3][4] 审计团队构成 - 项目合伙人方国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曾签署或复核万控智造、曼卡龙等公司审计报告 [4] -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国庆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曾签署或复核万胜智能、长城科技等公司审计报告 [4] - 质量控制复核人毛硕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曾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审计费用及独立性 - 审计费用定价基于专业服务责任、技术难度、员工经验和工作时间等因素 [5]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团队成员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5]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5]
长城科技: 长城科技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1 09:18
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 董事长兼总经理顾正韡2024年度税前薪酬为16148万元 [1] - 董事兼副总经理徐永华薪酬10300万元 董事兼副总经理顾林荣薪酬10200万元 [1] - 独立董事薪酬显著低于执行董事 靳明360万元 褚松水720万元 卢再志720万元 [1] - 监事会主席仰卫明薪酬2523万元 监事嵇凤祥4050万元 监事施剑龙1594万元 [1] - 离任董事顾林祥获6000万元薪酬 离任独立董事马建琴获360万元 [1] 2025年度薪酬方案 - 高管薪酬采用"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双结构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考核挂钩 [2] - 绩效薪酬具体金额将根据公司经营指标完成率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动态调整 [2] - 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监督执行 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 [2] 审批流程 - 薪酬方案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1] - 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2]
长城科技: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褚松水)
证券之星· 2025-04-01 09:18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独立董事褚松水2024年度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要求,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1] - 独立董事具备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资格,专业背景深厚,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1] 会议参与情况 - 独立董事2024年应参加董事会5次,亲自出席5次,无委托或缺席情况,并出席股东大会3次[3] - 独立董事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积极发表意见[3] 公司治理与沟通 - 独立董事与公司内审部门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有效沟通,审阅内审资料并提出优化建议[4] - 公司管理层通过多种形式为独立董事提供决策所需信息,确保其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5] 关联交易与定期报告 - 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规,定价公允,未损害股东利益[5] - 公司按时披露2023年年报、2024年各季度报告等,财务数据准确反映经营状况[5] 投资者回报与审计机构 - 公司2023年度每10股派现15元,2024年半年度每10股派现7元,分红方案符合监管要求[6] -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且审计过程独立公允[6]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公司高管薪酬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考核与发放程序规范[7] 独立董事建议 - 独立董事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决策科学性,维护股东权益[7][8]
长城科技: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4-01 09:18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 [1] - 公司董事会对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及评价其有效性负有责任 [1] -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1] -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可能无法防止和发现所有错报,且未来有效性推测存在风险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长城科技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 [2] - 审计报告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签署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 [2]
长城科技: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4-01 09:14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12月,是全国首批具有A+H股审计资质的机构,综合实力位列内资所第一,全球排名前二十位 [1] - 截至2023年12月,天健拥有从业人员7,200余名,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1,200余名,注册会计师2,200余名,高级职称390余名 [1] - 天健拥有280余位具备境外执业会计师资格的从业人员,全国各类高端人才50余名 [1]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程序 - 公司通过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天健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1] -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1]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 天健按照约定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 [2] - 审计过程中就独立性、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充分沟通 [2] 审计委员会监督情况 - 审计委员会在审前听取并审阅了天健的审计工作计划和关注重点,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 [3] - 审计过程中与天健就审计事项保持充分沟通和交流 [3] - 在出具审计初稿后,就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重大事项与天健深入沟通 [3] 审计委员会总体评价 -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审计过程中坚持公允、客观的独立审计原则,展现良好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 [3] - 审计委员会确认天健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3]
长城科技: 长城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1 09:14
授信额度申请 -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 [1] - 授信额度将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 [1] - 实际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2] 审议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1] -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 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 资金使用 - 申请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 [1] - 在授权范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2] - 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2]
长城科技: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4-01 09:14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评价范围覆盖杭州弘城电子科技、浙江长城电工智能科技等5家全资子公司及二级、三级子公司 [6] -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 [7] - 评价内容涵盖组织架构、资金管理、研发、财务报告等17项核心业务领域 [7]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缺陷定量标准:利润总额错报≥5%为重大缺陷,2.5%-5%为重要缺陷 [9] - 财务报告缺陷定性标准包括董事舞弊、财报重大更正、审计失效等4类重大缺陷情形 [10] - 非财务报告缺陷定量标准:损失≥利润总额5%或净资产5%为重大缺陷 [12] - 非财务报告缺陷定性标准包含违法违规、决策失误、核心人才流失等5类重大缺陷 [12] 缺陷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的重大/重要缺陷 [13][14] - 对发现的一般缺陷已制定整改计划并完成整改,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13][14] 责任主体声明 -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负最终责任,监事会负责监督,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 [2]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合规经营、资产安全、财报真实性和战略实现 [2]
长城科技: 长城科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1 09:07
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 50元(含税) 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 00元(含税) [1][2] - 2024年度合计派发现金分红454 158 498 20元(含税)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92 36% [2] - 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33 221 340 91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2] 分红历史数据 - 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454 158 498 20元 较2023年度412 871 362 00元增长9 99% 较2022年度123 861 408 60元增长266 65% [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990 891 268 80元 累计现金分红比例达504 88% [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196 261 196 65元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 097 071 77元 [3] 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 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预案 认为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综合考虑经营现状与未来资金需求 [5] 资金状况说明 - 公司具备较为充足的货币资金用于企业后续发展 利润分配不会影响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5]
长城科技: 长城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1 09:07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全体监事 [1] - 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仰卫明主持 [1] -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年度报告及财务相关议案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内部控制与薪酬相关议案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融资与担保相关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5]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其他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