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科技(603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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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科技(603897) - 长城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1 09:30
会议相关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7位董事实到[2] - 《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审议程序合规,7票同意通过[3]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获审议通过,7票同意[18] 议案审议 -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获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4][5][6] - 《关于取消监事会等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通过,待审议[6][7][8] 人事变动 - 同意聘任沈宏明为公司总经理,7票同意[8][9] - 同意提名沈宏明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待股东大会选举[10][12][13] 制度修订 - 公司拟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部分子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3][14][15][16][17]
长城科技(603897) - 长城科技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5-08-21 09:30
业绩总结 - 2025年1 - 6月净利润137,292,087.30元(未经审计)[3] 利润分配 - 拟每10股派现3元(含税),合计派现61,930,704.30元(含税)[3] -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3] - 分配方案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通过[4][5][6]
长城科技(603897)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1 09:2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62.82亿元,同比下降0.56%[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7亿元,同比增长18.86%[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1亿元,同比增长22.95%[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7元/股,同比增长19.64%[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55%,同比增加1.35个百分点[20] - 2025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628,248.11万元,同比下降0.56%[27] - 202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729.21万元,同比增长18.86%[27] - 营业收入为62.82亿元,同比下降0.56%[31]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为62.82亿元人民币,同比微降0.56%[76]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13.13%至1.75亿元人民币[77] - 净利润同比增长18.86%至1.37亿元人民币[77]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19.64%至0.67元/股[78] - 公司2025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9.79亿元,同比下降4.53%(2024年同期为10.25亿元)[80] - 营业利润同比下降56.94%至1.65亿元(2024年同期为3.83亿元)[81] - 净利润同比下降55.24%至1.67亿元(2024年同期为3.74亿元)[8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60.32亿元,同比上升0.19%[31] - 管理费用为3146.2万元,同比上升44.29%,主要系人工费用增加所致[31] - 财务费用为945.3万元,同比下降51.26%,主要系利息支出减少所致[31] - 研发费用为2282.6万元,同比下降57.82%,主要系研发材料领用减少所致[31]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57.83%至2282.6万元[77]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51.26%至945.3万元[77] - 研发费用从2024年的38.14万元降至2025年0元[80] 经营活动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4亿元,同比增长164.72%[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4亿元,同比上升164.72%,主要系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增长164.7%至7.44亿元(2024年同期为2.81亿元)[8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增长9.85%至71.23亿元[83] - 2025年半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967,504,157.29元,较2024年同期下降44.7%[86] - 2025年半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6,755,079.71元,2024年同期为-257,546,608.62元[86] 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流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出扩大至8164.63万元(2024年同期为2189.25万元)[8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出扩大至3.93亿元(2024年同期为1.65亿元)[84] - 2025年半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1,000,487.58元,较2024年同期下降54.4%[86] - 2025年半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9,043,021.50元,较2024年同期下降131.1%[86][87] - 2025年半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39,598,453.77元,2024年同期为-18,569,783.94元[87]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公司总资产为66.2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90%[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3.91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6.57%[19] - 货币资金为13.06亿元,占总资产19.72%,同比上升32.08%,主要系应收账款收回增加所致[34] - 境外资产为4.65亿元,占总资产7.02%[35] - 在建工程为2258.8万元,同比上升409.35%,主要系子公司在建工程增加所致[34] - 货币资金从2024年底的988,413,764.57元增长至2025年6月30日的1,305,534,941.33元,增幅32.1%[68] - 交易性金融资产从2024年底的340,531,528.35元下降至2025年6月30日的299,266,119.54元,降幅12.1%[68] - 应收账款从2024年底的3,105,978,733.16元下降至2025年6月30日的2,734,505,509.97元,降幅12%[68] - 存货从2024年底的696,450,316.78元增长至2025年6月30日的805,449,838.68元,增幅15.6%[68] - 短期借款从2024年底的993,638,903.79元下降至2025年6月30日的919,566,555.27元,降幅7.5%[69] - 应付票据从2024年底的2,189,230,000.00元增长至2025年6月30日的2,740,110,000.00元,增幅25.2%[69] - 未分配利润从2024年底的658,277,062.04元下降至2025年6月30日的485,915,627.84元,降幅26.2%[70] - 母公司货币资金从2024年底的152,772,461.09元下降至2025年6月30日的146,129,952.27元,降幅4.3%[72] - 母公司应收账款从2024年底的1,104,960,287.26元增长至2025年6月30日的1,279,632,145.17元,增幅15.8%[72] - 流动资产合计从15.58亿元增至22.87亿元,增幅46.82%[73] - 短期借款从1.46亿元增至2.55亿元,增幅74.96%[73] - 应付票据从3.3亿元增至7.94亿元,增幅140.61%[73] - 未分配利润从1.91亿元增至3.33亿元,增幅74.55%[74] - 银行存款期末余额为10.86亿元,期初余额为8.33亿元,增长30.3%[181] - 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20亿元,期初余额为1.55亿元,增长41.5%[181] - 货币资金总额期末为13.06亿元,期初为9.88亿元,增长32.1%[181]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2.99亿元,期初为3.41亿元,下降12.3%[183] - 应收账款1年以内期末余额为28.78亿元,期初为32.69亿元,下降12.0%[187] 业务表现 - 2025年1-6月电磁线产品产量为8.4467万吨,同比增长0.51%[27] - 2025年1-6月电磁线产品销量为8.2663万吨,同比下降3.41%[27] - 公司产品约90%销往华东地区[29] - 公司电磁线产品热级涵盖130级-240级,圆线线径范围0.07-5.20mm,扁线截面积20mm²以下[25] - 公司采用“铜价+加工费”的定价原则,铜价依据上海有色网或上海期货交易所价格确定[26] - 公司主营业务为特种电磁线、绕组线的生产销售[97] 利润分配和股东权益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6] - 公司拟每10股派息3元(含税)[44] - 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168,212,918.10元,主要由于利润分配309,653,521.50元[89][90] - 2025年半年度对股东的分配为309,653,521.50元[90] -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中对股东的分配金额为-309,653,521.50元[92] - 2025年1-6月对股东分配金额达309,653,521.50元,与2024年同期持平[94] - 公司对所有者分配利润3.0965亿元人民币[96]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427.03万元[2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合计为6,122,362.17元[23]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为-19,229,115.79元[24] - 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61,812.91元[24] - 信用减值损失从2024年盈利1387.52万元转为2025年亏损919.45万元[81]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48]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回购全部新股并赔偿投资者损失[48]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活动[49]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49] - 实际控制人承诺减少关联交易并按公平合理条件进行[50] -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58]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6,239户[59] - 湖州长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51,737,200股,占比25.06%[61][62] - 顾林祥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38,698,100股,占比18.75%[62] - 沈宝珠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持股30,008,000股,占比14.54%[62]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一致[62]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644亿元人民币[97] - 公司股份总数2.0644亿股,均为流通股[97] 税务和补贴 - 湖州长城异形线材有限公司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76][177] - 湖州弘城电气制造有限公司等子公司享受小型微利企业20%所得税优惠税率[176][177] - 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为13%[177] - 先进制造业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增值税[178] - 小型微利企业享受50%税额幅度内"六税两费"减免[178][179] 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中,厦门英赛德电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3,755,186.45元,计提比例100%[188][189] -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中,1年以内应收账款2,878,426,852.60元,计提比例5%,坏账准备143,921,342.63元[188][191] - 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合计1,513,186,976.49元,占总应收账款52.50%,坏账准备75,659,348.82元[194] - 期末银行承兑汇票余额383,074,555.63元,期初为322,916,145.41元[197] - 期末已背书或贴现银行承兑汇票2,228,217,283.45元,全部终止确认[19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期末余额2,878,426,852.60元,占应收账款总额99.87%[188]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期末余额3,755,186.45元,占应收账款总额0.13%[188] -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本期收回或转回19,558,810.58元[192]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中,第一名占比26.39%,坏账准备38,032,525.48元[194]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2,882,182,039.05元,坏账准备147,676,529.08元[188]
长城科技(60389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09:17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 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及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督促董事 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 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 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1名。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 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 ...
长城科技(60389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1 09:17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 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本公司与本制度第四条 1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本条前项法人直接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一 ...
长城科技(603897)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09: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6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435,681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06,435,681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东信息 - 公司成立时,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6974.52万股,持股比例58.121%[17] - 公司成立时,顾林祥认购股份3513.48万股,持股比例29.279%[17] - 公司成立时,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股份1200.00万股,持股比例10.000%[17]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21]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有3%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2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6]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1]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91]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1] 总经理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93] - 总经理可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94]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7] - 符合条件下,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0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00]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9]
长城科技(603897) - 累积投票制度
2025-08-21 09:17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 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 的权利,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 积,选举中实行一权一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 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 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且特指非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 用于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 ...
长城科技(60389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1 09:17
担保管理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经批准无人有权签署相关文件[2] - 董事会担保前应掌握被担保人资信状况,经办责任人需尽职调查[8] - 九种情形之一原则上不得提供担保,如三年内财务文件有虚假记载[11] 担保审批要求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11]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11]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批[11] 审议与管理部门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2] - 财务部为对外担保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备案等工作[16] 追偿与处理措施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财务部应通知并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18] - 担保纠纷经授权派员处理,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18][19] 监督与责任追究 - 独立董事在年报中对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19] - 擅自越权或决策失误造成损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1] 子公司规定 - 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规定执行,决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2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长城科技(603897) - 独立董事工资制度
2025-08-21 09:17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9] 独立董事选举与解职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0]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0][1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包含基本情况等内容[16] -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特定情形应向交易所报告[17]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2]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公司支持措施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董事会秘书需确保独立董事信息畅通和资源获取[25] - 公司应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配合其开展实地考察[27] - 公司应不迟于规定期限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应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和信息,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7][28]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7] - 独立董事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披露或报告[28]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职权的费用由公司承担[28]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此外不应取得其他利益[28] 制度执行与修订 - 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相悖时也按此执行[30] - 法律等文件修改时,董事会应及时修订本制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31] - 本制度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31]
长城科技(603897) - 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1 09:17
投资审议 - 投资(证券投资除外)达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下等标准之一提交董事会审议[4] - 超出董事会权限的投资提交股东会审议[5] - 投资(证券投资除外)达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等标准之一由董事长审批[5]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交易对象投资累计达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1] - 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1] 投资披露 - 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及时披露[7] 投资监控与汇报 - 投资项目确立后财务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控[11] - 项目实施中出现新情况财务部5个工作日内向总经理汇报[11] 委托理财 - 进行委托理财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13]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等情况时收回投资[15] - 公司在投资项目与经营方向背离等情况时转让投资[15] - 投资转让按国家法规和公司制度办理,批准处置程序、权限与实施投资相同[1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规定时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抵触时以后者为准[17]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