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对公司投资的控股(参股)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 投资行为,确保控股(参股)子公司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控股(参股)子公司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资产、经营、 机构、人员、财务五方面与本公司相互独立。控股(参股)子公司应建立自己的 内部控制制度及激励约束机制。 第三条 公司与控股(参股)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对控股(参 股)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定、人事、财务、审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检查与 考核等方面进行管理。公司应重点加强对控股(参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加强 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不 直接干预控股(参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第四条 公司向控股(参股)子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必须严格履行公司《向 控股(参股)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切实 维护本公司的利益,确保公司投入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