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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股份: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1 09:22
核准文件及发行概况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3号),核准规模为6,5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65,000万元,净额63,925.33万元 [2] - 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2日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债券于2022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简称"新化转债",代码113663 [2] 债券核心条款 - **发行类型**:可转换为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2022年11月28日至2028年11月27日) [2] - **票面利率**:阶梯式递增,首年0.3%,第六年3.0%,到期赎回价115元(含末息) [2] - **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计息起始日为发行首日,付息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前一交易日 [3][4] - **转股条款**:转股期自发行结束满6个月后(2023年6月2日)至到期日,初始转股价32.41元/股,可根据派息、增发等情形调整 [4][5][6] - **赎回条款**: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按面值115%赎回未转股债券;转股期内若股价连续30日中有15日不低于转股价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可提前赎回 [8][9] - **回售条款**: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若股价连续30日低于转股价70%,持有人可回售债券 [9][10]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净额65,000万元拟投入项目总额74,317.22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11] 信用评级与跟踪 - 中证鹏元给予主体及债券信用评级均为"AA-",展望稳定,2023年及2024年跟踪评级均维持原评级 [11][12][13] 重大事项更新 - **2024年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转股价因派息调整为19.81元/股(原20.25元/股),调整后自2025年6月18日生效 [14][15] - **转股安排**:债券于2025年6月11日至17日暂停转股,6月18日恢复 [15] 影响分析 - 利润分配及转股价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规定,未对公司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16]
新化股份(603867)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6月)
2025-06-11 08:46
可转债发行与交易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5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65,000万元,净额63,925.33万元,2022年12月2日到位[5] - 可转债2022年12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5] - 可转债期限自2022年11月28日至2028年11月27日[9] 可转债条款 - 债券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3.0%,到期赎回价115元[10] - 初始转股价格为32.41元/股,转股期自2023年6月2日至2028年11月27日[19] - 有向下修正、有条件赎回、有条件回售、附加回售等条款[22][27][29][30] 资金投向 - 可转债募集资金65000万元拟投入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合成香料产品基地项目(一期),项目拟投资总额74317.22万元[34] 评级与分红 - 可转债主体和债券信用评级均为“AA -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35] - 2024年度公司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37] 转股价格调整 - 2025年5月20日股东大会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新化转债”转股价格调整[38] - 调整前转股价20.25元/股,调整后约19.81元/股,6月18日起生效[39] - “新化转债”2025年6月11日至17日停止转股,6月18日起恢复转股[3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时“新化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05 19:20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3] - 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若总股本变动将维持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3] - 该方案已于2025年5月20日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停牌及转股安排 - 自2025年6月11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新化转债"将停止转股[2][4] - 可转债持有人若欲享受权益分派需在2025年6月10日(含)前完成转股[4] -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可转债将恢复转股[4] 后续事项 - 公司将于2025年6月12日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4] - 权益分派实施后将根据募集说明书条款对"新化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3]
新化股份(603867) - 新化股份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时“新化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2025-06-05 11:33
权益分派 - 2024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5] - 方案于2025年5月20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 可转债 - 2025年6月11日至股权登记日“新化转债”停止转股[4][7] - 欲享受权益分派可在6月10日(含)前转股[7] - 6月12日发布实施及转股价格调整公告[7]
新化股份: 新化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8 08:17
业绩说明会安排 - 会议将于2025年06月06日10:00-11: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形式召开 [1][2] - 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29日至06月05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公司邮箱xhhg@xhchem.com提交问题 [1][3] - 会议主要内容为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和财务指标的交流 [2] 参会人员 - 董事长兼总经理应思斌将出席说明会 [2] -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胡建宏将参与交流 [2] - 财务总监洪益琴和独立董事翁建全也将参加说明会 [2] 投资者参与方式 -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在线参与互动 [2][3] - 说明会结束后可在上证路演中心查看会议主要内容 [3] 公司信息披露 -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2024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 - 说明会将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2]
新化股份(603867) - 新化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5-28 08:00
基础信息 - 公司股票简称新化股份,代码603867,转债简称新化转债,代码113663[1] 业绩说明会 - 2025年6月6日10:00 - 11: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4] - 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方式为网络互动[4] - 2025年5月29日至6月5日16:00前可预征集提问[4] - 参加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应思斌等[7] - 联系人是潘建波,电话0571 - 64793028,邮箱xhhg@xhchem.com[8] 报告发布 -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2024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4]
新化股份: 新化股份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2 08:17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5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5,000万元 [1] - 募集资金分配:原股东优先配售49,778.60万元,网上公众发行14,969.20万元,主承销商包销252.20万元 [1] - 扣除承销保荐费用848万元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64,152万元,最终净额为63,925.33万元 [1]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报告(天健验〔2022〕660号)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设立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与招商银行杭州分行高新支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 - 子公司宁夏新化与交通银行杭州建德支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符合上交所规范 [2]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 募投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公司决定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 节余资金低于规定阈值,无需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 - 节余资金及利息已转入自有账户,相关专户注销手续办理完毕 [4] -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专户销户终止 [4]
新化股份(603867) - 新化股份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2025-05-22 08:00
公司信息 - 股票简称新化股份,代码603867;转债简称新化转债,代码113663 [1] 债券发行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50万张,总额65000万元[3] - 优先配售49778.60万元,网上发行14969.20万元,包销252.20万元[3] 资金情况 - 扣除费用后募集资金64152万元,净额63925.33万元[3]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净额5% [6] 后续进展 - 2025年4月29日披露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补充公告[6] - 注销专户,监管协议终止[6]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于2025年5月23日[8]
新化股份(603867) - 新化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20 13:00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3] -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8名[3] 人事变动 - 董事会聘任赵建标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4] 议案表决 -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等多议案表决通过[4][5][6][7] - 《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7]
新化股份: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0 12:32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以规范相关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自行审慎判断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但需接受交易所事后监管 [1][3]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范围 - **国家秘密**:涉及国家安全或违反保密规定的事项可豁免披露 [2][4] - 包括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敏感信息 [2] - 禁止以涉密名义进行业务宣传或泄露 [2] - **商业秘密**:符合以下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 [3][6] - 核心技术信息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 [3] - 经营信息可能侵犯公司或他人利益 [3] - 其他可能严重损害利益的情形 [3] - **披露方式调整**:定期/临时报告可采用代称、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处理 [3][7] 内部管理流程 - **申请与审核** - 部门/子公司需在知悉当日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 [4][11] - 董事会秘书需在2个交易日内审核并报董事长审批 [5][13] - **登记要求** - 需登记豁免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型及知情人名单等 [5][12] - 商业秘密还需登记公开情况、认定理由及影响评估 [5][12] - **保密与追责** - 知情人需签署保密承诺,禁止内幕交易 [4][10] - 违规行为包括不当豁免、泄密或违反监管规定 [6][15] 后续披露与执行 - **触发披露的情形** - 信息泄露、市场传闻或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6][14] - 暂缓/豁免原因消除或期限届满时需补充披露 [6][14] - **制度执行**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 [7][19]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7][17] 配套文件 - 包括登记审批表、保密承诺函及知情人登记表 [8][9] - 需填写申请单位、披露事项、依据及审批意见 [7][9] - 知情人登记需包含姓名、证件号码、知悉方式等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