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股份(603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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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股份(603867) - 新化股份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的公告
2025-10-16 09:47
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5年10月16日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183.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5.8元/股[3][22]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限售期分12、24、36个月[12][13] - 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比例分别为30%、30%、40%[14] 业绩考核 - 公司及江苏馨瑞2025 - 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0%、30%(以2024年为基数)[15][16] - 宁夏新化2025年净利润 - 1200万元,2026年扭亏为盈,2027年净利润3000万元[16] 人员情况 - 董事长应思斌获授30.00万股,占授予总数16.39%,占股本总额0.16%[20] 费用摊销 -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2552.85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248.19万元、1361.52万元、659.49万元、283.65万元[24] 合规情况 - 本次授予已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符合相关规定[27] - 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规定[28] - 授予条件已满足,实施本次授予符合规定[28] - 已履行必要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应继续履行[28]
新化股份(603867) -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10-16 09:47
激励计划会议 - 2025年9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 - 2025年10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12] - 2025年10月16日召开多场会议确定授予事宜[12][13][16][17] 授予信息 - 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6日,授予29人18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15.80元/股[13][16][17] 授予条件 - 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出现不能授予情形[18][19] 公示情况 - 2025年9月25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并内部公示[20] - 2025年10月10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
新化股份(603867) - 新化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16 09:4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9名董事全部参会[3] 激励计划 - 审议通过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4] - 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6日,向29名对象授予183.00万股[4]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5票同意[4]
新化股份(60386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5-10-16 09:45
股权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核心管理人员及其他需激励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等[2] - 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名单基本情况属实[1][2] 股权激励计划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名单[2] - 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6日,授予价格为15.8元/股[2] - 激励对象29名,授予限制性股票183.00万股[2]
新化股份(603867.SH):向激励对象授予183万股限制性股票
格隆汇APP· 2025-10-16 09:36
格隆汇10月16日丨新化股份(603867.SH)公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6日,同意以15.8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9名激 励对象授予183.00万股限制性股票。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15 20:07
股东会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研发楼会议室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 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应思斌先生主持,公司9名在任董事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等高管列席会议 [2][3] -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三项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议案,包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4][5] - 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 议案表决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且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5] 法律意见与文件备案 -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琳琳、黄佳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6][7] - 经鉴证的法律意见书及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作为公告文件报备 [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自查 - 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告前6个月内(2025年3月25日至9月24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8][9] - 自查期间共有10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其交易行为系基于独立判断,未利用内幕信息 [9] - 除上述10人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0] - 公司结论为在激励计划策划过程中已采取保密措施,未发生信息泄露,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11]
新化股份(603867) - 新化股份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10-15 10:32
股权激励 - 2025年9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2] - 2025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相关公告[2] 自查情况 - 自查期为2025年3月25日至9月24日,核查对象为内幕信息知情人[2][3] - 10名核查对象自查期有买卖股票行为,未利用内幕信息交易[4] - 本次股权激励未信息泄露,无内幕交易情形[5]
新化股份(603867) -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5-10-15 10:30
会议安排 - 2025年9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案[4] - 9月25日公告股东会通知及提案内容[4] - 10月15日14:00召开股东会,网络投票同日[5] 参会情况 - 现场和网络出席股东88人,代表股份60,422,287股,占比31.3244%[11] - 现场出席9人,代表股份57,611,446股,占比29.8672%[11] - 网络出席79人,代表股份2,810,841股,占比1.4572%[12] 提案审议 - 审议3项提案,各提案同意股数占比超97%[15][17][19]
新化股份(603867) - 新化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0-15 10:30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10月15日在特定地址召开[2]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88人,持有表决权股份34,459,987股,占比20.9483%[2] 议案表决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获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A股对相关议案同意比例超97%[3][5] - 5%以下股东对议案同意比例约75%[5] 律师见证 - 见证律所是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宋琳琳、黄佳[7] - 律师认为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合法有效[7]
新化股份(603867) - 新化股份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5-10-09 08:01
可转债发行 - 2022年11月28日发行6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65,000万元,期限6年[4] - 票面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3.0%,到期赎回价115元[4] 转股情况 - “新化转债”转股期自2023年6月2日至2028年11月27日,初始转股价格32.41元/股,最新19.81元/股[5][6] - 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147,908,000元“新化转债”转股,股数7,304,203股,占比3.94%[3][7] - 2025年7 - 9月转股金额2,342,000元,股份数量118,214股[3][7]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转股金额502,092,000元,占比77.2449%[3][7] 股份情况 - 2025年6 - 9月,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无变动为0股[9] - 2025年6 - 9月,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从192,773,989股增至192,892,203股[9] - 2025年6 - 9月,总股本从192,773,989股增至192,892,203股[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