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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新材(603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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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新材(603683.SH):前三季度净利润6407.27万元,同比下降4.36%
格隆汇APP· 2025-10-28 12:13
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08亿元,同比增长11%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407.27万元,同比下降4.36%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2365元 [1]
晶华新材(603683) - 晶华新材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10-28 09:37
业绩总结 - 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785.14万元,影响利润总额[2][3][4][5] - 信用减值391.52万元,资产减值393.62万元[2][3][4] 流程进展 - 审计委员会同意提交议案,董事会同意计提减值准备[6] - 本次计提未经审计,以审计数据为准[7]
晶华新材(603683) - 晶华新材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5-10-28 09:37
产量销量销售额 - 2025年7 - 9月电子胶粘材料产量1695.81万平方米、销量2363.49万平方米、销售额17270.99万元[2] - 2025年7 - 9月工业胶粘材料产量14789.58万平方米、销量15354.01万平方米、销售额27324.07万元[2] - 2025年7 - 9月光学胶膜材料产量345.50万平方米、销量360.77万平方米、销售额4034.64万元[2] - 2025年7 - 9月化工新材料产量4898.43吨、销量988.25吨、销售额867.59万元[2] - 2025年7 - 9月特种纸产量23638.80万平方米、销量8459.32万平方米、销售额6246.09万元[2] 销售单价变动 - 2025年7 - 9月电子胶粘材料销售单价7.31元/平方米,较2024年7 - 9月下降9.19%,环比下降0.68%[3] - 2025年7 - 9月工业胶粘材料销售单价1.78元/平方米,较2024年7 - 9月下降6.32%,环比下降6.81%[3] - 2025年7 - 9月光学胶膜材料销售单价11.18元/平方米,较2024年7 - 9月增长22.86%,环比增长0.63%[3] 进货均价变动 - 2024年7 - 9月纸浆进货均价5751.35元/吨,2025年7 - 9月为5699.61元/吨,变动比例 - 0.90%,环比变动 - 0.21%[5] - 2024年7 - 9月PET膜进货均价13.58元/千克,2025年7 - 9月为15.93元/千克,变动比例17.30%,环比变动14.94%[5]
晶华新材(603683) - 晶华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8 09:3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10:00召开,7名董事实到[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3] - 审议通过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3][4][5][6] -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7][8]
晶华新材(603683)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8 09:30
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5.619亿元,同比增长11.81%[4] - 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营业收入为15.085亿元,同比增长11.00%[4] - 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5.08亿元,同比增长11.00%[13]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5.08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13.59亿元增长11.0%[25]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96.78百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216.79百万元大幅下降55.4%[33]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39.83万元,同比微增0.19%[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07.27万元,同比下降4.36%[4] - 公司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07.27万元[13]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30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4.92亿元增长7.8%[22][25] - 净利润为6587万元,较上期6868万元下降4.1%[2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07万元,较上期6699万元下降4.4%[26]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12.00百万元,而2024年同期净利润为77.40百万元,由盈转亏[33]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为5960.13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7098.83万元下降16.0%[25] - 年初至报告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155.08万元,同比增长8.62%[4] 成本和费用 - 2025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5820.28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4578.97万元增长27.1%[25] 现金流量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553.63万元,同比下降49.9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下降主要因本期采购货款、员工薪酬、税费等支出增加[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554万元,较上期1.308亿元下降50.0%[27]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4.11百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71.92百万元增长17.0%[3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014万元,较上期-2.666亿元收窄73.7%[28] -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0.88百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111.47百万元,现金流出扩大62.3%[3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457万元,较上期419万元大幅增长1920.5%[28] -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2.85百万元,而2024年同期为-19.38百万元,主要因吸收投资收到222.24百万元[3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1.54亿元,较上期11.68亿元下降1.2%[2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8.5446亿元,较上期8.2389亿元增长3.7%[27]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0425亿元,较上期1.7211亿元增长18.7%[27]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2.225亿元,较上期117万元大幅增长18917.1%[2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344亿元,较期初1.56亿元增长50.3%[28] - 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4.64百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53.91百万元增长19.9%[35] 资产和负债状况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29.918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6.90%[5] - 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29.92亿元,较2024年末的25.59亿元增长16.9%[20][21][22]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6.030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0.48%[5] - 公司所有者权益由2024年的1,391.24百万元增至2025年的1,589.55百万元,增长14.2%[31] - 2025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2.39亿元,较2024年末的1.64亿元增长46.4%[20] - 2025年9月30日存货为4.49亿元,较2024年末的3.33亿元增长34.9%[20] - 2025年9月30日固定资产为11.22亿元,较2024年末的6.10亿元增长83.9%[21] - 2025年9月30日短期借款为3.98亿元,较2024年末的3.24亿元增长22.8%[21] - 2025年9月30日应付账款为3.63亿元,较2024年末的2.30亿元增长57.9%[21] - 公司总负债由2024年的217.71百万元微增至2025年的219.12百万元,增长0.6%[31] - 公司长期借款由2024年的50.56百万元增至2025年的57.32百万元,增长13.4%[31] 业务进展 - 公司OCA系列多款产品已完成终端客户送样验证并顺利通过客户验厂[14] - 四川工厂产能逐步释放,已承接江苏工厂工业板块搬迁产能以优化成本[15] - 全资子公司昆山晶华电子级高端胶粘新材料项目预计11月正式开工[15] - 子公司北京晶智感触觉传感业务已与多家头部机器人公司合作并交付订单[16][17] - 子公司北京晶智感正与北美多家客户进入样品交流与送样阶段[17] 非经常性损益 - 年初至报告期末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252.19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401.03万元[7][8] 投资收益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投资收益为1.04百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92.01百万元下降98.9%[33] 股东和股权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4,055户[11] - 前三大股东周晓南、周晓东、周锦涵持股比例分别为15.98%、14.79%、4.49%[11] - 股东周晓东持有42,839,600股,其中12,9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1]
晶华新材(603683) - 晶华新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8 09:27
制度制定与原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6]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等多种[8][10] 管理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是决策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9][1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各项工作[11] 活动管理 - 活动档案应包含参与人员等内容[13] - 不得违规披露信息[14] - 特定情形下向投资者公开致歉[16] - 必要时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并尽量公开[19][20] - 直播需提前公开通知会议时间等[21] - 事先收集中小投资者问题并答复[21] - 不直播可邀请媒体记者参加并客观报道[21] - 活动结束后及时披露主要内容[21] - 可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并合理安排过程[22] 其他规定 - 设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并公布号码[23] - 必要时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25] - 不得向分析师等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25] - 在指定媒体第一时间披露信息[2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31][32]
晶华新材(603683) - 晶华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8 09:25
信息披露适用人员和机构 - 制度适用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等人员和机构[7]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9]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9]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9]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9] 公开披露信息内容 - 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应至少包括招股等说明书及定期报告等[10] 特定文件编制与公告要求 - 公司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13] - 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核准后应在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书[13] -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按规定编制并公告上市公告书[15] - 公司对不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后应依法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17]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27]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2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8] 信息问询与配合制度 - 公司建立向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信息问询制度[33] - 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应配合董秘工作,按要求回复问题并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5] - 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超期限未答复,董秘应督促,仍未答复应报告监管部门[35] 报告内容与业绩预告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21]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3] 特殊情况披露要求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需披露财务数据[25]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5]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披露[27]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是直接责任人,董事会成员负连带责任[40] 董秘职责 - 董秘负责办理信息对外公布等事宜,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情况[41] 重大事件报告与披露流程 - 董事、高管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事长敦促董秘组织临时报告披露[41] 定期报告编制与审议流程 - 总经理等高管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43] 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义务 -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特定事件应告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44] 信息提供要求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向保荐机构等提供真实准确完整资料[45] 报告审核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等审阅、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等程序[50] - 临时报告需信息报告、董秘判断、董事会审议、制作并签发披露[50] 董秘报告送审与修订权限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临时报告送审与披露,可作非实质性修订并报备[52] 财务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年度财务报告需审计[53] 文件资料保存年限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年限无规定时最短不少于五年[57] 保密与内幕交易规定 - 公司相关人员对未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内幕交易[59] “及时”的定义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61] 制度实施与评估 - 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制度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秘书协调[64] - 董事会应对本制度年度实施情况自我评估并披露[64] 制度监督与修订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制度实施,督促改正缺陷并按需修订[6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改[67]
晶华新材(603683) - 晶华新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0-28 09:25
制度适用范围 - 包括公司、分公司及控股50%以上等子公司[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7] - 大股东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大股东股份被质押等属内幕信息[8] 知情人范围及管理 - 大股东及其董监高属知情人[11] - 重大事项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备知情人名单[14]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十年[15] 信息流转与保密 - 流转需审批并在证券部备案[18] - 各部门可制定保密制度并报备[21] 违规处理与生效 - 违规处分并2个工作日报送证监局[2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1]
晶华新材(603683) - 晶华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8 09:25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6]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6] 股份变动公告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除特定情况)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告[7]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1]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1]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可转让股份额度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登记结算公司按25%计算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4] - 账户持有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即为持有股份数[1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新增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当年可转让25%[14] - 公司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5] 其他股份规定 - 董事和高管当年可转未转股份计入年末持股总数作次年计算基数[15] - 董事和高管离任应书面委托公司申报离任信息并办股份加锁解锁事宜[15] - 董事和高管拟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需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6]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收到通知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16] - 董事和高管因离婚致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持续共同遵守制度规定[18] - 董事和高管首次增持前拟提前披露增持计划,参照相关规定执行[18]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董事和高管违反制度,公司可按规定追究责任并记录处理情况[2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24]
晶华新材(603683) - 晶华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10-23 12:03
权益变动 - 2025年10月21 - 23日周晓东减持36.9万股,占总股本0.13%[8] - 2025年10月21日周锦涵减持37.4万股,占总股本0.13%[8] - 本次权益变动合计减持74.3万股,占比0.26%[17] 持股比例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三人合计持股比例由35.26%变为34.99997%[8] - 本次权益变动后周晓东持股4247.06万股,占比14.67%[15] - 本次权益变动后周锦涵持股1262.6万股,占比4.36%[15] 减持计划 - 周晓东计划减持不超434.4519万股[13] - 周锦涵计划减持不超434.4519万股[13] 公司信息 - 上市公司为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03683[2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周晓东、周锦涵、周晓南[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