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珀莱雅(60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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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08:15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 1 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 2 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处理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 会办公室印章。 第 3 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 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 4 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 5 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 6 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1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
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6 08:15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进一步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 为,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珀莱雅化妆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能够对其 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会是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 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 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当 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长与董 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
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26 08:15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 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珀莱雅 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 ...
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2025-08-26 08:15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 及公司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司批准,所属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 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二章 担保应履行的程序 第一节 担保的条件 第五条 公司实施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安全的原 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应当拒绝任何强令其对外担保的行为。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降低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 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珀莱雅化妆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 及商业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 第三条 公司 ...
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6 08:15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完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 ...
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26 08:15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本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1 第六条 公司应当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的行为,并建立持续防 ...
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6 08:15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改变用途、监 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 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 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
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6 08:15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在 规定的时间内、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 ...
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8-26 08:15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 信记录,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或电 子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第三章 决策和披露程序 1 第七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公司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理财额度内、审批同意的理财 产品范围内进行投资理财。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单日投资理财最高 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理财额度; (二)委托理财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第一条 为规范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 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
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08-26 08:15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指引》")、《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信息披露指引》等相关业务 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判断存在《上市规则》、《信 息披露指引》规定的 ...